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繁峙县安监局局长切实增强各级安全监管责任【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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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繁峙县安监局局长切实增强各级安全监管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月28日召开的2013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上,县长孔保宝、副县长杨有成分别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特别是对落实好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会上以县政府下发了2013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行了量化分解。县安委会主任、县长孔保宝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全年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状明确规定,对各乡镇、各单位严格进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为了把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到位,县政府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全县县级领导“一岗双责”安全监管责任以及各乡镇、各单位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到位。
二是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政府县长、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县长、安全生产县长助理等安委会领导逢会必讲安全生产,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特别是进入6月份汛期以来,安委会多次召开会议安排汛期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县政府、县安委会多次召开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对大检查活动进行研究部署。根据联席会议研究议题,先后下发了《繁峙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意见》、《繁峙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繁峙县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县安监局与水利局关于对河道内排放矿渣、尾矿、干选废料等非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的通知》等多个部门联合行动文件,充分发挥了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合力监管的良好氛围。
三是坚持每周安监例会制度。县安监局常年坚持每周一安监例会制度,安监局全体股室、队、各安监站负责人集中汇报每周对所监管企业的监管情况。为了做到有的放矢,每周五各安监站、相关股队提前将一周掌握的情况书面提交局领导,在周一的例会上进行针对性安排部署,切实把安全监管的职责落实到了每个环节、每个细节上,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监管及时有效。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3-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