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明确指出:要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考核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基础、管理监督干部的必要手段。但考核要真正发挥正向激励的“指挥棒”作用,关键是要正确运用考核结果,做到赏罚分明。“赏善而不罚恶则乱,罚恶而不赏善亦乱。”如果“一考了之”“考用分离”,甚至“赏罚不明”,不但无法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反而容易滋生“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歪风邪气,让有为的冷了心,无为的更无为。
  奖优罚劣是对考核公正的最好诠释。只有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做真做实奖优罚劣,真正奖的心动,罚的心痛,才能让有为者暖心,无为者担心,考核才有意义,才有生命力。“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戒惧”,只有正确运用考核结果,发挥好考核的“风向标”和“导向仪”作用,形成考核出干劲、出实绩、出干部的良好导向,才能使广大干部感到有责任、有压力、有危机,才能真正讲担当、重担当,努力改革创新和积极干事创业。
  干部考核结果重在运用,只有真正“用”起来,才能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但现在一些单位存在“考时雷声大、用时雨点小”,甚至“考而不用”的现象,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将考核结果用好用活,让干部能够根据考核结果得到应有的奖励或惩罚。
  以结果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用好干部考核结果,对于实绩突出的班子,增加目标考核分值,提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优先提拔重用、晋升职级或推荐评选表彰;对实绩较差的班子,采取谈心谈话、提醒诫勉、取消评先资格、降低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甚至组织调整,让文件中的“软指标”变为指导实际工作的“硬杠杠”。
  以结果强化监督、从严管理。把推进差异化考核工作作为抓班子带队伍的重要手段,既注重量化工作实绩、更注重找准差距不足,既注重掌握了解担当作为的干部、更注重找出不为甚至乱为的干部,并采取提醒、诫勉、函询等方式“对症下药”,倒逼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使干部考核的“指挥棒”和“监督器”作用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