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碎尸案全面推论 反推篇
文章目录
接我上篇推论续写,之前从受害人性格推到凶手是刽子手后代身份。
现在想从凌迟手法特点和本案对比,再来推凶手身份、身体缺陷等。
我曾好几个夜晚没睡着,想到受害人的遭遇就很难受。
前段时间有个小青年被熊吃了,很多人听过早忘了,可是我时常会想起,会难受。
很多时候,我在想为什么会这样?人会有灵魂吗?那他们过的好吗?
我不知道,无论有没有,我都希望他们过的好。
过了三十,身边的亲人渐渐离我而去,想想回忆,再看看镜中的自己。
这就是人生吗?
但人生又是什么?
凡人生而有烦恼,为自己,这样其实不好,时而操劳;为别人,这样其实也好,当回依靠。
我写这些推论时常熬夜,但我觉得这是我该做的,也是唯一能为受害人做的。
的确让人难以相信,说实话,我自己都不愿相信。
无论从哪个角度,用不同的理由,从正推到反推就是这个结果。
其实我一直都不想写反推篇,写的话,需要涉及受害人悲惨遭遇的描述,也怕被叫去小角落“喝茶”。
不写的话,没说服力,别人都不信。
是啊,难以置信,看完都是一笑而过,这样帮不了受害人。
开始吧,说到酷刑,不得不提酷刑发明专家——明太祖朱元璋。
他曾当过放牛娃,也当过云游僧,贫困潦倒之时更是做起了乞丐,可谓是经历丰富,见多识广。
朱元璋对贪污、腐败作风尤为痛恨,所以草根逆袭成皇帝后,不仅恢复了所有前朝已废的酷刑,还别出心裁自创了不少酷刑。
比如抽肠、剥皮楦草、梳洗、贴加官等,查完具体意思后,我只想说:小二,来瓶82年的二锅头,老阿姨需要缓冲下。
这些呢,还远远达不到明太祖的要求,比如当时凌迟刀数最多为120刀(已经翻了好几倍)还不过瘾。
他觉得对罪大恶极者必须要来个3600刀才大快人心,超慢感体验死亡,折磨至死方罢休。
个人觉得刽子手这行真挺无奈,不仅要一下子学会不少皇帝的“新发明”,还得时不时对酷刑手法来个温故而知新,以求精益求精。
明太祖所谓的凌迟3600刀,是要求刽子手刀刀避开受刑人要害,让他们挺到最后一刀再来个断头方能解脱。
但是当时刽子手技术有限,别说3600刀,1000刀都可谓天方夜谭。
明太祖为此挖空心思,特意办了个刽子手比武大赛。
民间自有高手在,还真招来了一个牛人刽子手,最终以3357刀才将犯人割死并夺魁。
从此,明朝的最高等凌迟刀数就是3357刀,也是真正民间所谓的千刀万剐。
明朝的凌迟刀数分好几等,能够“享受”最高等刀数的犯人,由皇帝特别指定。
明太祖在位时期未有犯人受此等凌迟的记载,说实话,他的梳洗、抽肠、剥皮楦草这些项目真不比凌迟逊色,以至于他的儿子朱棣对他的剥皮术尤为偏爱。
明朝有三人受此等凌迟,资料记录也算比较详细,分别是刘瑾、袁崇焕、郑鄤。
刘瑾是在明朝中期朱厚照在位期间受刑,而袁崇焕和郑鄤都是在明末朱由检在位时期受刑。
刘瑾受刑资料: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锉shi,免枭首。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
大致意思:第一天割了357刀,主要在刘瑾的左右胸膛开割,肉片很小,基本如大拇指甲般大小。
接下去是记录者的疑惑(也是我们的疑惑),因为刘瑾伤口部位少有出血甚至后来不出血了,记录者猜测犯人可能是因为受刑时处于惊恐状态,所以血液全都流向小腹和小腿肚处,然后等开腹时血才会从里面流出来。
刘瑾体质挺好,当晚喝了两碗粥开始养精蓄锐,就为第二天在刑场大声爆料宫内丑闻。
刽子手急忙核桃堵他嘴,可惜丑闻还没说完,几十刀后就狗带了。
