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侄强奸案,法院能纠正错误,这是司法一大进步;叔侄提出702万民事赔偿,百姓普遍认为偏低,这是另一大进步,说明百姓对人权意识的苏醒,自由、生命是无价的,人生只有一次。
  那么今天探讨另一话题——民事法院有意错判,给当事人造成巨大损失,政府要赔吗?
  本人是福建永泰一中近80岁退休独居老教师。本想安度晚年,横祸却降临。永泰原副县长亲戚违章建房,欲置我一老人于死地。先把我家下水道堵死,再把门口路填高,这样我家就成了大粪坑,我只能将大便污水一勺一勺往外舀。起诉到永泰民事庭,简单的相邻权纠纷,法院竟然让我败诉。这是法院一错。
  上诉到福州中院,中院改判,回到永泰执行,永泰拖了9个月,多方呼吁下才执行,但是永泰法院拿纳税人的钱替被告出执行费。这是二错。
  有法院的变相纵容,被告才过20几天,又把我家门口出入的路用木头钉死,这次永泰法院不予立案,意味着此路永远不通,这是三错。
  扬恶抑善,助壮欺弱,以关系网为是非标准,玷污法律,这是灵魂深处之错
  永泰法院对我的伤害某种程度来说超过被告,对我身心是毁灭性的打击,耄耋之年经几年折腾,已有抑郁症。再多的赔偿也无法抚平我心中的创伤,何况一分钱都没有。永泰法院你是不是该向前迈进一步?
  对我这80岁老人来说,来日已不多了,只是想说出亲身经历,希望推动司法或百姓意识点滴进步。民事比刑事更关系千家万户,法官很容易以一借口与一当事人狼狈为奸,伤害另一当事者,并且这种伤害是巨大的,形象的说就是杀人不见血。单单靠监督够吗?民事错判该不该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