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检察院纵容范仲等人重大贪腐事实道【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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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 仲:男,1953年5月23日生人,原东风汽车集团常务董事、东风汽车党委副书记、兼东风朝柴公司董事长、东风朝阳思益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违纪)任东风朝阳朝柴动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批文,朝阳市检察院和双塔区检察院自2014年6月18日进驻朝柴,调查”朝柴改制中巨额国有资产流失及范仲等领导贪腐“问题以来,其进展缓慢。对很多实名举报朝柴范仲等人的贪腐事实,只听、不问、不查。进入企业后,对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进行的财务审查到现在却一直没有任何进展。
特别是近期又有员工实名举报:“2008年范仲指使前朝柴思益公司党委书记辛宇辉将原朝柴铁路专用线的房地产未经招标低价卖于朱广义 ,将原价值几百万的朝柴铁路专用线,未做任何评估,无偿赠送与朱广义“。此案应按贪污罪、国有资产流失罪,将主犯抓获刑拘逮捕。市、区两级检察院对此涉案人为什么不采取强制措施 ?为什么不抓、不捕、不诉?市、区两级检察院主要领导及办案人员对范仲等人有包庇之嫌疑。
以上是朝阳市、区两级检察院纵容范仲等贪腐分子事实之一报道。(待续)
广大人民群众员工拭目以待!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4-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