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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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 亲》我爱您!您爱我吗?要是爱我,恳请保护我们农民“弱势群体”的人身安全,我相信,我们祖国制定的《法律》是神圣公正的,任何人不得践踏法律的尊严……
我叫丁孝贵,男,46岁,汉族,系新疆省和静县巴润镇村民,在2006年因当地政府非法征地,非法大量开垦倒卖《湿地》等问题,引发本受害人维权七年未果。
在2010年9月第二次进京上访反映征地补偿安置问题,被当地政府接访回家解决,不但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以本受害人丁孝贵在北京“非正常”上访,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实施《行政不作为》的违法处罚拘留10天后变相劳动教养决定一年六个月。在2012年3月份期满释放,再次依法维权,到自治区党委信访局反映问题,被信访局接待工作人员(多人)以《三级终结》为由,拒绝接待。当时我和儿子丁毅找领导(局长)反映问题时,被多名工作人员拦住去路,并侮骂撵出了信访接待室,后被当地人民政府派出的四名工作人员在自治区林业局接访回当地解决问题,但事后,均无人过问。
现受害人丁孝贵在“上访无路”“维权无门”的情况下,谁来监督保护“行政诉讼”“检举控告”人的人身安全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官官相互”,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践踏法律尊严,违背事实,隐瞒真相,变相魔法,《案(暗)箱操作》,侵犯公民《人权》的不作为、渎职侵权行为依然存在,“更加猖獗”,谁来监督,谁来控举,对检举控告行政诉讼人的人身(人权)为何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受害人丁孝贵因当地政府官员非法征地引发上访,后被当地打击报复拘留10天后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在《维权》无门的情况下,在2012年12月24日到网上发了一个《维权报告》的贴子,希望能够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万万没有想到,当地党委政府、公安、派出所多次找我妻子威逼恐吓,要求我儿子把网上发的材料删除,不然,将我儿子和丁孝贵一并抓起来,吓得我妻子白天晚上哭啼。在2012年12月29日,当地公安派出所等多人在乌鲁木齐找到打工的我儿子丁毅进行威胁,把网上的贴子删了,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后又多次打电话骚扰正在乌市新疆大学上学的我女儿,要求出去谈话,逼吓我女儿,影响我女儿的学习。试问:我亲爱的祖 亲),我国制定的《法律》为何如今我们农民的人身财产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希望社会各界人士能够关注我这一非法劳教一案,并进行依法《监督》,废除与国家《宪法》《立法法》相违背的《劳教》制度。现本劳教一案申诉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望能得到法律的公正裁判,还老百姓一个清白,同时也希望当地政府对本人的征地能够依法解决,再不要威胁恐吓我家人,我相信法律是神圣的,任何人均无权“践踏违背”,还我清白。
受害人:丁孝贵
2012年12月29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3-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