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专区】洛阳高新区工商局局长史雁萍其人其事【转载】
文章目录
史雁萍2000年到高新分局以来、依仗和原市局局长(李局长)的不正关系,独断专行、打击报复不俯守自己得人和事,史2000年到高新以前在市局就被党纪处分(双轨)过;以下是史雁萍的一些劣迹 ;(一)私设小金库;为了能有帐外帐 :以个协名义,成立了分局新兴中心,又把自己的亲属以招录名义招来,帐目由新兴中心刘某、蔡某全权搭理,每年创收20万元 ;(二)把分局五层办公楼其中三层租给企业(收取租金),每年收取租16万元,租金由新兴中心蔡某、刘某帮其支配 ;(三)利用过年过节之际,名为同志们办福利,其实在收取商家好处费,其中有大张高新创业店 ;(四)几年来同志们的加班费及过节值班费一直未发,就连高新区发给同们的奖金,也以各种名以,自己出票报销(据为己有) ;(五)利用中层调动之机,大收不以之财 ;过年让辖区三个所长到部分能办年货的企业给自己办年货(说是给上级领导的)多则上万,少则千元 ;(六)2007年利用高新区分给自己新房装修之机,招来辖区三个所长,让三个所在本辖区内办置新房所须装、用物品及找装修工人,从未付过钱 ;(七)利用一支笔的特权和办公室主任李某、李某经常以协调外围名义,不和党组其他人员商议,在外就餐,每年花掉分局20多万元(40多人的小局),2008年授意李主任在辖区新海港饭店多吃多报,两人分红 ;(八)每年利用测评后备干部及提拔干部之际,利用局长的特全优势,针对对某人怎样打票,由自己说了算(其中受害的有:原赵局长、原徐主任、易科长、魏所长等人),就连打票的坐位也的按自己的意途按排,按号入坐,不可靠得人旁边有人监视,以达到自己的预期策划效果 ;(九)利用原北易所新址建设之即从中骗取市局款项数万;近两年,低价变卖分局三辆汽车,从中得利几万余元 ;利用车辆维修便利,授意李某、李某少修多报从中渔利;(十)利用监控对局里的每名同志的日长行为进行掌控;又在分局三个工商所按装监控,和分局办公室主任勾结从中收取好处费 ;长期授意刘某,在一家公司低价购买电脑,高价到财务上报,俩人分成,几年来大概吃回扣28万之多,现在的分局的电脑和实际数少了许多,部分报废的电脑充当新电脑还在服役;(十一)打击报复商户,2007年辖区苗姓商户和史争吵后,本应增加的经营范围,花了400多元办的卫生许可证,至今视同一张白纸;(十二)文明单位奖应按单位人数平均发,可是史级别高(副县级),由本人提议高新工商局按职务发,此事是我市唯一一例;(十三)长期聘用临时人员,用餐票报后当工资发;(十四)史到高新以来多次利用装修分局门头自己从中渔利,2007年 2008年两次装修分局门头,每次造价就3至5万之多,其实装修就2万元以下;(十五)2007年在史的授意之下,让李某把未到期的文明单位复核工作提前进行,花去分局现金5万多元,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08-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