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司违反了12条法律条款,劳动仲裁竟然裁定该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前公司非法延长工作时间而不支付加班费,违反了《劳动法》第36条,38条,41条,44条;
  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履行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违法克扣员工工资(低于《劳务派遣协议》每小时2元的标准支付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10条,60条;
  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第10条,23条,33条,44条,53条,58条。
  前公司违反了12条法律条款,威海高区劳动仲裁员吴女士在对此案的审理中,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听信对方律师单面之辞,不给申请人充分辩证的机会,草草结束庭审,对此等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竟然视而不见,裁定该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这是什么神操作?
  据业内人士称:人力资源公司与劳动仲裁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这是不是正好验证了这个说法?

  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我作为威海众合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劳务派遣员工,就职于威海威高集团医用材料有限公司,期间每天要工作11小时,已经严重超出法定加班时间最高限定,而公司不支付加班费,不缴纳社会保险,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克扣工资。
  2021年3月份我将该公司起诉到威海高区劳动仲裁。4月20号开庭,对方律师辩称“公司没有过错”,这就令我很难理解了,违法了还说没有过错,难道是法律错了?
  更令我不解的是,劳动仲裁支持了他的说法。就在今天,4月26号,我得到了仲裁裁决书,驳回所有诉讼请求,该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我该怎么做呢?面对他们如此的有恃无恐,我一个社会上弱势的群体中的最弱小的一分子,要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论实力、社会关系、法律支持都无法与公司相提并论,我能做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