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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党国草根 提交日期:2007 11 14 18 :02 :00
我是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谢二新村居民胡万侠,我有重大冤情无处申,特向大家说说,请为我呐喊,我家都被逼得走投无路了。
我二哥胡万友在凤台县杨村乡做建材生意,生意尚可。其邻居朱占杰原来做粮油生意,见做建材有利可图,也改行做同样生意,但经营一直不佳,想用各种方式把我二哥家挤走。2005年12月26日朱占杰妻子和其女儿朱丹,寻借口将我本被汽车撞伤的二嫂打倒。因为朱占杰为复员军人,也是乡粮站职工,在本乡也较有背景,而我二哥胡万友年龄近六旬,且两个儿子都在外省工作安家,弟兄都在外地,没有人势,没敢将事情扩大,只喊骂解气。当晚我和我丈夫女儿收过生意后打车过来看望二嫂,后我妹婿也打的赶上我们。刚下出租车就遭朱占杰妻子女儿辱骂,我上前与她们理论并互相拉扯,我女儿孙娟见我被打上前帮我时,被朱丹扯着头发拉到自家殴打。过一会派出所赶到处理,当晚我们所乘汽车被当地派出所扣押,本乡派出所指导员张文标要求交2000元押金予以放行,但拒绝提供任何手续。此后几天,派出所指导员张文标负责调查此事,但他有选择地取证,对我二哥家有利的证言证词不记录不采信,并对知情者进行威胁恐吓。大约一个星期以后,我二哥就被骗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3天,并且没有给于任何拘留手续,拘留的理由是恶意辱骂他人,而对方同样也在骂我们,却没受到任何惩处。后我二哥被放出来,因对方有背景,和当地派出所有关系,就忍气吞声,将原来经营的建材门市关闭,另外选了一家离对方朱占杰经营地较远的地方重头再来。
后来,大概是06年1月20日左右,乡派出所要我们赔付对方的医药费,因为我们也受伤了,我哥也被拘留,还有扣我们2000元的押金不还,我们觉得派出所处理这个事情太不公正,所以就拒绝了。后来我们就以为这个事情结束了,我们在家一直做小生意,我女儿也一直在家看书准备参加考试。
2006年11月7日,一直在家未出门的我女儿孙娟突因网上逃犯在家被捕,原因11个月以前的那次事件,县公安局称对方朱占杰女儿朱丹左侧耳朵听力丧失,说是孙娟打的。从2005年12月事发至被抓的时候,公安部门从未通知过孙娟及我们家人关于孙娟涉嫌重伤害,何来逃犯一说?且在逮捕过程中,办案人员没有出示任何手续。在本案中,凤台县公安局刑警队指导员刘庆奎系对方——朱占杰的战友,不仅没有回避,反而一手操办,利用手中的职权,左右其事,把本来可以化解协调的一起典型的民事纠纷上升到刑事案件,小题大做激化矛盾。并指示办案人员高亮侦办过程中一直要求我们与对方协调赔偿问题,告知我们赔偿问题与孙娟取保候审有直接关系,形同勒索敲诈。
在孙娟被拘后,我们立即委托律师,并对由凤台县公安局出具的刑事鉴定书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因为凤台县公安局所做的鉴定书只是对朱丹住院病例的摘抄,而对主要事实的视而不见,刻意回避原告第一次住院检查治疗的结果,充满自相矛盾和主观臆测的判断朱丹是重伤害(庭审中公诉人也认定此鉴定非法,因为县公安局只有两名法医,且坚定书上也只有两个鉴定人签字,而自05年10月1日起,法律规定法医鉴定必须有三名以上的鉴定人)。2006年11月28日,县公安局承办人员接受我们申请鉴定的费用500元,并于2006年12月20日委托县公安局的上级机关——淮南市公安局重新鉴定,当天公安局干警高亮、双方都去了市局法医科,原告也接受了相关的检查询问,并提供了与县公安局鉴定相同的送检材料,但鉴定结果到现在也未见并不给别任何说法。我们咨询市公安局,他们说县公安局没有提供的病历不合适,让他们补到现在也没有补来,所以没有办法做鉴定。该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我们又申请重新鉴定,被口头拒绝,并未告知拒绝的原因,2007年1月29日该案件移送凤台县人民法院,我们随即申请重新鉴定,法院予以支持。后来法院指定原最高人民法院原法医处处长何颂跃领衔的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进行法医学鉴定,鉴定结论为“1、被鉴定人朱丹左耳耳聋与2005年12月26日外伤的因果关系不能明确;2、被鉴定人朱丹左耳耳聋的损伤程度及伤残等级现不宜评定”。
在县法院审理期间,原告的父亲朱占杰就大摆筵席请客庆祝,说他们赢了,并叫嚣所有关系他都能摆平,他花了20万去走关系,找人,肯定把我女儿判7年以上,并获赔偿30多万。我们认为以“疑罪从无”的原则,由于不能证明对方的耳聋与05年12月26日事件有因果关系,外伤性耳聋的各种临床表现形式原告都没有,并且外伤性耳聋应在事发当时或最长一周内出现耳鸣、听力下降的情况,但对方是在事发29天才说她听力下降的,所以完全可以排除原告是与我们打架致聋的可能性。所以应该判我女儿应该无罪。我们相信法律会还我们一个公正,没有在意对方所说的话。但凤台县法院一审判处我女儿孙娟有期徒刑七年,赔偿32万!与对方说的几乎一致!我们才知道对方早就通过什么途径得到消息,而法院对案件审理进展不对我们透露半点,说是审判机密!为什么对对方不是机密,对我们就是机密了呢?我们说要上诉,县法院的承办法官竟然说“上诉也没用,我们跟中院汇报过这个案子”。那我们上诉有什么用呢?我们国家到底是二审终审还是一审终审!
县法院在2007年6月5日下发的判决书,对由法院亲自指定的法医鉴定机构的合法、权威、公正的鉴定结论只字未提,对淮南市公安局的鉴定结果未有任何说明,却对连公诉人都斥其非法的凤台县公安局刑事鉴定书视为唯一和最终地鉴定,断章取义,甚至无中生有地制造所谓证据,把本来一个典型的民事纠纷制造成一桩无法无天的惊天冤案。我们一直不敢相信承办此案的法官们敢如此视法律为无物,歪曲证据,捏造事实制造冤案,使司法机关蒙羞,给法制社会建设蒙羞。如果二审还是如此不公,我们家真的没法活了。
我给中央电视台,各大报纸都发了邮件、打了电话。也给各级人大和法院发了邮件,可没人理会!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07-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