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无条件地支持“一稿多投”!(转载)【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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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中青论坛上看到一篇好帖,想来大家应该有同感,特转载于此。作者的立场是明晰的,立意也能为大众所接受,希望那些报纸杂志的编辑们能够看到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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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言论的自由,是各国宪法大都明文提倡的,中国宪法也不例外。凡是写进宪法的东西,一般都随之赋予了较高的人权。中国人的言论到底自由不自由,思想解放不解放,并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但是,既然宪法明文提倡的,而且我觉得合理的,我就会大声为之疾呼。
我们先来看看实际的情况:
人们凑在一处,总是要说话的。你说得好,有道理,我感觉到精彩,于是我就会在未必你在的不同场合,毫无必要地再经你同意后,才敢引用你说过的话,我想,这大约就是思想的最原始的传播途径之一吧;你自己也认为说的有道理,在不同的场合,这句话你感觉很适用,于是你会不厌其烦地说一些一模一样的话语。这里头,一个就体现了言论的自由,另一个呢,在本质上我觉得就跟我们如今口诛笔伐的所谓“一稿多投”很类似了,难道不是么?
既然实际的情况是这样,那么由文字记录的文章,只不过是我们思想言论的一个载体罢了。那么言论既然是那样一贯地允许自由,为何文章就不可以“一稿多投”了呢,这不是很矛盾很滑稽的一件事情么?
不允许“一稿多投”的症结,我看一般就在操纵纸媒者那里。他们完全是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根本不是为了原始作者的利益,更谈不上是为了广大读者们的利益。说到底,严禁一稿多投的做法,反映出的是一个小群体的集体狭隘思想。这种狭隘思想的结果之一就是,在实质上起到了禁锢思想的恶劣作用。我们看,在实际中它起到了提倡自由却禁锢思想的适得其反的作用,难道不滑稽么?
我们再来看现在的网络世界,所谓“一稿多投”的提法就更是显出它的滑稽可笑了。一篇优秀的文章,很快就可以传遍全球。为什么?因为在网上,不但允许作者自己一稿多投,更允许无数有着贡献精神的灌水者们,“一稿多投”。
纸媒之所以患上这种令人难堪的狭隘症,其根本原因还是利益驱使的结果。他们只为自己想,而不为旁人想;只为自己的利益作细致的考虑,而根本无所谓别人的实惠。这样的狭隘症,一般只有在无知的小孩子身上,或是在奸诈的商人们身上才会出现。在声音广场的媒体出现,是人类进步的极大悲哀。
写文章的人,只要是认真誊写后,跑到邮局,塞进邮箱,除了那些不可告人的告密者和见不得阳光的别有用心者,绝大多数写作者,都会希望自己的稿子被更多的人看到,被更多的编辑部采纳。
自由的思想绝不是随意买卖的商品,当自由也当作商品,在集市上面红耳赤地讨价还价的时候,那是人类的耻辱啊。
如今我们应当提倡的是具有原创精神的“一稿多投”,那种原封不动地剽窃别人作品后,冠以自己的名字,然后大言不惭从中获利的“一稿多投”,才是文明发展到今天的我们,应当同仇敌忾的讨伐对象啊。
禁止“一稿多投”的做法,一方面很象是一个愚昧的老农,在百花齐放的春天里,精心地在自己的自留地里独自培育一朵遍野皆是的小黄花那样,更象是一个老牧民残酷地将母子隔离开的小羊羔们精心打造的一个小羊圈那样。
思想是原子弹,自由是云是雾更是风,你可以暂时粗暴地封上人的口,但你无法彻底地封闭一个个鲜活的内心。
你能么?你不能!永远都不可能!!!!!
03811 17 :38 18 :35 于河南镇平183 ;阴雨。
http :www。tongtu。netcgi binpage。dll ?page5 ?userid等于huaruigfamp ;columnno等于5amp ;articleid等于2230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03-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