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吃屎是文革暴力的演变
张容之
  2011年4月18日,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政府人员在李场村征地时,将20多名女性押上小汽车;有的人被拉到养猪场,往嘴里灌猪屎;有的则遭到下流侮辱,剥得只剩下裤衩。这次李场村被占的500亩地,是给一家公司用作建设光伏产业基地。
  开发征地,不管是否合法,但遇到群众阻挠就游街示众甚至逼迫人家吃屎,这绝对不是依法行政。如果群众暴力抗法,完全可以依法拘捕判刑,但哪条法律允许执法者强迫群众吃屎或进行其他人身侮辱呢?没有,这样的法律中外古今都不会有,但产生人身侮辱行为的社会基础、群众基础却有,而且非常深厚,离我们最近就是文革时期的暴力文化。
  游街示众,多么熟悉的文革“成语”,连同批斗会、阴阳头、挂破鞋、坐飞机等词汇一起成为文革的社会图画。不知道什么是坐飞机的朋友可以在网上搜到年迈的彭德怀元帅被造反派们倒剪双臂折磨批斗的照片,那就是坐飞机,也叫喷气式。文革时期让人吃屎不怎么听说,但吃人事件倒是听过。中国著名作家郑义(《老井》的作者)屡次听人说文革时广西发生过大屠杀及吃人惨剧,为解开谜团他1986和1988年两次到广西实地调查。通过采访众多当事人和档案材料发现了惊人的事实:一九六八年夏天,“阶级敌人”挨批、挨斗、挨杀。杀了以後有的还被剖腹、挖心肝、切成丝、油炸吃。受害者没死以前先割肉剖腹的例子也有。武宣县一九八三年的官方文件(应该是《武宣县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大事件》)表露,一九六八年夏天在群众斗争中至少有七十五人被吃过,其中挖心肝的有五十六人,割生殖器的十三人,全部吃光(包括脚底板肉也吃光)十八人,活割生剖的七人。报告附上了具体人名。文中还有许多更加残忍生动的事例,我不敢也不愿复述。
  吃人比吃屎更加野蛮,这是没有异议的,但我们的所谓左派人士还会振振有词地辩解,我们和右派的斗争是你死我活的革命,右派反对毛 ,反对无产阶级专政,对他们绝不能心慈手软。这些口号对错暂且不论,用人身侮辱甚至吃人的方式对待革命元老、知识分子和人民群众难道就天然合理吗?即使他们是罪犯?假如合理,那么现实中强迫阻挠政府行为的群众吃屎我们也要认可吗?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文革时期肯定、纵容这些野蛮斗争行为的人是谁呢?毋庸置疑,是权力,是代表权力的所谓各级左派当权者。权力是否永远正确,当权者是否可以为所欲为?这个问题很重要,关系到我们如何看待历史,如何思考未来,如何解决现实问题等重大意义!
  现实中,某些人对滥用权力侵害群众利益的政府行为深恶痛绝,总认为这些现象是改革开放后官员思想腐化、吏治败坏造成的,其实他们没有看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公共权力不受制约,执法者可以有恃无恐为所欲为。而权力不受制约的体制弊端也并非现在才有,体制建立之初就已经存在了,文化大革命不过是以左派为名的各级当权者脱离体制约束出现权力“无法无天”,以各种政治罪名“合理合法”地对广大干部群众、知识分子肆无忌惮地进行人格侮辱人身伤害,以致爆发社会动乱的极端表现。当前发生的政府部门侵犯人民权益的某些社会现象与文革中的暴力行为一脉相承,同样是公权得不到有效制约的结果,与体制弊端脱不开干系!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权力不可能永远正确,权力霸占的不过是“永远正确”的话语权,这不仅是文革,也是中国几千年专制社会带给我们的历史教训,我们不妨称之为文革思维。权力永远正确,就意味着权力者可以为所欲为,不受体制制约,不受人民监督,大家只能唯命是从。假如中国仍然延续文革思维,认为权力永远正确不需要制约监督,那我们何必呼唤社会主义民主?还要什么思想自由、言论自由?还天天喊什么吏治腐败,社会不公平?大家做个逆来顺受任人摆布的提线木偶就行了,有什么权力说三道四给政府“抹黑”?
  要杜绝滥用权力,侵犯甚至侮辱人民的行为,全社会必须形成一个共识:国家公共权力必须无条件的接受人民的监督,而且是通过政治体制、法律法规、民主程序的制约机制。这既是中国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时代发展的要求。
  中国当前的问题不是所谓左派右派的分歧,亟待解决的是人民与权力的关系,说到底是权力怎样受到有效制约的根本问题。而网上一些动辄叫嚣打倒异己,对包括国家领导在内的人侮辱谩骂极尽人身攻击的言论,同让群众吃屎的行为一样是文革暴力文化的延续。
  理智宽容何尝不是一种美德?让中华民族永远远离野蛮,健康文明地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