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熙宜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挂名法人,且看幕后老板的抵赖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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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刑满释放人员祝新章,身份证号码422201197606201851 我在2016年被公司负责人杨明光哄骗注册为上海熙宜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上海羿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羿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熙宜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杨明光,2017年5月,上海羿环公司、上海羿同公司被政府认定为诈骗平台解散,相关人员均被法院判罪,实际控制人杨明光逍遥法外,我已就此情况向政府另行举报。
诈骗平台解散后,杨明光伙同他人为掩瞒上海熙宜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的诈骗事实,以书面形式将上海熙宜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转让给预先注册的广州时代风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代法定代表人饶博,后更换为实际控制人童胜国),由朱光辉(现正在服刑)、杨明光、童胜国签署转让协议,其中朱光辉、杨明光为转让方,童胜国为受让方。
我在服刑期间,朱光辉、杨明光、童胜国继续以上海熙宜影视传媒和广州时代风公司从事诈骗活动,且上海熙宜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被广州南沙法院判决赔偿他人80万元无人履行,现当事人杨明光、童胜国(朱光辉在服刑)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处理。求社会关注。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