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
  我们是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居民,现居住在江苏省泗洪县县城山河西路老交警队对面21号楼,2003年经城建、规划部门批准建成使用,五层、局部六层综合性楼房,面积8000多平米,规划设计使用年限50年。2010年7月6日泗洪县政府颁布洪建公字(2010)03、04号两份拆迁公告,该地段用于商品房开发,按照国家、省有关拆迁法规本以为能给我们被拆迁户改善更好居住条件,然而县委县政府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纵容、放任、指挥拆迁人员采取非常残忍手段,单方面逼迫被拆迁户接受根本无法接受的拆迁补偿条件,非常严重的侵占了老百姓的合法财产,具体如下:
  一、按照泗洪县2010年7月6日颁布的拆迁公告要求,2010年7月12号县监察局、城乡建设局、拆迁当事人双方,公证处,电视台等参加,并以抽签形式由社区代表杜月娥通知现场抽取评估单位,公证处现场公正,宣布评估单位为淮安中泰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栋楼依法进行房地产评估。由于县政府说一套做一套,极力阻挠,至今评估报告胎死腹中,非法逼迫被拆迁户接受09年政府单方面制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套房1250元平方米,门市营业房4000元平方米,而同地段房价套房市场均价3000元以上每平米,门市房10000元平米,我们仅居住六年的新房贬值60以上。
  二、拆迁手段残忍:(1)精神摧残,用两个高音喇叭对楼上住户不分时段天天大喊大叫,早上六点到晚上十点不停止,搅的住户精神紧张,不得安宁。楼上有80多岁的老人,还有刚出生十几天的婴儿,都无法休息,简直没有人性。(2)恐吓。政府拆迁人员在拆迁户中扬言:“国家、省拆迁政策和法规在泗洪行不通,泗洪县有泗洪县的政策,这个拆迁补偿标准(1250元平米)谁也改不了,你们连上访大门都进不去,到时政府带领公检法,联防对你们进行强拆,即时死几个人,政府用钱摆平”。难道泗洪政府独立于中央政府?真是天高皇帝远,无法无天。(3)联合拆迁:卫生局不去关心全县百万人民的医疗健康问题,供销社不去服务“三农”,农委不去关心农村工作,政府机关不去为人民服务,统统参与拆迁工作。我们这栋楼在这些系统工作的、退休的(报告亲朋好友),个体医生等都被不同程度谈话和恐吓,逼迫无条件接受泗洪县政府的拆迁条件。被“谈话”的人如:高殿云、俞磊、许广辉、刘贯书、王坦、李庆阳等,以上均属于实际真实姓名。(4)人格侮辱,政府拆迁人员说:“你们这些拆迁户还能比日本鬼子厉害吗?最后不还被赶出中国了”。当初老百姓帮助抗战,现在却被比喻成日本鬼子,要被赶出家园。真是可怜可悲……
  三、由于我们被拆迁户坚持要求政府遵守承诺,按照(2010)03、04号两拆迁公告精神内容,依据《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给予补偿,结果2011年4月20日发生了4。20非法拆迁风暴,拆迁户稍有言语就打人,抓人送进泗洪县第二监狱(非公安),限制人身自由,整天不给饭吃,本次事件供抓走5人,打伤住院一人,目前仍有一人下落不明。住院一人当场被打昏死过去,更可恨的是拆迁办主任李耀光阻止120救人,并扬言“打死人我负责”。最后在大家的努力下,第三辆急救车来,受伤百姓才被送去抢救。真是泗洪无日月!只有请广大媒体、社会舆论来帮助我们这些老百姓。

  我们恳请社会各界伸张正义,给予舆论支持,制止泗洪县政府无视法规,官商勾结,用非法手段与民争利。督促泗洪县政府真正履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拆迁户进行合理补偿。我们不是钉子户,我们只要求公平公正,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上述反映情况如有不实,我们愿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