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四板】:上股交回应非法股权集资案处理进展 称“科技创新板”规范性要求将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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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板】:上股交回应非法股权集资案处理进展 称“科技创新板”规范性要求将更高
深圳市创造奇迹科技有限公司:上股交回应非法股权集资案处理进展 称“科技创新板”规范性要求将更高
“也许大家都关注到了之前《证监会派出机构配合查处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涉嫌非法活动》的新闻,其中提及少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中介机构的涉嫌非法融资、股份转让的行为。需要明确的是,涉及到上海股交中心的涉嫌非法集资企业,中心该处理的已经全部处理了,目前也全部都有了结论。”上股交总经理张云峰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心新推出的“科技创新板”将严格坚持三条原则:坚决按照国务院、证监会、上海市委市政府的规定和要求严格规范经营,不越雷池半步;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实行分层制,并予以公开;坚决打击非法集资和变相公开发行,彻底杜绝此种行为。
据了解,随着挂牌企业的增加,作为区域性股权市场自律监管主体,上海股交中心整顿市场秩序的力度不断加强,仅在2015年一年间就对26家Q板违规挂牌企业、5家违规中介机构、3家E板违规挂牌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罚,就挂牌企业异常情况发布20次风险揭示公告。
“上海优索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曾是上海股交中心Q板挂牌企业,因未按规定就工商变更、借贷纠纷等情况予以信息披露,且主要负责人无法取得联系,无固定办公场所,无满足企业正常运转的人员,均违反了上海股交中心相关业务规则,上海股交中心调查核实上述问题后,终止该企业挂牌并于网站予以公示。”张云峰介绍说,可以负责任地说,上海股交中心在全国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中要求是最严格的,第一是严格按照38号、国务院办公厅37号文执行,第二是E板企业挂牌严格按照工作底稿审核,信批要求真实、准确、完整,融资设三道门槛;第三时Q板和展示板不一样,没有3个月不能上,门槛低但要求并不低。为确保市场运行规范化、制度化,上海股交中心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制度框架体系,并严格按照业务规则和制度进行市场监管,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市场参与主体予以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事实上,国务院早在2006年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已经对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做出了明确界定,指出“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股权转让,不得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电话、传真、信函、推介会、说明会、网络、短信、公开劝诱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本次证监会相关查处新闻中提及的挂牌企业涉嫌向投资者宣传已经或即将“上市”、向社会公众发送或转让“原始股”等行为,均属于非法集资和变相公开发行行为,其实质上是对国务院99号文相关精神的重申与执行。
“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不等于到证券交易所上市,属于非上市公司,只可采取非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转让的方式,不得采取公开或者变相公开方式发行或转让证券,私募证券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张云峰表示,延续了上海股交中心一贯的严格要求,全新推出的“科创板“在制度设计方面将比以往更加严苛,主要体现在具有推荐资格的中介机构由遴选委员会投票表决,机制更严格更公开;注册制采取公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市场监管向主板市场看齐;合格投资者门槛提高,目前只允许机构投资者参与。中心同时承诺,现在科创板的所有活动,都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会跨省区设置机构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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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6-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