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榆林市清涧县店则沟镇张家石硷村村民实名举报现任张家石硷村委书记张伟。
  据村民叙说举报事实如下 :
  一、被举报人张伟违规操作选举,实现其连任目的
  2021年3月下旬,张家石硷村选举村长兼书记,经过三次选举,最终由被举报人张伟连任。张家石硷有村民200余人,第一次选举时,有100余选民登记参加选举,其中就有100左右选民选举候选人张轮,选张伟的仅仅有十几人,张伟以选民人数太少为由,作废了本次选举。实际上本次选举应当被认定为有效,因登记的村民已经有一半以上选张轮,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应认定张轮当选。因当选的人不是张伟,便进行了第二次选举,第二次选举过程中,候选人张轮遭遇了很大的压力,由峪口村书记担保,假如张伟最终当选书记,便由张伟给张轮8000元作为不参加选举的报酬,第二次选举定好时间,却以调解为由未实际选举;第三次选举时,仅仅有60余选民参加,明显不符合登记选举人数一半以上的条件,但是这次选举因被举报人张伟的票数多,便被违法认定为有效。本次选举,明显不符合法律关于村委会选举的规定,违法将张伟扶上书记的位置,于张家石硷全体村民的利益有害,张家石硷村民坚决不同意被举报人张伟继续连任,在村里为非作歹。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望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重视,给张家石硷村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被举报人张伟本人曾受到刑事处罚、任期内在粉条合作社招揽赌博,道德败坏,不符合任职书记的条件
  2005年左右,在府谷县吕全爱煤矿,被举报人张伟带领社会闲散人员,扰乱生产经营,扰乱社会秩序。被害人报警后,被举报人张伟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府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长达三个多月,最后,案件以带头人吕全爱被判刑完结。被举报人张伟有刑事案底,不符合任职书记的条件。并且,在2015年左右,张伟在任期内,在粉条合作社内招揽赌博,被清涧县公安局打击处理,最终以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共1万元完结。作为村书记,其在村里设立赌博窝点,败坏张家石硷村民的民风,导致部分参赌人员好吃懒做、家庭关系越来越差,引起众多村民的民愤。任职书记,应当具有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的优良品格,而被举报人张伟,本人犯过罪、受过行政处罚、招揽赌博,明显与上述优良品格背道而驰,张家石硷村民坚决不同意张伟继续连任本村书记!

  

  三、被举报人张伟在任期内贪污、受贿、打击报复等具体事件
  1、张爱国(被举报人张伟自家)承包张家石硷村几十亩土地,用于种药材,承包土地没有经过村民小组和村民大会,直接由被举报人张伟自行做决定,至于承包费,村民更不知情,有没有收、收了多少均是不透明的,全由张伟做主。被举报人张伟在未经村民大会、村民小组会议通过的条件下,自行承包在张家石硷村最好的梯田条十亩左右。法律明文规定耕地不允许种植其他品种,只允许种基本农田,张伟顶风作案,在梯田条上种树苗几年不出售,违法占用村集体耕地,为自己谋私利。
  2、每年残疾专员款2000余元,2018年至2020年的张家石硷村残疾专员款不知去向。张俊先是残疾人,想争取该笔款,便询问被举报人张伟,残疾专员款给谁拨了,张伟含糊其辞,称在生产队中挂着,意思是该笔款在队里,并向张俊先索要芝麻瓜,张俊先向被举报人张伟送了二三百元的芝麻瓜。张俊先就此事向时任村长和会计核实,二人均回应不知道队里有残疾专员款。明显,三年8000余元的残疾专员款由张伟或者以其家属的名义以各种由头私吞私吞了。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3)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4)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3、被举报人张伟任职六年内,张家石硷村共收到484。28万元扶贫专项款,共有17个扶贫专项启动。六年来,张伟从没有向村民公布过村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4、张家石硷村低产园改造,村民参加劳动,按照每日计收工资。其他普通村民仅仅能累计一两千元的劳务费,而与被举报人张伟有亲属关系的张志明(其父)、张毛伟(其弟)等人,每人能分到8000余元,是其他村民的好几倍。张毛伟本人是一级残疾、完全智障,由政府向其发护理费,证明其是没有劳动能力的,而到领政府发的工资时,张毛伟又变成了劳动能力很强的正常人。

  

  5、2015年,张家石硷村修村卫生室,施工队将卫生室完工后,让被举报人张伟验收,工程验收合格才能向县财政局申请拨款。而张伟,不给施工队在工程验收合格单上加盖公章,向施工队负责人要2000元才同意盖章。施工队负责人在镇政府协调未果的前提下,被逼无奈向张伟送了2000元的贿赂,才收到了竣工验收合格书。张伟向他人索取贿赂,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6、被举报人张伟作为张家石硷村书记,向政府申请修环山公路指标,政府拨款后,被张伟以1500元“出售”给八架山村,八架山村书记给了张伟1500元现金,外加请其吃饭花了2000余元,八架山村的环山公路修起来了,张家石硷的公路修不起,究其原因,张伟以牺牲公共利益换取了其个人利益。张伟利用张家石硷村修路的指标,把张家圪台村张守俊(张伟姨夫)家门前的路铺平,利用政府拨款给张伟姨夫个人修了公路,张伟该行为属于典型的公款私用的犯罪行为。
  7、2016年至2017年左右,村里“户户通”项目启动,张伟在未通知张汉良的情况下,将张汉良家院子的墙推倒,气的张汉良要喝药自尽,张汉良妻子费了很大力气才将张汉良拦住,保下了一条命。此事发生后,被举报人张伟没有因私自推倒他人院墙向张汉良赔偿,也没有因未打招呼直接处置他人院墙向张汉良道歉。“户户通”名为户户通,意思就是每家每户都要铺上砖路,而张伟的做法是,谁与他关系好,他用公款给谁家铺路;张伟看谁不顺眼,就刻意不给谁家铺路,截止举报日,村里还有张汉良、张俊先、张世银、张世友、雷宝良、张候娃、张高升等十几户还没享受上“户户通”福利。
  被举报人张伟违规操作选举,在选民未达登记人数的一半的情况下,违法认定选举有效,当选张家石硷书记,其违规托人销毁犯罪案底、招赌治安处罚,明显不符合任职书记的条件。张伟任职期内发生多起贪污受贿事件,导致许多政府扶贫政策未在本村落实,打击报复村民,违规上报国有土地面积,套取国家土地补偿款。
  经村民多次上访举报经市委组织部纪检委给县纪检委及组织部多次打电话沟通县纪委与组织部均迟迟不做出整改方案,试问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