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的机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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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的机会成本
周七月
腐败,无疑是现在群众最忧虑,也是最痛恨的问题。因为它已经远不是个人道德问题,而是切实影响到国计民生了:
几十座大桥在建成不久,甚至在在建期间就垮塌;
高速公路质量之差,严重影响交通运输,事故累累;
堤坝如豆腐渣;
建筑如积木;
人们生活须臾离不开的牛奶无法令人放心,进口奶粉价格节节高攀,甚至影响到香港、澳门老百姓的消费;
蔬菜、水果的药物残留超标;
商品作假;
药物作伪和高价;
教育、卫生系统的高收费和红包;
司法不公;
税费;
……
个人、企业、单位,每天都要遇到这些事,大家司空见惯了,但并没有麻木,因为新的腐败层出不穷,事实总在提醒着每一个人:腐败无所不在,腐败无所不能,腐败没有尽头。
我总在想,为腐败送命的人不算少了,但为什么腐败还是前赴后继,层出不穷?
我认为,关键还是腐败的机会成本太低了。低到无法想象的地步。
我前两年无事,统计了一次报刊上公布的腐败案件中作案的时间,发现已知贪官平均作案时间是7年。在作案过程中,平均升迁两级。
昨天看到涂谦先生发表在《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报告》中的文章,他的统计是“2003年至2011年”,“72名省部级腐败官员”中“在55个有明确的腐败时间跨度的样本中,时间跨度为10年以上者21人,占38;5至9年者25人,占45;5年以下者9人,占12;平均时间跨度为8。5年。这意味着腐败官员在第一次做出贪污或受贿等腐败行为后将近9年才东窗事发。这其中,跨度最长者为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达18年;跨度最短者是原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仅为两个月” 。“从官员在腐败时期内担任的职务来看,除辽宁省原副省长刘克田、湖南省高院原院长吴振汉、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等少数人外,其余高官在腐败期内的的职务均有变动,甚至有近80的腐败官员职务得到了晋升。其中,陈良宇从厅局级干部成长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何闽旭由浙江省劳动厅副厅长提拔为安徽省副省长。“这些事例都意味着,腐败高官在此期间不仅能够‘自保安全’,而且还能经受组织考察、离任审计、财产申报等一系列外围挑战,到更高的领导岗位把持更大的权力。”
当然,这只是涂谦先生到2011年上半年的统计,没有算上现在还没有结案的B先生。根据党公布的材料,B先生从大连开始腐败,到发案是20年。如果从金县算起,超过了28年。职务从副县长到政治局委员……是打破了涂先生统计的记录的。
涂先生统计的是副部以上的干部,可能平均作案期比较长。如果我们回到平均作案期为7年,也是够触目惊心的。
刚刚公布的中纪委报告说“2002年12月至2007年6月,全国纪律检查机关共立案677924件,结案679846件(包括十六大前未办结案件),给予党纪处分518484人。查处陈良宇、杜世成、郑筱萸等极少数高级干部严重违纪案件,依规依法严肃处理,表明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
如果这近52万人的作案期平均为7年,哪怕更短一些,哪是一个多么触目惊心的图景?
如果腐败干部平均7年才能被发觉,那么同时作案的应该有多少人?!
这个隐形的数字就是腐败的机会成本!
7年不发案,实际上是在7年中不断鼓励犯案者:发案的可能性非常小!
7年不发案,实际上是鼓励其他人效仿!
犯案者升级,更是告诉有歹心的人:贪污是没有事的;犯案的只是少数,后台没找对人而已。
党有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有监察部,司法有反贪局和反受贿局,另外还有统计局、审计局等监督单位。
有人统计,腐败造成的损失和反腐败的代价相加,几乎占了GDP的25到30。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
这样多,职务如此完整又彼此交叉的监察和检查单位的破案率有多高?
就目前披露的情况看,这些单位基本上是办案单位,破案往往是另外的因素。
在老百姓中流行的段子说:1。贪官不是群众选举出来的,是上级领导选拔出来的;2。贪官不是反贪局捉出来的,是内部互掐抖出来的;3。贪官不是人民监督出来的,是小偷不慎偷出来的;4。贪官不是纪检审查出来的,是小三争风吃醋闹出来的;5。贪官不是百姓举报出来的,是网上日记不慎自爆出来的。
现在还有一个新现象:网络搜索发现贪官的线索!
但这些现象也说明,只要自己谨慎,瞒住正规检查和监察单位是不成问题的。
这也是腐败的机会成本低的证据。
难怪老百姓说:不查都是天灾,一查全是人祸; 不查处处鲜花,一查全是豆腐渣;不查都是中国人,一查全是外国籍; 不查都是孔繁森,一查全是王宝森; 不查个个人模人样,一查全都男盗女娼;不查问题都在后三排,一查根子在 台;不查都为人民服务,一查全被人民服务;不查个个身体棒,一查全靠伟哥帮忙。
我认为,任何国家都有腐败的可能。但是否能造成腐败,关键在于腐败成本的高低。
像我们的国家形成目前这样遏制不住的,一浪高过一浪的腐败高潮,说明在我们的环境中,腐败的冒险代价太低,腐败冒险的收益太高了。
那些拼命赌博的,冒死贩毒的,真不如去当官!
