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云龙镇党委书记带头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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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云龙镇党委书记带头抢劫
重庆市梁平县云龙镇党委书记,谭功胜及其同僚陡梯村党支部书记刘志平。
1989年时任陡梯村村主任刘志平,利用职权将陡梯村4组野鸭子丘山坪塘(3亩面积鱼塘)强行收归村委。由刘志平管理使用,并在鱼塘上修起发廊,组织,收卖妇女进行嫖娼卖淫等犯罪活动、 误入发廊卖谣的村民邓先碧多次被其家人发觉捉回阻止,及其他受害妇女多人,刘志平坐地分脏得利,在社会上引起极其恶劣反响,民愤很大。受害者家属及亲人向谭功胜反映了多次不理,后反映到县委蒋宜茂书记,蒋指示县委常副书记处理,常又叫县公安局治安副大队副长肖泽山具体办理此案。谭功胜得知后,派狗腿子陈继卫(信访办主任)亲自到县委阻拦,并对我威协说;“魚塘不得归还生产队,你硬是不干,隨时隨地叫派出所把你抓起来,拷起来” 。
2014年5月29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常金辉、吴盛海县长,治安大队长肖泽山等人到云龙落实,在云龙广场上,谭功胜当着常、吴公开抢我的检举材料和上级的指示等材料,我大喊谭书记抢我的东西……,谭功胜帕引起民愤,暗示当场政府詹采余几个狗腿子对我进行拳打脚踢后押送到云龙派出所关起。
修高速公路放炮中炸垮我的房屋、鱼塘损失,强行只赔了3600元了事。
谭功胜现虽任云龙镇党委书记,但其行为完全丧失其党性本质,而成了一个反党害民的官僚利益集团中的“抢劫犯”,悪毒“苍蝇”,其行为以触犯法律263条,构成抢劫罪,应依法受到法律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特向有关机关和上级机检举控告。有关刘志平贪污、违法乱纪等其他犯罪事实另行检举。
此致。
检举人:刘志琴
电话:15320678917
2016年9月12日
要求:1、野鸭子丘山坪塘必须归还四组所有,便于农民抗旱救灾生活之用。
2、刘志琴被高速公路放炮炸垮的房子和鱼塘炸坏的地方,必须依法赔偿及修复。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6-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