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征地冲突,暴徒还是暴政?谈谈当下的民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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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征地流血冲突,死了8个人,谁对谁错?暴徒还是暴政?不管咋样,这是一起民与集体的对抗,胜利的是谁?我只能说这里面没有成功者,都是失败者
起因其实很简单,大家都知,征地纠纷。所谓纠纷,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不去评论村民的要求是高是低,我也不去评论政府有没有贪腐行为,我只想说,作为一级政府,你们没有做到你们该做的!
其一,报道上说这个征地纠纷已有三年了,而且村民没签字,征地工作怎么做的?没做完工作就收了百姓的地了?这就是强征!这里肯定有人会说村民要求过高什么什么的,我想说首先还不知要求高不高,何况要求高就可以强征了?投资建设和法治谁更重要?摆在桌面上哪个领导都会讲法治,问题是你法治了么?其二,未达成一致就将土地转交给开发商开工建设,导致长达三年的施工困扰。我是村民我也会这么做,三年了,我想这么长的时间,当地村民肯定用了一切手段去表达他们的诉求,给你政府三年的时间都没解决这个问题,你还能做什么?你真的法治了么?凭什么去指责村民干扰施工?这本身就是第一错埋下的苦果。其三,突发事件的现场都有图片,你10几辆大卡,密密麻麻的制服和工具,不要说什么施工方,哪家施工方有权力有实力在你们政府的眼皮底下做这么声势浩大的群体行动?这合法么?出人命了,要法办暴徒了?早干嘛去了?三年了,三年的公检法部门一夜之间就突然正义的冒出来了。。。面对突发事情,最重要的是事前控制,从村民变成暴徒,是有迹可循的,三年,缓慢的演变,也是绝望的演变
本人是共产党员,退役军人,曾经也热爱我们的党和政府,虽然热情渐渐消退,但还是在努力做一个良民,可是现在我感觉自己在变。讲个自己的遭遇,今年8月25日,两个12岁的小孩在我们当地一个未经验收的在建公园不慎溺水身亡,出事地点是工地里一个人工开挖的池塘,没有护栏,没有警示标志,没有管理巡逻人员,更操蛋的是我们根本就不知道这是个在建工程,因为它已经挂牌开放好久了。其中一个就是我的儿子。若是刁民,我是不是应该将孩子放在政府门口?我没有!但是我发现我错了。。孩子没了,心情不表。当地政府至今也没人致电或者上门来抚慰,此处也无需指责,领导都忙的。我们一边努力不让自己崩溃,一边请求政府做个事故调查,旨在了结。信访,公安,安监,住建都在场的情况下,每个官员都代表各自的部门表示明确的拒绝,这么一个简单的案例,《安全生产法493号令》里面有详尽的表达,嘿嘿,这就是我们的法治么!本应由政府发起的程序不仅没有去做,而且在受害者家属明确提出要求的情况下拒绝去做,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事情坏在这个493令上面,不是它不完善,是它太完善了,493号令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提供了一条全面的处理方案,既有责任划分界定民事赔偿,也有行政追责追究领导责任!很多事情都有正确的解决路径,问题是我们有些官员善于欺骗,善于推诿。所以时下我们经常会听到某某政府对某事故知情不报或者瞒报伤亡人数的报道,他们不是怕赔钱,赔多赔少最多受害人提起民事起诉,他们害怕的是493号令的规定程序!怕撤职怕处分怕双规!很多老百姓在面临此类案件的时候,总是不去先寻求更全面的处理方式,而被诱导发起民事诉讼,美其名曰依法处理!天下熙熙,皆为利往。。。
是什么造成了现在这种民与官的对立?人性的自私,信仰的缺失!不管是昆明征地冲突还是我的亲身经历,都是百姓群体面对官员群体时无助的体现,这种事情普通百姓面对的不是某一个官员,或者某一个单体部门,而是一个整体,说难听点就是一个利益集团!你无处申诉,每个部门都会用一定的理由去推诿;你也无法有效的上访,上访有各种各样的法规制约着你,单单一个拖字,普通老百姓都玩不起,一个简单的信访,动不动就给老百姓来一个归属地受理,搞来搞去总是回到起点,中间还有各种时效的拖延。你牺牲你的一切想解决问题,他们该下班就下班,该休息就休息;你在反映问题,他在完善漏洞;他端茶杯的姿势始终不变,你还不能“过激”;你要找一定级别的领导,门口都有一大帮子制服人员拦着你,说白了你连门都进不去,硬闯就给你来个拘禁,这就是法治!这就是当下很多基层政府和基层百姓的真实表达,其中的滋味无法言表,有的时候,软刀子的杀伤力更强大!
什么是官?什么是民?我们分明都曾经在一个起点玩耍,嬉戏,多年以后再相见,为何眼神里都没有了温情?到底这是为什么?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4-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