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宰,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是反腐倡廉前沿阵地,更是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提和保障,巩固执政根基的坚强堡垒。

  要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首先必须要让群众监督政府。监督是用群众的力量对腐败中最丑恶的东西进行批判、揭露和斗争。监督机制不完善, 导致腐败分子滥用职权,逐渐滑入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腐败泥潭,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能乘隙而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大,从而致使某些党员干部视党纪为“摆设”,视政令为“白条”,把中央的三令五申当成“耳边风”。因此,以官员财产公示和“三公消费”公开为契机,以面向社会的透明公开,为老百姓监督政府创造条件,借此形成良好互动,推进政府自身的改革,才是解决人民群众身边腐败的“治本良药”。  

  要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其次必须加强惩处,以法严纪。惩处是用法律的威严对腐败分子的行为进行震撼、震慑和制裁。惩处力度不强,容易纵容或助推了一些腐败分子的狂妄和违法乱纪行为,不但不利于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同时老百姓也很有意见、反映强烈,甚至有时还让老百姓对反腐败失去信心。因此,为了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未来,惩治腐败必须义无反顾,不管什么人,不管职务多高,功劳有多大,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论什么时候都不能姑息迁就!树立对腐败份子的容忍,就是对人民的犯罪的观念,才是解决人民群众身边腐败的“除根偏方”。

  中央对腐败问题从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到重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思路的转变,正是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在这项工作上的真正呼声,更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