大家好,我叫何小三大家好,我叫何小三(电话:13143900784)出生于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洪镇三岭村,于2019年1月28日在洪镇白云村与谢小盾,名下(安庆市神盾林业发展有限 公司)转包了些土地已按100亩计(实际从他原始包来资料显示只有26。66亩),实算契约上写明按GPS实测为准,60元亩付了10年租金6万元,另加他之前修过路2万元, 我之后借给他1万元共9万元到现在为止,在他的要求下,我又加修了路,加挖,修了排水沟,打了井 ;我还挖了地,修了一准备做杂物棚的水泥地及棚子,栽了各种葡萄, 樱桃,及试栽苹果,梨,桔子橙子。因他之前说好要协助处理水,电,路等争议问题,所以让他去申请搭电,他说要请客吃饭并付几万元才可,请客吃饭我已付2500元给谢 小盾。我说电线等材料我可据型号标准自购,他说都不行。我就觉太贵,说还不如用几千元买个发电机,不装了。过两天在路上开车让路就有人说我没让好,之后再次 我去那就有人丢石头在路上,不让我走。我问了我村电工,说装电到进户电表都是供电部门免费提供的从这可看出他想敲诈我几万元没成功而使得坏!就这样,我知道 可能会有陆续的使坏,把己栽的葡萄,樱桃苗子不敢留在那,都拔回我家门口了,因太密死了很多,又长得不好
  就这样,谢小盾还没停止。因在他村里请人一直让他通知的也是他的意思。又一次,请了4个人定金属桩围围栏,我让工人只围我用的部分,工人要连他住的一起围 ,他想在我园子里养大雁。我吵了还要打电话给他等他回复工人才按我要求做。园子已转包给我了,且他原来租来30元亩,现60元亩转给我了,我付给他的总计10万 元,加上各种工程苗子13 14万,共计已23 24万元已花完,不计我自己其他成本。就这样,还没消停,我不敢种果树了,钱花了,也不能空了,想着让人把草除了种点花椒 苗,以后其他地方要弄园子可做加固围墙。把除草包给他们村里人,他又阻止,要除草的人由他安排。我还能让他安排吗 ?还是他把我所有费用付给我 ?
  为了维护我的权益,想脱离谢小盾的魔爪 ,上诉到地方相关单位由于地方回来仔细看了下他转给我的油山村民组的原合同,发现甲方村民签字那栏空白,沒一个 人签字,我去油山组了解了一下,因很多外出,幸运碰到了知情人 :知情2个人看到谢提供给我的合同说,当时地已被谢用了,事后找他俩吃了饭说10年,怎么合同成30年 ,之后很多村民知道骂他们俩,又看到别人2011年开始算,更骂谢太过份,说他们不认同这事! 因为我也好久不在老家,只是洪镇林业站问流转地,正好当时老郝在,经 老郝介绍说谢有地才认识谢。后来陆续知道 :谢砍了我们村里树,山也被他包去了,已十几年了,我家以前6口人,到现在一分钱没收到。前不久听老郝说谢在江镇也砍 了人家树,包了山,也欠了人家钱没给。
  综上所述,谢小盾故意虚假该土地情况、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并非法占有为目的。是什么让谢小盾让为虎作伥,其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实施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罪,合同诈骗罪,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我的权益,想脱离谢小盾的魔爪 ,上诉到地方相关单位由于地方单位的推诿,在非法侵占,合同诈骗提供现成的证据都可以不抓人,又不开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在违背了良好的执法环境,所以我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彻查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和充当他人保护伞的相关法律责任,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利益,捍卫法律的尊严!(电话:13143900784)出生于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洪镇三岭村,于2019年1月28日在洪镇白云村与谢小盾,名下(安庆市神盾林业发展有限 公司)转包了些土地已按100亩计(实际从他原始包来资料显示只有26。66亩),实算契约上写明按GPS实测为准,60元亩付了10年租金6万元,另加他之前修过路2万元, 我之后借给他1万元共9万元到现在为止,在他的要求下,我又加修了路,加挖,修了排水沟,打了井 ;我还挖了地,修了一准备做杂物棚的水泥地及棚子,栽了各种葡萄, 樱桃,及试栽苹果,梨,桔子橙子。因他之前说好要协助处理水,电,路等争议问题,所以让他去申请搭电,他说要请客吃饭并付几万元才可,请客吃饭我已付2500元给谢 小盾。我说电线等材料我可据型号标准自购,他说都不行。我就觉太贵,说还不如用几千元买个发电机,不装了。过两天在路上开车让路就有人说我没让好,之后再次 我去那就有人丢石头在路上,不让我走。我问了我村电工,说装电到进户电表都是供电部门免费提供的从这可看出他想敲诈我几万元没成功而使得坏!就这样,我知道 可能会有陆续的使坏,把己栽的葡萄,樱桃苗子不敢留在那,都拔回我家门口了,因太密死了很多,又长得不好
  就这样,谢小盾还没停止。因在他村里请人一直让他通知的也是他的意思。又一次,请了4个人定金属桩围围栏,我让工人只围我用的部分,工人要连他住的一起围 ,他想在我园子里养大雁。我吵了还要打电话给他等他回复工人才按我要求做。园子已转包给我了,且他原来租来30元亩,现60元亩转给我了,我付给他的总计10万 元,加上各种工程苗子13 14万,共计已23 24万元已花完,不计我自己其他成本。就这样,还没消停,我不敢种果树了,钱花了,也不能空了,想着让人把草除了种点花椒 苗,以后其他地方要弄园子可做加固围墙。把除草包给他们村里人,他又阻止,要除草的人由他安排。我还能让他安排吗 ?还是他把我所有费用付给我 ?
  为了维护我的权益,想脱离谢小盾的魔爪 ,上诉到地方相关单位由于地方回来仔细看了下他转给我的油山村民组的原合同,发现甲方村民签字那栏空白,沒一个 人签字,我去油山组了解了一下,因很多外出,幸运碰到了知情人 :知情2个人看到谢提供给我的合同说,当时地已被谢用了,事后找他俩吃了饭说10年,怎么合同成30年 ,之后很多村民知道骂他们俩,又看到别人2011年开始算,更骂谢太过份,说他们不认同这事! 因为我也好久不在老家,只是洪镇林业站问流转地,正好当时老郝在,经 老郝介绍说谢有地才认识谢。后来陆续知道 :谢砍了我们村里树,山也被他包去了,已十几年了,我家以前6口人,到现在一分钱没收到。前不久听老郝说谢在江镇也砍 了人家树,包了山,也欠了人家钱没给。
  综上所述,谢小盾故意虚假该土地情况、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并非法占有为目的。是什么让谢小盾让为虎作伥,其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实施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罪,合同诈骗罪,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我的权益,想脱离谢小盾的魔爪 ,上诉到地方相关单位由于地方单位的推诿,在非法侵占,合同诈骗提供现成的证据都可以不抓人,从2019年12月到3月26日都未立案又不开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在12389等追问下今天2020年3月30日还是不立案,非针对问题的开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在违背了良好的执法环境,所以我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彻查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和充当他人保护伞的相关法律责任,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利益,捍卫法律的尊严!
  
  谢小盾一并交给我说已通过村民同意的合同:甲方村民无人签字,时任林业站站长电话中确认林业站章他未盖。
  
  油山组16户村民签字证明不知此合同,此合同与他们无关!
  
  
  谢小盾转给我的协议:收了100亩地10年租(他说他已合法租30年,已用7年,还剩23年),协议中说以 GPS实测为准,但一直未测。
  
  怀宁县公安机关今天2020年3月30日给我的《不予立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