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白东川被刑讯逼供8天致死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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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名叫陈素玉,是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龙门镇白东川的妻子,也是白东川8岁的儿子白榅榕、4岁的女儿白漪漩的母亲。事情发生在2009年5月26日至2009年5月29日,丈夫白东川在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办案单位的临时办案点被使用严重暴力刑讯逼供,导致死亡的严重后果!!!两个年幼的孩子从此失去父亲,给两个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难以抹去的阴影和恐惧。原本一个圆满幸福的家庭从此失去了顶梁柱而变的支离破碎,可残酷不公的现实却是没有获得一分钱的赔偿!
2009年4月,丈夫白东川因为涉嫌非法经营在投案自首后被安溪县公安局取保候审,交纳了100万罚款及13万保证金,而安溪县检察院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关押了白东川四天,之后被提到惠安县看守所,而后又被非法提到惠安县纪委办案点。丈夫白东川34岁的大活人,(身高1米74,体重170斤)在被抓走前身强体壮,然而从2009年5月26日被抓到临时办案点到2009年6月3日短短八天的时间里竟然暴亡!短短的8天时间!是怎样的非法暴力刑讯逼供能把这样一个健康强壮的大活人折磨致死???看看办案人员是怎么折磨白东川的:办案人员长时间把他的双手一上一下反拷在身后,逼其长时间跪着或者蹲着,这是怎样的折磨???拿橡胶警棍、拳头对他身上殴打,用脚踢他,甚至还有人整个脚踩在他身上,使劲往他身上踩!!!七八个办案人员围着他殴打,被打倒后又被拉起来靠在墙上打,如此反复殴打后还让白东川长时间站着,不让他睡觉!在白东川身体出现严重伤情,手脚都严重浮肿,手无法写字、抽烟、一直发抖的情况下,不送他去医院检查。这样的折磨,再健康再强壮的人又有谁能撑的住啊???然而从白东川被带到临时办案点到其被送医院抢救基本上都是带着手铐和脚镣,以致于尸体检验时他的手掌和脚都是浮肿得非常严重,惨不忍睹!本人通过法律咨询了解到,非法经营罪就算是情节特别严重,法律重判只是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而不至于判处死刑;也就是说,丈夫白东川罪不至死!在白东川的尸体检验时发现全身伤痕累累,惨不忍睹!!! (以下是我们在医院拍到的最后照片,全身伤痕累累。)
21世纪,在我们这样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制国家,光天化日之下,竟然会发生这样血腥的事件???就算白东川是一个罪犯,也不该如此折磨他,更不应该就这样剥夺他的生命!!!办案人员良心何在?天理何在?将心比心,又有谁能接受自己的亲人被这样惨无人道地折磨???哪怕是一个罪犯,他也有最基本的尊严和活下去的权利!!!在这个案件中,惠安县检察院法警大队法警柯琼昌和泉州反贪局书记员洪钊玉、惠安县纪委常委孙志东、惠安县检察院反贪局检察员陈润达、程东洪等人被免于刑事处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法律规定最低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为何洪钊玉这些人被免于处罚???如此重罪为何被免于处罚究竟是为什么???要还法律一个尊严,给死者一个公道!!!孙志东、陈润达、程东洪都已经被逮捕,这些办案人员的口供也都相互证明,这些人都参与殴打,情节都非常严重。有的用警棍打,有的用拳头打,有的用脚踢。然而还有人却逍遥法外,没有得到相应的制裁。王子犯法,应与民同罪!
丈夫白东川就这样被残忍的刑讯逼供打死了,留下两个年幼的不懂事的孩子。孩子们从此再也看不到父亲,再也听不到父亲的声音,不能够像其他孩子一样得到父亲的爱抚;失去父爱,是何等的悲惨!年幼的他们,对父亲的死更是无法理解,这给他们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难以抹去的阴影和恐惧!!
世间总有真情在!望此真实事件能引起天下善良人们的共鸣,共同反对掌权者肆意剥夺一个公民生存权利的可耻行径!本人家庭受害者没社会实力,力量实属渺小与无奈,在一级一级的上访过程中却被一级一级无情的拒绝、残酷的现实一次一次鞭笞我痛楚的心灵,失望与无助的我希望得到广大有知识有文化的人伸出正义、善良之手给予我帮助与支持!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3-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