后面意思是因为朱厚照特意分三天让他受刑,尽管他第二天就狗带了(刽子手因此受罚去了),但第三天还需按计划行满指定刀数。
凌迟结束,皇帝免了将他枭首(砍头后头颅挂起来示众),老百姓们争相购买他身上残余的肉和受刑时候割下来的肉,所以最后被吃成了空骨架。
袁崇焕和郑鄤都是受刑当日死亡,明末受刑日基本定为一日。
袁崇焕受刑资料:时百姓怨恨,争啖肉,皮骨已尽,心肺之间,叫声不绝半日而止,所谓活剐者也。
他被崇祯定为叛国罪,所以受刑场面一度失控,老百姓纷纷冲上去生咬他的肉吃。
据说他全程没有吭声,只是从胸腔处发出类似叹息的声音,久久不绝。
后来到了清朝,乾隆总算为他平反。
郑鄤受刑资料:但见有丫之木指大绳勒其中,一人高距其后伸手取肝肺两事置之丫颠。忽又将绳引下,聚而割之如娟。须臾小红旗向东驰报,风云电走,云以刀数据报大内。
大致意思:先是看到有条绳子套在分叉的木杆上,因为有人在后面拉绳子,绳子另一端最先拉上来展示的是郑鄤的肺和肝。(这说明身体上的肉基本已割完,正在剖腹取内脏中,还有其它内脏展示)
接下去展示的是头,再是躯干。凌迟结束后,有人飞奔向皇宫,给崇祯汇报去了。
郑鄤也是遭人陷害,后来崇祯即使知道错判,硬是不认不改。
这位才子是历史上被判凌迟刀数最多的一个,直接3600刀。
根据以上内容分析并归纳明朝早、中、末期,最上等凌迟刀数特点和这类刽子手特长:
第一:早期刀工手法精妙>中期>末期,比如现实中许多祖传的手艺,基本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失传。
符合规律,由此可见清朝时候的刀法,具体等点再论。
第二:内脏、头颅、躯干部位(躯干骨)需要展示,代表死亡的艺术性(凌迟)。
第三:这类凌迟的犯人,他们的头颅会被挂起来示众。也有像刘瑾一样特赦不挂起来的,但是尸首必须扔在街上示众。家属不准私藏带走,要不然是犯罪。
不过,明朝的百姓直接把肉给吃了,还吃光了。。。。。。
第四:躯干骨架不需要打断处理,凌迟特点是人形可辨。内脏、骨架、头颅、四肢骨等放一起还可拼凑成人形。
第五:工具会有改变,小片的肉小刀割,躯干骨上的肉需剔除再割,四肢关节的分离,需大刀断。
第六:受刑人中途死亡,刽子手无需特别考虑受刑人要害、出血等问题,所以肉片大小、厚薄及刀工精细程度会有改变。
第七∶根据 A受刑时会将受刑人绑(钉)在木桩上,那么一部分背会靠在木桩上,所以背部会有残余肉组织;
B 传言郑鄤受刑结束,后背部也有残留的肉组织;
C 凌迟结束,百姓加买刘瑾的肉致完全空骨架等。
综合上面这些情况,说明四肢关节分离后,后背会稍有肉组织残留,所以会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比如明朝时候会完全割干净卖钱,或者像某些人喜欢炫耀自己刀功富有艺术气息,也会清理的干干净净。
所以,明代凌迟3357刀法走向(从左向右,从上到下):胸膛→双上肢→双下肢→开fu取内脏→砍头→四肢骨关节分离→处理后背及身体残留肉组织→头颅处理(割耳等)→将受刑人shi首扔街
宫刑步骤给漏加了,还是跳过吧。
第八∶受刑前,必定是huo体状态。
第九∶明朝的最上等凌迟,刽子手只准多不准少(除非皇帝规定必须正正好好)。
所以,综合以上情况,这类凌迟任务完成,基本状态是人去“肉”空。
这类刽子手特长分析:
第一:熟知人体全身经络、穴位、内脏器官分布等,能刀刀避开要害。
第二:擅长人体(动物)解剖和肢解。
第三:懂各类偏方,懂刀上涂麻药给受刑人(需要小费)减轻痛苦。
至于刘瑾伤口不流血的原因,不仅仅因为人在恐惧状态下,血流缓慢的缘故,可能用了有凝血作用的药。
第四:刀功及手法好
第五:懂各类酷刑
总评∶能“文”能“武”,懂得略多。
