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邵恒志,我是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张家产镇庙山姜家人,我本来是个老实本分的农民,每天辛苦奔波,为了全家能过上好的生活,这一切都在修这条荣成到文登的高速路中结束,修路要占用我承包的19、48亩鱼塘7亩左右,村主任陈桂金、副镇长郑明军给我一亩地一千元补偿终止我的合同,我的意思就是,你占用我多少,给我多少地方的赔偿就行,余下的地方施工完了我还可以继续使用毕竟养鱼是我主要的经济来源,是我生存之本,赔偿的钱多少都好商量,咱们谁不明白,现在征收政府从中都想捞些,所以,我的想法就是,别毁合同,让我有口饭吃,钱少点再赚,可他们死活不同意,把我告上法院,提供伪证、颠倒黑白种种手段终于我的合同与2014年8月11日我收到法院判决合同解除,在法院判决15天后,郑明军指挥施工人员到我鱼塘进行填埋,口口声声法院已经判了,这鱼塘不是我的了,我先不说这法院判的合不合理,单说,就是法院判了,执行也应该是法院,也不能是郑明军他指挥人来填,我老婆上去制止,被施工人员打了,派出所警告我,在妨碍他们施工就把我抓起来,说我是违法,我都搞不懂了,到底是谁在违法,在这个颠倒黑白的官员眼中,合法的变成了违法,变成了刁民,被违法者堂而皇之的进行压制,在填埋现场,郑明军给送来一份通知,要我当天六点之前去领钱,一千五一亩,合起来不到三万块钱,这个鱼塘我自己的投入就到六万多元,现在他拿不到三万元把我撵走,我坚决不同意,我宁肯不要这个钱,我也要拼死和他斗一斗,郑明军和陈桂金狼狈为奸,是他们把我逼到这条死路,我一条贱命死不足惜,我只想告诉大家,我是怎么成为一个刁民的,又是怎么成为一个罪犯或者是一个死人的,我比窦娥还冤,我找过很多部门,可我的主管部门是镇政府,最后都回到镇镇府这处理,他们可以想怎么办就怎办,什么政策呀,法规呀,全是扯淡,曾经我也天真的以为法律是公正的,能为我主持公道,结果我还不是被解除合同了吗?我告状无门,诉苦无路,留给我只有死路,我要以死抗争这黑暗的世道,敬请看到的人,多多转发,希望更多的人知道我的遭遇,跪谢!
  我的电话是 ;15263114539,假如我出事了,你的关心和帮助也会让我的家人感到微暖。愿天下所有善良的人好人有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