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保泽,1961年3月15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原哈尔滨铁路局牡丹江车站货运员,工人。身份证号231011196103151216。电话号为13946344976。我被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在1997年6月18日被拘留, 6月28日被批捕,批捕科科长及承办人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不批准逮捕,(逮捕案件审批表一份),但是费检察长却批准逮捕。(侦查终结报告一份无证据),(补充侦查决定书一份),牡铁检察院补充侦查(1997)17号,经本院审查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1997年9月12日,又(补充侦查决定书一份),(1997)29号,经本院审查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1997年11月12日。两次补充侦查,应给无罪不起诉。办案人高永久在1997年12月8日起草(关于李保泽侵占公款一案处理意见报告),12月29日牡铁检察院领导涂改时间,批完报告,终止诉讼。领导打印时故意改成中止诉讼。12月30日牡丹江铁路检察院领导开汽车把我家生活用品(电冰箱、电视机、洗衣机、电风扇、摩托车、手机等)洗劫一空。抢劫到检察院。以上全部有证据。其中12月17日牡铁检察院领导故意办取保候审,由牡丹江车站执行取保候审,叫举报单位的举报人高宝通(货物处主任)伪造一份保证书,由高宝通担保。应该给我的取保候审的法律文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撤销案件决定书)却不给我,而扣押在牡丹江车站,至今没给。1998年1月5日单位领导让我回单位上班,并且恢复了公职。1998年12月10日,牡铁检察院出具《建议书》(用检察院六科的公章,六科的公章是不对外的),由牡丹江车站把我在押6个月期间的工资给补发了。
  1998年到2003年我一直在要《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撤销案件决定书》。在黑龙江省信访办被牡铁检察长下刑事立案通知书。以故意伤害罪把我拘留、批捕、判刑。起因是2000年12月31日邵宝君和我开玩笑时,我划伤了他的手,经牡丹江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在2001年2月26日撤销案件,调解结案。撤销案件报告书上注明,牡丹江铁路公安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而三年后,牡铁公安处下拘留证。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故意伪造时间, 2002年12月31日以故意伤害罪判一年零六个月,以职务侵占罪判一年零六个月,执行有期徒刑3年(即自1997年6月18日起至2006年5月18日止)。不准到监狱服刑,就关押在牡铁看守所9号屋小号(6平方米),白天一直不准出去放风,就在看守所小号关押二年时间,由于不服多次吊在铁笼子里每次三天总共二个月左右,太黑心了,太冷血了,太恶毒了。审判长何彤明和公诉人张晓军说要法律文书(指解除取保文书)就判你三、四年刑。在判决书里注明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法院就是以“基本”办案的。牡丹江车站货物处东专装卸队没有工商营业执照,收入属黑色收入、违法收入。李保泽不是装卸队长,没有牡站人事令。牡铁检察院故意伪造李保泽是装卸队长。牡丹江车站货物处主任叫我个人帮助给东专装卸队联系装卸车的活。黑龙江省高法和铁路各级法院办案人是保护黑色收入、违法收入的。黑龙江省和铁路法院办案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对申诉应当重新审判的法定情形,第五项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牡铁法院和哈铁中院办案人故意打击报复、徇私舞弊、枉法裁判。
  2013年4 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通知书》对该案不予重新审判。国家法律规定对刑事案件不准重复处理。误伤给重复处理,给判刑了。老百姓不明白,全国人大定的法律在各级人民法院怎么就不生效了。我李保泽没有侵占本单位牡丹江车站货物处东专装卸队装卸费一分钱。却又给判刑了,我已被陷害重病在身。
  我的儿子在2009年参加全国高考,考号为1000351359,报的是提前录取志愿解放军航空大学,专业是航空飞行与指挥,2009年4月在沈阳空军招飞选拔中心全面检测合格,在政审时就因为我被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故意枉法判刑而被取消了录取资格,失去了报效国家,保卫国家领空,献身国防的美好前程。
  我的母亲因我1997年被押着急上火卧床不起,于1998年1月去逝,我的父亲因我被重复关押一病不起,于2004年6月21日含恨去逝。
  2012年11月8日,我在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时,被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信访办雇用黑监狱人员用轿车强行拉回牡丹江市爱民公安分局向阳警务室,后由公安人员把我软禁在旅店里达11天之久。11月19日被警务室队长李小鹏拉到他的办公室,爱民区信访办姓刘的和黄花社区李副书记也在,我问他们为什么管我的事,我的事归铁路管,你们不是责任单位。爱民区信访办姓刘的说:“铁道部给黑龙江省委钱,叫我们管的。我们没有办法才管你的事的。黑龙江省领导说的算。”以上全部有证据。
  请求中央领导为我平反,还我清白。
  谢谢!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