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保险“直通春晚”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之际,曾经在阳光保险辽宁财险公司工作的9位经理实名共同举报辽宁财险公司总经理姜林伪造假合同,大肆侵吞保费,并指使公司在省内两家分公司设立黑分支机构,在未取得手续时,违法收取保费的违法行为。姜林为了不将自己的违法行为暴露,将不配合他造假侵吞保费的几位经理在合同期未满时,就随意免职,并停发工资。几位举报人多次找阳光保险总公司,但姜林却没能受到查处。现在9个人实名举报信。希望得到人们的关注,彻底调查姜林侵吞保费和索贿,受贿等违法行为。


  现对阳光保险公司辽宁财险分公司总经理姜林违法、违纪问题举报如下:

  一、2009年1—6月份,签单保险费1,371,965。9元,被保险人为:中国石油盘锦分公司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财产险招标;8月份收第一笔26万元已入账,其余有111万元截留注销未入账,资金去向不明;
  二、辽宁省公司承保的保险标的为沈阳市三洋空调有限公司,保单号:112510101200800003,承保险种为财产险基本险,险种代码0101。于2008年度分两次交清保费,辽宁省在保户足额交取保费后,采取违规批退的形式。共吃单保费达:180,289。06元,以上资金去向不明,保单详细见附件;
  三、2008年年底违规、违法操作,姜林亲自安排、部署,在被保险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将已收取的保费不入账,在承保系统中删除已收保费信息,形成账外资金,全省900多万元,而后制作假的印章和虚假赔案向外套取资金,发生注销保户出现案件,接受报案但不在系统中立案,就从这部分资金中直接支付赔款,尚有很多资金去向不明,其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被保险人的利益,而且变相形成了小金库,造成资金风险。贪污腐化,详细见明细附件 ;
  四、2009年6月1日,在姜林直接部署安排下,以和平支公司的名义与沈阳古河电缆有限公司签订假的《国内货物运输保险预约保险协议书》收取年保费96万元(录入系统保费9万元),套取保费资金80多万元,形成小金库,挪作他用;此情况被辽宁省保监局查获。阳光保险公司仅仅被罚款30万元。姜林未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见2011年6月22日《沈阳晚报》B5版理财读本复印件 ;辽保监罚(2010)32号,辽保监罚(2010)40号中国保监会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姜林安排、部署全省下属筹建机构,在未取得保监局批准且未取得工商执照的情况下,违规签单做业务,在系统中录入省公司机关人员名字,再向财务申领保费单据和其他单证,交各筹建机构违规做业务,全省各机构筹建期间共签单合计金额1000万元;
  六、2007年7月在抚顺召开全省各机构半年工作会议期间,姜林安排、部署全省各机构利用货运险业务,进行吃单、埋单操作,仅抚顺公司1年就吃单380多万元,主要为抚顺石化、抚顺特钢业务;
  七、姜林还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机构负责人在不同时间索要财物,违法违纪事实举报如下:
  1、在2007年向原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张成林索要奥运纪念银砖一块,价值人民币4800多元;在辽宁省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收受,收受时还说总公司发的一块同样的奥运纪念银砖他送给了别人,这块弥补了他的缺憾 ;在营口检查工作期间索要收受茅台酒一箱价值近3000元,由司机王伟放入车辆后背箱;
  2、2007年在鞍山和省公司开会期间,以表示喜欢等方式向原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莫俊生暗示、索要岫岩原石玉件二件,价值人民币6000多元,一块2000多、一块4000多;索要五粮液酒一箱,价值近3000元,由司机王伟收入其乘车后备箱,春节期间索要过节费10000元;
  3、在不同场合多次向原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中支公司总经理刘景辉暗示、索要,后公开与其姐夫、司机王伟亲自去阜新以给总公司领导送礼名义向刘景辉索要玛瑙精品瓶件一对,当时价值人民币130,000多元;经讲价实际花费70,000多元,此对瓶件根本没有送给总公司领导,而是据为己有;
  4、2007年在朝阳公司开业期间,向朝阳公司原总经理邵东辉索要化石3块,其中鱼化石两块、植物化石一块,价值18000多元;姜林在2007年过生日时,向各公司老总暗示送礼,向邵东辉索要“寿”字化石一块,价值30000多元;
  八、姜林还有其他违规、违法情况,待相关人员向举报人核实情况时再详细举报。
  姜林作为二级机构负责人,不仅不思依法依规经营,还指使下属机构违规经营,造成经营风险和腐败问题发生,恳请检查机关对其依法查处,早日将这个害群之马铲除。
  上述举报内容如有不实、虚假处,我们愿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