PS :这里需要说明,刽子手能力也分好几等。比如那个牛人刽子手,绝对的万里挑一,所以暂且不论。
但能执行这类特别任务的刽子手,绝对是一流的水准。
能力若不够,丢了面子,失了命根子,还跑了妻子。
所以,至少要接近满级的生存技能,不得不会。
至于其他二三流的,动手能力也不会太差,众目睽睽之下,也怕伤不起。
接着说,到了清朝,基本照用了明朝的酷刑,美曰其名“满清十大酷刑”(不止十种)。
清朝时候,凌迟刀数减少(据说是因为遗失了明朝的凌迟刀法指导手册),所以刀法基本又回到了改革前。
网上只能找到清末八刀邢的图和资料,其他各种据说刀法就不分析了,基本大同小异。
网上八刀刑资料∶侩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胸口(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
所以刀法走向为:左胸→右胸→左二头肌→右二头肌→左大腿→右大腿→切左手臂至肘部→切右手臂至肘部→左小腿至膝盖→右小腿至膝盖→砍头→四肢关节分离
可以说,清末的八刀邢是明朝凌迟3357刀的简版,所以其它传言中的24刀、72刀、120刀等基本大同小异,所谓万变不离其宗。
刀数具体计算未知,只有他们内行知道。
不过这些刀法和受刑部位、五脏六腑各种器官、全身经络和穴位、割剮次数、用到工具等有关。
我们再说南大凶杀案吧,直接看以下资料:
1996年1月10日下午,受害人失踪。
1996年1月19日,发现shi体情况。当天主要发现有:肉块(片)、手指、内脏。地点以小粉桥周围为主。
1996年1月20日,分别发现骨骼骨架、肉块。地点以南大为主。
1996年1月20日,发现受害人头颅、肉块、衣物。地点以水佐岗为主
重组受害人尸体后,确定内脏完整。身体被分尸成2000多块,有稍许碎木屑和猪肉夹杂,被煮过或开水烫过。
头颅完整缺一只耳朵,死因未知,法医检测未烫过的尸块,证实受害人最晚死于14号,期间仅有喝水。
网上对肉块、肉片、刀工情况说法不一。
有说2000多块,也有说2000多片,有说小块,有说2 4cm厚,有说刀工精细,也说刀工一般,作案工具未知。
思考问题:问题一,根据以上资料,找出本案与明朝凌迟3357刀法的共同点。
问题二,仔细分析以上全部内容,做出相关结论,并说明理由。
两者的共同点
第一:根据受害人死因不明、内脏完好、头颅无外伤、全身无骨折情况等,可以排除自然死亡的可能性,所以共同点——最初是huo体状态,凌迟特点之一。
第二:都有内脏、头颅、躯干骨的展示,是死刑艺术(凌迟)特点之一。
第三:都能重组拼成人形,人形可辨,是死刑艺术(凌迟)特点之一。
第四:都是肉块(片)数量非常多,共同点——所谓的千刀万剐,人去“肉”空,也是死刑艺术特点之一。
第五:尸首都被丢弃街上,凌迟特点之一。
第六:根据本案对尸体处理顺序及特点,基本走向归类为:肉块(可能胸膛、四肢肉)→内脏→躯干骨、骨骼→头颅
符合明代top凌迟刀法走向,具体晚点再论。
第七∶具体工具未知,但都有改变,比如需要砍、切、割、剔等不同工具。
总评∶我没意见,全都符合。
所以,这里又要另外附加说明∶
A考虑作案现场不具备绑木头条件的可能性
B床单大量的血
C衣服平整,沾到血。(说明受害人当时未穿衣服,衣服在边上或者后来沾到,符合凌迟luo身进行。)
综合∶身体平躺时进行,红色(红色床单)有仪式、致敬等意义。
那么凶手最后凌迟刀法走向(从左向右,从上到下):胸膛→双上肢→双下肢→开fu取内脏→砍头→四肢骨关节分离→处理身体平躺时未割到的肉(余量不少)→头颅处理(割耳等)→将受刑人尸首扔街
所有分析结论与理由
