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云南弥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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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法官称李云仙为“神棍”,弥勒市闻名的老赖李云仙。现在红河州中院、广州天河法院、建水法院、福建福州市中院、昆明高院、弥勒法院等各地法院可查到李云仙各类债务案件二十多起。涉案金额数千万,还有大量未起诉的案子不计其数,总共高达一亿几千万(网上随便搜索李云仙,就可查到)。
李云仙在2015年元月将林生投资的500万以还银行贷款为由,称只需调转三天即可,结果六年过去了却一分未还。致使双方在2015年元月签定的《合作协议》基本废止。在数年讨还未果的情况下,受李云仙激凌,在2019年10月15在广州天河法院起诉判决。(2019)粤0106民初34481判决书。但却无法执行,委托弥勒法院执行,弥勒法院拒绝配合,广州法院要求与弥勒法院共同处置李云仙财产后执行,弥勒法院也不同意。这是不是有意保护李云仙就不得而知。广州法院在2020年7月20日将强制执行裁定下达至今仍未受偿分文。林生仅为讨债从美国和广州至云南就达21次,花掉费用就高达两百多万元。
李云仙挪用林生500万投资款后,仍为了挽救合作关系,林生又在矿山投资了物探、钻探、矿山修路、购买矿山办公生活用品、请矿山各类管理人员、矿山招商宣传费、矿山应付款等花掉的矿山直接费用共300多万元。六年为矿山服务共产生的各种费用约200多万元,还有在矿山建设中的产生的大量无发票的不可见费无法统计。
李云仙一贯是以矿山为诱饵,以高利诱骗投资方在无担保条件下,以小恩小恵,行贿银行,非法承揽公众借款一亿几千万。十年来基本没有偿还,致使投资者和借款人上当受骗,欲哭无泪,破财伤身。
李云仙不但不还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执行裁定,还恶意以各种方式赖账,组织亲戚、律师,勾结法官公开赖账,推翻债务证据,威胁债权人生命安全。
李云仙一再对外宣传威胁债权人说:“弥勒执法机构听到外地口音就不会支持外地人,在公安举报不受理,在法庭起诉你胜不了”。因此外地债权人听到弥勒法院就望而生畏,不敢花钱买个败诉。这样更加纵容了李云仙的嚣张气焰,李之仙更加有恃无恐地赖账。
李云仙一直就想吃掉林生投资款,收回用于质押担保的30股权。为了不受李云仙用黑恶手段折腾和威逼,从2017年起就与李云仙协议由李云仙出资500万回购价值三千万的30股份。在三年中先后与李云仙签定了《股权处置清算协议》共四份。最近与李云仙于2019年11月3日签定的680万《清算协议》、《欠条》期限已过半年也未实施。
林生于2020年九月决定在弥勒法院进行诉中保全起诉。
李云仙行贿成瘾,林生知道李云仙会动用一切关系和非法手段摆平弥勒法院。林生与李云仙的案子定于9月24日下午2。30分在第六庭开庭,主办法官是刘福清。9月22日林生去法庭交证据材料,在法院立案大庭,林生见到刘福清法官,出于礼貌将手伸过去握手,刘法官却理都不理,显得十分不友好,根据姿体语言,林生就感到这个人可能不会公平判案。
弥勒法院对李云仙是很熟的,对李云仙在执行的案子约有二十多起,可弥勒法院执行庭好像是李云仙家开的,从不对李云仙财产进行迫卖处置,所以李云仙依旧是过着奢侈的生活,住着大别野,开着豪车。
李云仙到执行庭可发脾气,呵斥债权人。说:“我现没钱还,你们想怎样?我不好你们也不会好!” 如此威胁债权人,这等于是打赢了官司,法院的执行裁定,却在李云仙面前变为一张废纸,在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李云仙面前毫无法律效力。
9月24日开庭时,果然如林生所料,刘福清法官就与李云仙的一个律师谈笑风生共同走进法庭,十分熟悉。李云仙的律师一进法庭就递上新的证据,拿回老证据,而且根本不征求原告的意见。这就是法律中所说的证据“偷袭”,是不合法的。李云仙特别善长使用这些小手段而企图赢得官司。
李云仙为了声张势力,请了四个律师,还安排两个小打手在法庭对我们进行威胁。李云仙家有七姊妹,加上侄子共有几十人,李云仙经常以她人多势众对债权人进行威胁。
