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广义 倡读《道德经》

  道是宇宙的本源,“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视而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抟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14,25章)道既非具体物质,也非纯粹精神,而是无法为感官把握,用语言表达性状的抽象概念。按照《韩非子解老》的解释,道是“万物之所然也,万物之所稽也……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不得不化,固无常操。”道生万物,万物受制于道。道无常操,表明道不断变化,是包含对立事物的统一体。
  道如何生成万物?“道之为物,惟恍为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21章)道从恍惚不明中,渐次产生象、物直至万物。恍惚之际,无形无状,将变未变,是无。变化发生,即产生物体,就是有。所以“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有无相生。”(1,40章)道是无和有的统一体,无是道的体,有是道的用。有生于无,无重于有,但相互转化。这是道家的重要原则。无为和有为也共同存在,互相转化,无为重于有为。无为和有为都是道的属性,但无为是根本,有为是道在万事万物中的彰显。
  道还是宇宙运行的最高法则。“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5章)道是天、地、人效法的对象,道本身遵循自然之法。自然在这里可以理解为自发、自然生成,并非出于人为意志。道虽生成、统摄万物,但本身既无意志也无人格。道之统摄万物在于自发而行,并非刻意求取,因此道常无为,无欲。
  道的运动规律是“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道不断处于运动变化中,在对立事物的两极反复。从对立一端开始变化,发展到一定程度返回,过程不间断。因此“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16章)道生万物,万物循环不断变化,变化的最终趋势是归根,回归与道同体的原初状态。对人而言,这是能达到的最高境界。从反者道之动自然推断出弱者道之用。之所以守柔、守弱在与二元对立事物总是处于向对立面的转化中,强者、大者易被摧毁,如“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77章)柔弱反而得以保全。根据老子的宇宙观和形而上理论,无为即是人顺应道,回归道本的必然要求。无为并不表示完全不行动。安乐哲与大卫∙霍尔提出无为指不执行干扰事物特定德行(规律)的行为,或者说行为不受已有知识、习惯影响、不具有攻击性。也有人认为无为是不执行有违自然之事。笔者主张将无为定义为非强迫性行动,遵循规律的自发行动。
  老子通过不同需求阐述无为的具体运用。对君王,他指出“爱民治国,能无为乎……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即君王治国应当防止扰民、控制民众,后者应具有自治权和自由。他警告君王“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为者败之,执者失之。”(29章)以暴力手段达到目的违反无为准则。同时老子指出“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66章)要取得高位就必须先做出低于民众的姿态。
  对圣人无为即“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2章)即圣人遵循道的法则,服务他人但不刻意,也不求回报,顺势而为。根据二元对立转换,圣人需从小处做起、以少为多、以无为处世、使结果转向相反方向:成大、成多、有为。但付出不求回报,以德抱怨在生活中有难度,老子承认“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43章)老子提出以无欲、无身和无知并辅之以俭、慈、谦三策略协助个体达到无为境界。
  创造之初,人与道同体。如按照道的运动规律行事,则自然而然达到最高境界。人之所以脱离道、身处危殆境地在于对现象界对象的欲望和小我的执着。“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夫唯不争,故无尤……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12,8,66,13章)这里的感官应该有两层意义,一是实际的器官,二是人的自我判断力。过度使用感官使感官失去功能,过度追求欲望,即失去判断力。
  其次,老子侧重内在灵性甚于外在对象需求,两者分别以腹、目为类比对象。内在灵性才是人之所需。外在现象与欲望关联,如富贵功名是非善恶。自我一旦被欲望蒙蔽,就离道日远。而“有身”使人处于忧虑之中。有身代表小我利益。忧虑源于太看重小我,其结果就是“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无论有欲和有身都属刻意为之,干扰道的自然法则。老子提出应该离欲返朴,朴即创造之初的如婴儿般的天真状态。当然老子并非倡导绝对的无欲,而是“少思寡欲”。
  无为不仅适用于君王和圣人,也适用于普通人,天地万物都遵循无为准则。无欲、无身协助无为,但老子提出老百姓也必须“无知”,令人费解。他要求君王“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3章)这意味着民众拥有知识对君王统治不利。老子是否提倡愚民政策,反对民众拥有文明开化?安乐哲与大卫∙霍尔回应无知指代人为规则知识缺失。笔者认为《道德经》本身多层次叙述够澄清“使民无知无欲”的本意。
  首先,老子提出“知人者智,自知者明。”(33章)这说明认识自我是大智慧,高于认识他人的智慧。只认识他人而不认识自我,就只看到他人的问题,而无法自我反省。如何认识自我?自我本与道合一,自我与万物本质都与道同体不二,没有分别。这样的自我认识也涵盖了对他人和万物的正确认识。其次,老子提出“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47章)他贬低经验和社会规则,看重直觉型天道知识。老子的知识可分为两类:道的普遍知识,通过内省获得;人为知识,后天刻意获得。在第38章中,老子按照重要性从高到低排列知识:道、德、仁、伦理、礼仪:“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无知要求消除人为知识,但绝不反对民众拥有道的普遍知识。
  做到无欲、无知、无身就能促进无为使人返回道本,这就是“无为无所不为”的境界。只是这种状态与现实是否存在张力?人为行动被认为违反自然规律,那么除获取物质外的灵性索求是否也不属于自发行动,是刻意反其道行之的行动?老子的无为是否完全消解人的积极能动性?或许老子只是提倡理想状态,实践目的只要维持返道与离道的平衡即可,否则无为一方面主张返回道的根本,一方面主张以无为致有为的控制性结果,两者存在极大张力。(本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