第一:处理头颅可以说是最后的程序,意味着大功即将告成,但是他在处理完一只耳朵后停顿并收手。
停顿与收手这期间会有一段思考的过程,他会拿起头颅细看,然后陷入思考和回忆。
能让他在完工期间,停顿并拿起头颅细看,再陷入回忆后的“手下留情”,说明这个人他绝对认识。
既然认识受害人,还决定下手,说明他和受害人的关系还不为人知。
春色满园会关不住,他俩还是半熟人。
第二:这是网上别人细心整理的资料,很厉害。具体如下∶
1大锏银巷13号 肉片加手指 约0。7kg
2华侨路工地 肉片500片 约0。8kg
3小粉桥附近垃圾堆 肉块两袋 1。2kg
4小粉桥附近垃圾堆 内脏加肉块 5kg
5 小粉桥附近垃圾堆 肠加肉块 6。5kg
以上全是1。19号
以下全身1。20发现
6南大汉口路医院 肉块 0。8kg
7南大天津路校口 骨架骨骼 7。5kg
8南大体育场 肉块加子宫 0。6kg
9水佐岗附近垃圾堆 头颅加肉块 3。0kg
10水佐岗下水管道 肉块3。0kg 还有衣物床单等
受害人10号失踪,最晚14号死亡,抛尸出现为19号上午,其实20号发现头颅就意味着抛尸行动基本结束。
之前我认为他有半个月的处理时间,其实是一周左右时间,不过处理速度还是慢(具体晚点说)。
受害人最晚14号死亡,假设受害人13号晚上死亡,那么他当晚就已完成了一部分(huo体进行)。
再根据19号一下子出现的大量肉块、内脏等,可以说他的工作已进入尾声。
从这里可以看出,他经济条件有限,有汽车的话不用分那么多次。
但是呢,这人又很猖狂,穷又何妨?来了个破罐子破摔,自行车、三轮车、11路电车(步行)轮番上阵。
只为证明:别人有雄厚的背景,我有灵活的身影。
抛尸地点主要围着南大附近打转,说明他对南大附近很熟悉。
换句话说,他有不得不去那里抛尸的原因。
所以,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他的工作地点就在附近。
他能早出晚归骑着自行车或者三轮车不引起周边人注意,说明工作性质对他有利。
三轮车上放一大袋东西别人也习以为常,可能碰到还会点头打招呼。
根据关键词:三轮车、早出晚归、刀工不错、夹杂猪肉碎木屑、南大附近工作、街上老面孔、三轮车装黑色包装袋或者大袋别人习以为常、工作性质对处理尸体有利、和受害人半熟中
首先,这人时常早晚骑着三轮车进货、装货等,因为工作地点在南大附近,所以执着周边抛尸是上班顺路的原因。
但是,反过来想,什么工作会让他完全走不开,一缺席就引人怀疑、让人惦记?
说明没有合伙人打理,孤身一人行。
让人惦记的店,对处理尸体又能提供有利条件的店。所谓民以食为先,只可能和吃有关。
夹杂猪肉和碎木屑,说明这两者还能同时开工,再同时带出门,只有肉制品类店。
吃的东西保质期不长,也符合高频率早出晚归骑三轮车进货等。
所以,他就在南大附近开肉制品类店。
第三:“网上对肉块、肉片、刀工情况说法不一,有说小块,有说2 4cm厚,有说刀工精细,也说刀工一般等。”
可以说,这些情况都可能存在。
他抛尸那么多次,很多目击者看到的可能只是其中一次或一部分。
根据明代 top凌迟手法走向,肉片小、薄的时候,代表受害人还存huo。
具体肉片部位改变未知,考虑受害人(囚禁期间仅喝水)体力不支,还有参考肉的归类和重量,这个还是跳过吧。
刀工精细说明他本身有基础,这是一个进步的过程。他会在处理过程中越来越顺手,越来越自信。
夹杂猪肉和碎木屑说明受害人当时已si,他开始改变刀法用刀切,因为赶进度从而更注重数量,以至于刀工一般。
接着说,这么大的工程加多次铤而走险抛尸,说明对他而言非常重要,甚至把狗命都赌上了。
回头再看,他为了什么?可有痴迷再开工?为了成大名人杀手?
