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济源现场发来报道:陕西民营企业向河南检察院济源分院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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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检察机关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21万人民币,救了陕西民营企业。
陕西少华建筑集团董事长 ?高海军委托济源市民张某石某到济源市检察院送锦旗和感谢信
11月18日下午,陕西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济源示范区张某石某手捧一面写有“维护民企利益 捍卫法律尊严”字样的锦旗来到黄河大道与愚公路交叉口,河南省检察院济源分院送锦旗,在该院大门口张某声声朗读着感谢信内容。
2015年10月开始,陕西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莫名其妙的发现济源市人民法院判决少华公司欠款250万元!无缘无故,无根无据,天降巨债250万元人民币,少华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在重审的半年时间内,少华公司申请司法鉴定,经司法机关鉴定,西安公安机关立案,原告郑明军撤诉了经过二审裁定的50万元,200万元维持原判,原告将50万和200万在一张纸上写的假证据以及特别授权委托书后经公安机关鉴定是伪造的,纯属伪造证据,虚假诉讼。2017年6月,济源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陕西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偿还郑某借款200万元及利息,陕西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海军不服判决,上诉至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充分取得相关证据下,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中,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庭后的几天内抢着出判决,把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不当一回事,完全不顾国家法律尊严和法律法规规定,先刑事侦查结束后再审理民事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22日作出二审判决,依然维持一审判决。陕西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高海军并没有放弃法律的武器,坚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将继续进行再审申诉。然而令高海军没有想到的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王波,审判员荆国安,王永伟等人宁愿每天看小说都不愿意研究案件,并告知代理人说,此案要再审的话,这样的案子手里有8至9个,就要全部给再审。最后结果是驳回再审申请,依然是维持一审判决。
2018年济源市人民法院冻结了陕西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个全部对公账户,每个303万元人民币,合计3636万,将陕西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法院失信黑名单,并将法人代表高海军列入黑名单,长达半年以上,致使少华公司各项业务无法开展,在全国各地项目部的所有工程项目瘫痪,各种证照和人员证书无法办理延期,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损失超过3000万元以上,企业发展受限。公司董事长高海军拿起法律武器,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提请抗诉,依法监督法院的不公正判决。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经过一年时间认真审查研究,依事实为根据,依法律为准绳,依法支持河南省检察院济源分院的抗诉。2020年1月8日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经再审认定 :1:该案中田某与陕西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授权委托书加盖的公章为私刻公章,效力不能认定;2,田某的追认行为系无权代理行为,陕西少华建筑有限公司对郑某不负有偿还借款200万的义务。2020年9月3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了济源市人民法院以及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判决法律文书。
在济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的时候少华公司董事长高海军多次申辩,郑某、田某等人使用私刻陕西少华建筑有限公司公章,公安机关已经刑事立案,属于犯罪行为,然而济源中院审判长法官商敏并不理会,依然抢着出判决,判决少华公司偿还不该偿还的债务!陕西少华建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高海军在电话中声称,我要感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检察官,如果没有你们的认真研究审查案情,我至今都是被冤枉的。起诉我公司的郑明军,田军等人,我从没有见过,也不认识!该案后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抗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响应了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保护了民营企业家,同时也彰显出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生动写照。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