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常态化是党中央的要求,群众的期待,也是落实制度所必须的。在严格执纪的同时,不断加大问责力度,有力促进了‚两个责任落实。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还要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问责条例》,以对党负责的态度,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职责,给党和国家造成损失的失职失责行为,发现一起、问责一起,决不能姑息迁就、决不能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真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究,坚决杜绝‚破窗效应。工作中要紧扣‚严、准、实开展问责追究,能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方式解决的,就不要等到凑够问责条件了再处理;能用通报、诫勉等方式问责的,就不要拖到组织处理、甚至纪律处分,促进实现责任约束和正向激励的有机统一。
  纪检监察同时在对作风问题上,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必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站在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要强化党纪党规教育,真正把纪律刻印在党员的心上。纪律是党的生命线,要提升纪律教育实效,做到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深入开展宗旨意识、党风党纪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和敬畏意识,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抓好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节前提醒教育,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利用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拓展廉政警示教育内容方式,真正把遵守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前移问责关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实纠正党员干部庸懒散软‚不作为、推诿扯皮‚慢作为、不守规矩‚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大力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误的创新氛围,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