再想,他店面一天不开就会被人惦记,怕被人怀疑。
反过来讲,说明他从前从不缺席,很有原则,很稳重。
既然是个原则性强,稳重的人,为何要用如此惨无人道的方式杀人?还要这么狂妄地抛尸?
从这里可以看出:
a。 这人性格很极端。
b。 既然不为自己,却赌上性命来炫耀这些手法,很简单,原因就是为了教他手法的那个人。
能教他明朝凌迟3357刀法的人,只有家族制。
代代相传,作为技术传承。
他分那么多次开工,下刀手法、内脏归类、抛尸顺序处理都还要照着明代top凌迟下刀走向(基本没怎么变动)。
明代的千刀凌迟,死刑的艺术,他家技术的传承。
第N代半吊子传人既然不为自己,还能为了什么???
至于同批次抛尸地点先后顺序我没研究,他基本都有归类。
比如五脏六腑类(可能夹带周围腹部肉块),分了几袋,他会沿途随机抛。
不过也有私人原因,比如南大的子宫(下面会说)。
根据凌迟手法走向、体位、和最后水佐岗其中一袋3kg的纯肉块,考虑顺序如下∶
因为受害人身体呈平躺状态,所以他主要处理了身体的正面部分。
那么有一部分没处理到的肉,主要包括后背部、tun部及四肢另一侧未清理到的肉。
接下去,开始pou腹和内脏处理,做完这些,kan下头颅先不处理,开始四肢关节的分离。
从这里开始也算一个分界点,因为身体之前平躺的缘故,所以余留下来的肉不少。
骨架骨骼还得花时间“精修”,店里工作也要完成,算算时间已过好几天,得赶工才行。
他想了想,还是先将尸体残留的肉大块割下,留到最后批再切碎处理,眼下主要以“精修”工作为主。
等到“精修”完成(或即将完成),他有了底气,有了自信心,再切割处理了一部分肉,然后按计划抛尸行动正式开始。
19号发现的以下 :
1大锏银巷13号肉片加三根手指 0。7kg
2华侨路工地 肉片500片 0。8kg
3小粉桥附近垃圾堆 肉块两袋 1。2kg
4小粉桥附近垃圾堆 内脏加肉块 5kg
5 小粉桥附近垃圾堆 肠加肉块 6。5kg
这批主要是胸膛、四肢(有手指)的肉块加五脏六腑类。
完工后,准备开始第二波,而他似乎对这批“作品”特别重视。
有“精修”已久的骨骼骨架,有上批特意遗留的子宫(将它藏树洞里),还有那刻意放汉口路医院门口0。8kg的肉,似乎这批都别有一番用意。
到了收尾工作,他切割完之前剩余的肉,再处理完头颅,眼珠子转了许久……
最终骑着三轮摇摇晃晃地向水佐岗“进攻”……
因为身体呈平躺状态,3kg纯肉块(水佐岗)本该在抛头颅前和骨架同批次脱手的,所以只能留到了最后批,要不然也不会遗留那么多。
也因为身体平躺,所以第一、第二批纯肉块加起来为0。7加0。8加1。2加0。8等于3。5kg
与水佐岗其中一袋3kg纯肉块重量相差不大,即使可能有漏记的肉块,总的重量偏差也不会过大。
他分工那么多次,所以不是一次性完成,居然还那么有条不紊。
看看他下刀手法特点、尸体处理顺序、抛尸处理等走向,难道不是在展示和炫耀他家祖传技能,明代最上等的凌迟刀法吗?
