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发展环境 就要揪出“跳梁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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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青年网》披露了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车队党支部原书记周忠慧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这位被“圈内”人士一口一个“周书记”的叫着,一度奉若神明的周忠慧同那些落马的厅局级、省部级高官相比,的的确确是个小人物。然而,正是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却掀起了“大风浪”,伙同他人收受贿赂近千万元。
周忠慧受贿的途径,主要是利用他在“省委大院”的身份和影响,帮助那些企图“走捷径”的商人办理审批等事项,而后从中渔利。在“小试牛刀”之后,他和同伙结成了非法利益同盟体,利用领导干部愿意帮助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初衷,积极经营人脉关系,以便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所用,而且屡试不爽。在接受商人“请托”的过程中,周忠慧通常只是“二传手”,但是事成之后收受“好处费”时,却往往拿了“大头”,还博得了个能办事的“好名声”,令其“受益匪浅”。当然,再有“本领”的周忠慧,由于选择的是一条“不归路”,最后还是难逃“党纪国法”这张大网。
纵观周忠慧的违纪违法行径,似乎没有太多的技术含量,无外乎是他抓住了求其办事的商人心理:有的请托事项本身就违规违法,求的人自然舍得“下血本”;有的认为“商机”不可失,审批手续办得越快越好,至于钱嘛,自然成了“小问题”!于是乎,一个想办成事,一个想捞到钱,“各尽所能”、各取所需,最终大都会出现“皆大欢喜”的场面。然而,不讲规矩、不守流程、不按规定程序依法“办事”,结果不该办的事儿办成了,该办的事儿则需要花钱四处“打点”才能“办成”,说到底破坏的只能是经济发展环境。这样的“毒瘤”必须铲除,绝不能任其“野蛮生长”。
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也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始终做到亮剑出招,持续高压反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让“老虎”“苍蝇”以及形形色色的“跳梁小丑”们销声匿迹、无影遁形,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