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1男子多次猥亵未成年女同事 称这样摸一下有啥【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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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温州市区南塘街一家餐饮店员工宿舍发生一起强制猥亵案件,一名才来一个多月的男员工,对一名女员工动起了歪念,大白天跑到员工宿舍对这名女员工动手动脚,更令人惊讶的是,这名女员工还是一名未成年人。
南塘街一家烧烤餐厅
男员工猥亵未成年女员工
1月7日晚,南塘街“京都壹品食尚自助烧烤”几名员工走进鹿城公安分局南浦派出所,其中一名女员工指着一名男员工李某说,自己被他非礼了。
小倩说,李某与她及她表哥,同在“京都壹品食尚自助烧烤”上班,他们都住在员工宿舍,李某与表哥住在一个房间,因为她有时会跑到表哥房间玩电脑。因此,李某有时候出门,会把钥匙给她。1月7日上午,李某来到她房间,给了她钥匙后就离开了。中午的时候,他来拿钥匙,没想进门后就关上她房间的门,不顾她的反抗强行猥亵。数十分钟后,直到李某听到外面有响声,以为有人来了才放手。
事后,身心受到侮辱的小倩,将此事告知了自己的小姐妹、也是该店的员工小陈,后来小倩的表哥也知道了,三人要找李某算账。没想李某说:“这样摸一下有什么关系”。最终三人拉着李某一起来到了派出所。
面对小倩的说法,李某并不否认。他交代,他认识小倩一个来月,对其产生好感,当天去她房间聊天,后来就对她进行猥亵,最终是遭到小倩激烈反抗才停下来。
据警方调查,李某今年25岁,贵州人。而令民警感到惊讶的是,小倩出生于2000年7月,今年还不满十六周岁,属未成人。
目前,李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警方依法刑拘。
店长说,涉案男员工
平时看起来比较老实
另外,根据派出所民警的调查,“京都壹品食尚自助烧烤”餐厅除了小倩外,陪同小倩来报警的同事小陈甚至还未满15周岁。办案民警表示,对此,他们将会就这些情况联系劳动部门进行调查。
为何招用未成年人?“京都壹品食尚自助烧烤”餐厅店长解释,李某来餐厅上班才一个多月,小倩与小陈也是刚来不久,因为年底一些老员工需要回家过年,人手比较紧张,因此不得已找一些人临时代替。事发后,小倩与小陈都已经不在餐厅做了。
面对李某猥亵的事,店长说她也有些想不通,平时李某看起来比较老实,没想到会做出这样的事。
李某的家属说,李某来温州已经三四年了,一直在餐饮做服务员,而且他是有女友的,想不到会发生这种事。
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
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温州晚报读者律师顾问团、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乃财认为,用人单位在违反法律规定下招用未成年人并且发生人身损害情况的,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虽然有些用人单位与未成年人签订劳动合同形成了劳动关系,但我国《劳动法》明令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所以该劳动关系违法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的法律关系,那么用工时未成年人发生人身损害的就不能认定为工伤。虽然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根据《工伤条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用人单位向童工或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和范围可以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行政责任:根据我国《劳动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刑事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人时,存在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情节严重的,以强迫劳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从事高空、井下作业,或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以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6-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