呵呵,传说中失传已久的千刀凌迟,死刑的艺术。。。。。。
难怪没人知道,也没人愿意信……
PS :他引以为豪的祖传之技,成了网友嘴里轻而易举的脆皮鸭技能。
呵呵。
横批 :害人终害己,生而为人,请像个人。
接着说吧,网友嘴里时而粗糙,时而精细,时而肉切2 4cm(不小块),但这已经是他尽全力用来致敬的最佳作品,时间还超了不少。
说明身体有缺陷,比如手脚有毛病,也能解释他刀工时好时坏的原因。
短时间处理这些问题不大,时间一长手脚都会受不了。(具体不再说下去,前篇推测过他身体缺陷)
PS:这里是我个人感觉,既然凶手做这些有致敬意义,但纵观整个案件,其实挺仓促,有种反差。
就像这次再不行动,以后可能连现在的一半水准也达不到,所以结合上面和前篇的推论,他的身体有缺陷,手脚都有毛病。
第四:南大体育场的子宫应该和小粉桥的五脏六腑同一批次,但他特意放梧桐树洞里。
居然连南大树里有个洞都知道,毋庸置疑,肯定是附近的老面孔。
子宫是女子生zhi器官,孕育生命,属阴,梧桐属阳。
种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
凤栖梧桐,我也不知道凶手具体用意,但他特意将它藏到树洞里面。
那状态,就像子宫还在人体里,可能是受害人曾经和他说起过梧桐的原因吧。
第五:割一只耳朵,说明他知道接着去有这样的步骤。
还有,煮头颅或者开水烫尸块,一是因为像屠夫一样方便处理,还有代表酷刑蒸煮(这里做辅助作用,有一举两得的象征意义),再根据他杀人的手法,说明这类酷刑他知道的不少。
不想继续推下去了,真写的累成了狗!!!反正就是这个结果,和正推一样的结果。
大家至今还在怀疑屠夫,外科医生,甚至为此吵得不可开交。。。。。。
两项技能都具备的他,可谓是划船全靠浪,秋千全靠荡,潇洒浪荡了20几年。
对了,还附加明代最上等凌迟刀法技能,真是难以置信。。。。。
这让我想起了电影《赛末点》,只能说他比较幸运吧。
那时候可谓天时、地利、人和都让他给占了。
总推结果就是如下,和正推篇一样,你们爱信不信。
凶手:男
年龄:35岁上下 (1996年那时)
身份:刽子手后代(童年不幸,心理有问题)
学历 :小学或初中
职业:南大附近肉制品类私营店
血型:可能AB
身高:165 170cm
体型∶偏瘦或中等身材
性格:沉稳内向,冷静,极端
缺陷:脚有毛病,手可能也有毛病。(外伤或遗传所致)
爱好:文学
Ps :我也算学YI的,虽然已经不做这行了,从学习开始到辞职有近十年时间,所以很确定不是doctor。(屠夫也罢,各种条件因素都考虑过,但都不符)
他们(医生)观察人体器官内外构造,拿着外科书小心翼翼显微镜下观察组织结构,做组织培养实验等,那是对生命的敬畏和探索。
外科书比300抽的餐巾纸还要厚,头骨部分好多字还去百度查读音。
真的很生僻啊,然后考试时候又忘记怎么写了。。。。。。
入行后,他们就专攻某一医学疾病领域,而且每个外科医生技术、手法、打结习惯也都不一样。
医学生解剖,心怀敬意,都是经过福尔马林处理过的,医生做手术也不像恐怖片里那样血腥暴力的模式。
因为他们是人,人海茫茫,芸芸众生,也是普通人。
再看96年的凶杀案,血腥地狱屠宰模式,这是正常人会做的吗?也是正常人能做的吗?
居然还是在那样的年代,现在社会都难以想象。我那时还以为是小说里的情节,特意又去百度了下。
这些手法我只是纸上谈兵,基本走向也是查资料分析出来的。
还有很多具体步骤及内容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因为我是正常人啊!!!(´ ;︵ ;)
也请你们不要模仿,也不用模仿(因为我写的不全,具体我也不知道),所以要做好宝宝,要不然会被jc叔叔抓起来!
最后,愿你早日回到春暖花开季,你的家人一直在等你!