附:
腐败期间能晋升
涂谦
涂谦的研究报告被选入《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报告》。
深圳晚报见习记者 陈简文文 记者 刘钢图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涂谦以十六大以来落马的72名省部级官员为样本,对其基本特征分析后认为,中国省部级腐败高管的腐败时间跨度较长,且在此期间被提拔现象普遍。‘钱、权、色’是腐败的高发领域,腐败的高发年龄段为52岁至62岁。”昨日,耶鲁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陈志武的一条微博引起了不少网友热议和转发。
记者昨日下午来到深圳大学,找到了该文章的作者,正在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涂谦。对于自己的文章被著名金融学专家陈志武所关注,24岁的涂谦坦言有点诧异。“在一项透明国际所公布的2010年世界各国清廉指数(CPI)排行中,中国得分为3。5分,腐败问题正日益成为制约中国未来发展的瓶颈,所以我选取了十六大召开以来被查处的72名省部级腐败官员为例,在去年年底完成了这篇文章,并发表在《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报告》上。”涂谦告诉记者。
1
52岁至62岁为腐败高发年龄段
在涂谦的文章中,搜集的72名省部级腐败官员分布于2003年至2011年,其中2007年数量最多,达到14人。涂谦表示,因其研究报告的调查时间截止为2011年6月,故文中所列2011年查处的人数较少,为4人。
在查处的72名省部级官员中,年龄在70岁以上有2人,年龄最大为已退休的浙江省原副省长王钟麓,时年74岁。值得注意的是,有几位官员在退休之后仍被查处,如国家食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年龄最小者为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时年49岁。
近五成官员查处时的年龄在5662岁期间的31人,占43。1;4955岁者19人,占26。4;6369岁者20人,占27。8;70岁以上为2人,占2。7。55岁和62岁的人数都分别为6人和7人,多于其他年龄段人数,整体平均年龄为59。71岁。
在72个腐败高官案例中,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1名,是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正部级官员17人,占23。6,副部级51人,占约70。8,中将级别2人,少将级别1人。“我所搜集的72名省部级腐败官员样本资料均来自人民网、新华网等权威媒体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年度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及各级纪检机关的公开资料。从搜集整理的数据可看出,我国查处的省部级腐败官员大部分为副部级官员,所占比例近七成,”涂谦告诉记者。
2
近八成官员腐败期间职务能得到晋升
在55个有明确的腐败时间跨度的样本中,时间跨度为10年以上者21人,占38;5至9年者25人,占45;5年以下者9人,占12;平均时间跨度为8。5年。这意味着腐败官员在第一次做出贪污或受贿等腐败行为后将近9年才东窗事发。这其中,跨度最长者为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达18年;跨度最短者是原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仅为两个月。
涂谦认为,从官员在腐败时期内担任的职务来看,除辽宁省原副省长刘克田、湖南省高院原院长吴振汉、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等少数人外,其余高官在腐败期内的的职务均有变动,甚至有近80的腐败官员职务得到了晋升。其中,陈良宇从厅局级干部成长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何闽旭由浙江省劳动厅副厅长提拔为安徽省副省长。“这些事例都意味着,腐败高官在此期间不仅能够‘自保安全’,而且还能经受组织考察、离任审计、财产申报等一系列外围挑战,到更高的领导岗位把持更大的权力。把持权力越大,其暴露的可能性越小,如此恶性趋势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3
发案率政府部门最高纪委最低
在涂谦搜集的所有案例中,72名省部级腐败官员大部分来自地方,人数为52人,占72。2;来自中央的人数为20人,占27。8。
另外,依据横向权力即权力类型分析,各部门腐败率差异较大,当前腐败现象已渗透于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司法、国企、军队及高校和科研机构中,其中政府部门发案率较高,有19人,占26。4;党委部门13人,占18。1;人大与国企各9人,各占12。5;政协与司法同为8人,各占11。1;高校及科研机构2人,占2。8;纪委发案率最低,仅有1人,占1。4。
4
政治领域腐败主要是买官卖官
涂谦表示,在他搜集的72名高官中,经济领域发案率最高,有60人。
省部级高官在政治领域的腐败主要表现是为他人职务升迁变动、人事录用和干预案件处理等提供便利。在所有案例中,有31人涉及政治领域腐败,接近半数。政治领域的腐败主要集中于买官卖官。不少腐败高官同时渗透于经济和政治领域,“复合型”腐败现象明显。
另外,有不少高官在生活作风上存在严重腐化,在所查处的72名腐败高官中,有22人有长期包养情妇、道德败坏的问题,占33。3。在包养情妇的官员中,为数不少是为情妇谋取利益而落马。其中,还有因情妇举报而后院起火导致自己腐败行迹暴露的高官。
“钱、权、色”是腐败高官的共同特征。
5
腐败高官判处死缓的人数最多
在72个腐败样本中有53人已由法院判决,其中,罪名为受贿罪的腐败高官占据绝大多数,共51人、占已判决的94。4。
经过统计得出,省部级腐败官员的涉案金额巨大,其中涉案金额2000万以上5人,中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涉案金额1。9573亿,创历史之最。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涉案3318万。涉案金额100万以下者仅为6人,有36人涉案金额集中在101万1000万之间,占总数的67。9。
在72名腐败官员中,受到司法处罚的有56人,占68。其中被判处死缓的人数最多,达24人,占所有被司法处罚人数的43,接近半数。有期徒刑17人,最高者18年,是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最低者11年,有3人;判处无期徒刑11人,判处死刑4人;仅受到行政处罚的有16人,其中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者8人,被免职者3人,开除党籍、撤职及其他纪律处分者5人。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