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 :news。qq。coma20071114001469。htm ?qq等于0amp ;ADUIN等于40726919amp ;ADSESSION等于1194999060amp ;ADTAG等于CLIENT。QQ。1729SvrPushUrl。0
  
  这是QQ新闻的链接,警方称:据初步调查,昨天凌晨4时55分,海珠区公安分局民警驾驶警车巡逻至南泰路珠江医院住院部门前路段时,发现路边停放着一辆前后车牌均被报纸包裹着的可疑小汽车。民警进行盘查时,遭到驾车男子的阻挠,并被强行抢走出示的警察证,其后,该男子快速倒车,碰撞民警,造成民警膝部受伤。为阻止其驾车逃逸,民警拉住车门,被该男子强行开车拖行数米。在紧急情况下,民警被迫鸣枪,致该男子中弹受伤。民警即报“120”。该男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的通报难以令人信服,存在许多疑点:
  
  1、警方称司机强行抢走出示的警察证。尹教授最多是没有把警察放在眼里,准备开车走人,有必要抢走他的警察证么?动机是什么?再说,一个警察能那么容易就让别人把警察证抢走?
  
  2、警方称该男子快速倒车,碰撞民警。警察在查车时通常站在司机的一侧车门边,如果倒车怎么撞民警?尹教授又不是特技车驾驶员,能够在警察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极短的时间里倒车撞人?再说警察又不是木头桩子,人的都是具有自我保护的潜意识,警察又是经过专业训练的人员,就算尹教授发动汽车,倒车撞人,警察在这段时间就傻站着任他撞?
  
  3、警方称为阻止其驾车逃逸,民警拉住车门,被该男子强行开车拖行数米。这个警察是白痴么?用手拉车门可以阻止车辆的行使么?难道警察为了让车停下,拉着车门跟车跑了数米?符合逻辑么?他以为自己是超人?
  
  4、在紧急情况下,民警被迫鸣枪,致该男子中弹受伤。注意,上面说了警察是自己手抓车门“被拖行数米”,那么警察完全可以松手,这样的情况就可以算所谓紧急情况?就算是紧急情况,民警为什么不先鸣枪示警?或者枪击车轮?而是直接开枪毙命!!!
  
  各位都军训过,最起码知道枪击之前是要拉枪栓上膛的,警察一只手抓住车门“被拖行”,另一只手单手上膛射击????
  
  也许有人说子弹已经上好膛了,如果是这样,这个警察也太牛了,上好膛的枪别在腰间是多么可怕的事?掏枪、弯腰、奔跑等动作都有可能激发枪栓,岂不是要子弹乱飞?
  
  如果说警察松手了,那么车还是应该继续在往前开,警察掏枪,上膛,射击又如何能如此近距离击中司机,而且我们知道子弹是从尹教授左侧进入体内的,如果警察已经松手,而车继续前进的状态下射击,子弹怎么能从左侧进入体内,应该是从背后进入的。
  
  所以,真相是像警方通报的那样么?不可信!非常不可信!
  
  死者固然有错,但错不当诛,警察执法有理,但理不足以草菅人命!!!!!!
  
  但媒体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为了维护所谓人民警察的威信和权威,死者在酒泉之下可能还要蒙受不白之冤!!!!
  
  再次哀悼尹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