再见,我该叫你一声小姐姐才是,阿姨把你喊老了。
后面补充说明下
古人最忌讳、排斥的三个行业(基本都是家族制)——刽子手、连线人、仵作。
这三个行业可以说是一条龙服务,还有个扎纸匠。
比如有个犯人腰斩而亡,刽子手把他一分为二,连线人将他合二为一,仵作(古代验尸殡葬业)护送他最后一程,扎纸匠为他星星点灯。
四者统称捞阴人,扎纸匠虽然行业带些灵异色彩,但因为不和尸体直接接触,所以比前三个好不少。
刽子手对百姓而言犹如牛鬼蛇神般存在,民间传言,刽子手一出现,附近的猫狗都夹腿而跑。
真假且不论,其实也间接反应了百姓对他们的印象,形容为猫狗见了都嫌弃害怕的人。
至于为什么基本家族制呢?不说别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就得守行规。
比如大清最后一个刽子手邓海山,他是半路拜师学艺。
师傅让他处理人不过百,嘴上答应的挺好,最后居然来了个300多称霸武林。
他结局悲惨不说,甚至连他师父也要时常受牵连被人提起,说到就是某某人的师父。
家族制就不一样,既是行规又是家规。(本来也没什么人愿意学这些,只能子承父业了。)
古人很迷信,各行守各规。
一旦破了规矩,不仅仅关乎个人,甚至整个家族都会受到牵连,所以不得不从。
具体规矩未知,但入行前都是许诺宣誓过,所以也不能说他们仅仅是因为迷信的关系。
换句话说,这是一个人为人处世该守的准则,该有的态度。
百度去查刽子手这行资料很少,仵作宋慈那时都被称贱民。地位很低,正史对他记载也不过只字片语,不说刽子手这行。
从一些有关酷刑记录的古文,能够间接来分析这行的一些特点,可以说内有乾坤,他们懂得还真不少。
(酷刑相关资料和文言文看吐,还得看看中医穴位等,晕头转向看的我怀疑人生……)
基本特点文章前面有写,就说最简单的一点,他们那行没有决定权(决定人生死),只是奉旨执行任务。
凶手做为第N代传人,虽然他家技能已被废除,但他父亲肯定会让他从小练基本功,至少不能忘本。(本家绝学)
我们中国人,思想传统,对传宗接代很重视。
传宗接代是承上启下的两个任务,既要接受祖业,又要延续下一代,所以凶手他爸那代人怎么可能不重视?
但是呢,凶手和他爸完全是两个时代的人,而且那些所谓的技术也早已out了。
邓海山说一日劈瓜几百需练刀技,说明很辛苦,你说凶手小时候会喜欢吗?
虽然不喜欢,但是这人骨子里很传统,从后来拼了命来展现他家祖传绝技可见。
但是呢,骨子里又很叛逆,对他家的迷信规矩是非常的不屑,比如家规 :只能奉旨执行任务、执刑完要棍棒伺候、跨火盆、吃素、寺庙忏悔等。
A 这些技能被废,意味他们那行也开始了新的人生,彻底告别从前。
逊他老祖N等的技术,还敢“旧技重提”,可见压根不把家规、行规当回事。
B 1996年的1月19日和1月20日是农历三十和初一,属于十斋日。
尤其初一这样的日子,老百姓专门去庙里烧香祈福,甚至吃素赎罪。
他们那行已经是别人嘴里损阴德、罪孽深重的行业,哪来的狗胆包天敢选这样的日子?
凶手把所有不能破的家规(行规)和老祖所有的不敢都玩了一遍,由于身体缺陷以致进程缓慢,居然还特意赶进度专挑那两天,中途更是玩起了边处理边抛尸……
真的是狂妄自大,愚昧至极,何为所谓的家规、行规?
那么简单的道理,我这个外行路人甲都清楚明白的道理。
他们毕竟也是人,生而为人,就像个人。
人海茫茫,芸芸众生,又有何不同?
不就是——不求光宗耀祖,唯愿令其不蒙羞。
————————————————————————
大家看完正推和反推先别急着走,如果觉得有道理请多转发吧~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