开庭后刘福清法官一没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件供审查,而是允许李云仙三个律师论翻说一些无中生有、蛮不讲理、栽赃污蔑的发言,完全不顾实事彻底否认林生在矿上的投资,说:“矿上地质包装的工作都是林的责任,后面却又说林在矿山的投资没有经过李云仙同意,也不知道,所以不承认林生的投资”李云仙的律师根本不了解林生与李云仙的合作过程,也不了解债务发生的原委,完全不顾实事,听信谗言为其出谋划策。为了李云仙给他们一纸空文的高利而与之合唱。李云仙利用律师的求利心态,把律师捆绑在李云仙不法的战车上。
李云仙为了收回为林生投资担保的30股份,不断变换借口,最初是说为了鼓励林生为她贷款而奖励的股份。结果林生为其找到了借货二亿给红河森泰矿业公司,一切手续办好后,李云仙却提供不出公司财务报表,因为李云仙为了偷税,财务报表全是零申报,所以无法贷款。李云仙却把责任推给林生,要收回30股权。
第二个借口是林生没有帮助将矿山处置掉,造成损失要收回30股权。林生深知一个没有地质报告的矿,无法确定其价值,加之各种证件不全,李云仙又将价格定在三亿左右,尽管林生召来了37个收购方,都因条件不成熟、价高而放弃。矿山处置不掉的责任本身就是李云仙不配合、贪婪成性造成的。
林生30股权是为投资担保而设定的必须条件,500万本应打入森泰公司帐号,但李云仙早有侵吞这500万的预谋,声称不能打到银行,款进去就会被收走,结果由李云仙另找农村信用社开了个帐号,将款打进去不到二十天就被李云仙借口挪用,致使合作协议失效、投资计划失败,责任也在李云仙。李云仙聘请的律师为李云仙的虚构事实推波助澜,将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到原告身上。林生有大量证据,法官却不给出示的机会,任李云仙律师包场,任李云仙不断更换证据。
李云仙律师第二个发言内容就是:“680万的《清算协议》和《欠条》是林生威逼李云仙写的”。这是巅倒黑白,强词夺理。林生是被李云仙威逼、不断折腾生命不保的情况下,林生才放弃继续持有30股份,明明分股份可分取三千多万元大利不要,而却去逼李云仙给680万的小利?这也太可笑了吧!林生还没糊涂到利大利小都分不清的程度。
三四个律师就反复唠叨了同一个内容,空洞无实地唠唠叨了三个多小时,占据了开庭时间的80,不是原告发火提抗议,刘法官根本就不给原告展示证据和进行答辩的时间。这明显是法官与被告经过精心设计和策划,是主观故意而精心安排的。
弥勒法院不作为,贪赃枉法是明目张胆的。弥勒法院不为外地投资提供保驾护航,还为具有黑恶性质的,为破坏弥勒经济发展的李云仙提供违法支持,保护李云仙违法骗钱。这样的法院,这样的法官不可怕吗?
可怕的弥勒法院,执法机构要不要严肃查处?可怕的有保护伞的李云仙黑恶势力,严重地破坏了弥勒的投资环境。如果云南有决心将云南打造成法制云南,云南经济发展使外来投资者放心,外资就可多为云南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编后注:
我这是开庭第二天写的,开庭就有现象显示这案子一定不会公平判决。11月11日判决结果是驳回起诉,真是天大的胡判。
原因有二点:第一、是弥勒市法院与李云仙有良好的关系,判案间有个中秋送礼的好机会,李云仙一定会利用这个机会向院领导送礼;第二、李云仙有个保护伞,即在云南当副厅长的哥哥,会利用关系打通关键,为李云仙夺取利益进行暗中操作。
果然不出所料,弥勒法院居然不顾实事,欺骗外地投资人,协助李云仙侵吞投资者的投资款,在那么真实的铁证面前,居然判驳回了我们对李云仙保全诉讼案。现将判决书附后,奇判供欣赏,也让社会看一看弥勒法院的黑暗。
弥勒法院在审理李云仙和林生投资股权回购纠纷案判决书中,采信的李云仙所谓的事实和证据,基本是无中生有、造谣惑众。我持有的各种证据非常全,而法庭没要求我方提供,也不给时间给我们辩论申诉就草草闭庭。我们除了上诉,还要揭发弥勒法院的不公平的事实,决不支持这份完全不公平、枉法的判决!望有关部门严查这个案子的内幕。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平,公开让社会监督。
广州林生
2020年10月26日于广州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