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命也是命:民女就医离奇死,医护肇事全逃逸,卫计委不表态吗?

  一直以来,每次发生违法伤害医护人员的事件,卫计委都态度鲜明地严厉谴责,国家司法机关都依法追究和法办肇事者。应当看到,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和法办违法伤害医护人员的肇事者,是全力以赴依法惩办的,是和惩办所有违法伤害他人案件一样,只讲法律,不论身份。

  看看最高法最高检每年人大会议的报告,年年都专门向社会向老百姓报告法院检察院自身怎样严肃法纪、以及查处惩办法院检察院内违纪违法人员的情况。

  可卫计委却不一样。一直以来,每每发生了违法伤害医护人员的事件,卫计委当然也必须态度鲜明地严厉谴责,并要求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但对于医院里发生有人违纪违法伤害患者的事件,人们却很少甚至有时听不到卫计委的谴责看不到卫计委的态度。

  从远处说,2001年山东一家医院违法在病人体内植入5粒放射粒子,伤害病人并导致病人死亡。当时当地卫生厅非但没有态度鲜明地严厉谴责,反而发文袒护肇事医院,结果被患者以行政批复“涉嫌包庇”肇事医院告上法庭,结果山东省卫生厅败诉(新民周刊)。但后来,也没见卫生部门对医生违法在病人体内植入放射粒子伤害病人,表明态度。

  从近处讲,就在前天3月25日,广东百姓房雪香带着1岁多的女儿到住所地东莞大岭山金桔村委会卫生站做人流手术。结果却死在手术台上。当家属得知赶到卫生站,手术室里的房雪香鼻孔流血、手脚冰凉、已经死亡很长时间了,整个医院只剩下房雪香1岁多女儿在妈妈尸体附近的大厅里哭着找妈妈。这个据政府相关负责人说有正规牌照的门诊部,医生护士撇下就诊患者尸体、根本不管在自己手里死去的患者身边年仅1岁的幼儿,全部故意脱岗弃责跑掉了。更严重的是,这些医护人员在致人死亡逃跑时还违法拆毁监控及存储器,犯下肇事逃逸的恶行。3月26日,众多媒体报道了这件已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愤慨的医疗行为伤害患者性命且违法肇事逃逸的事件。然而,两天过去了,人们没有看到当地的和国家的卫计委像医护人员被伤害后那样迅速而又态度鲜明的表态,也没有看到当地的和国家的卫计委对死亡患者及其幼儿悲惨遭遇的惋惜,更没有看到当地的和国家的卫计委对涉事医护人员致患者死亡且违法肇事逃逸给以谴责并表示依法调查追究惩处。

  从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上述突出案例,人们看到了卫计委对生命被违法伤害的两种态度。难怪有老百姓问: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到底是全国13亿人民的卫计委还是不到1000万卫生人员的卫计委?要不然为什么会出现患者的命和医护人员的命不一样的对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