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市文艺创作麒麟尊奖已评奖三届,据说第四届评奖活动已拉开帷幕。从贺州市文艺创作麒麟尊奖评奖活动的启事上,我们得知,该奖项不接受个人推荐申报,并且,凡申报者,还必须加盖作者单位公章或推荐单位公章,也就是说,这个奖项设置是有门槛的,没有单位的个人或找不到推荐单位的个人,是铁定迈不进这个门槛的,换句话说,那些自谋生路的文艺创作优秀者(爱好者)只能成为“社会闲杂人员”,即便个别“社会闲杂人员”找到推荐单位,但该推荐单位也不见得就很热情地帮盖公章,即便盖了公章,评委们也不见得就给予重视,因为,“社会闲杂人员”和公家单位人员毕竟是有区别的。因为有了这一道门槛,我们看到,前三届文艺创作麒麟尊奖的获奖作者,无一不是有单位的。由此,掀起了贺州市文联文艺歧视的冰山一角。

  这种文艺岐视所产生的效应是好是坏?我们从前三届评奖情况来分析一下:

  其一,连续得奖的情况非常突出。在前三届中,肖晶(文艺评论或文学创作)、黄毅环(舞台艺术创作)、林虹(文学创作)、冯昱(文学创作)四人,都是连续三届榜上有名;纪尘(文学创作)、杨剑华(舞台艺术创作)、刘小春(舞台艺术创作)三人,都是连续二届获奖。从广义上来说,一个作者能在一个奖项中连续获奖应当是好事,应当值得鼓励,但贺州文艺创作者本来就不多,如果来来回回就是这几个人异常突崛,那么就容易落下“小集团利益”的把柄,弄不好还成为笑柄,同时,弄不好还会助长了个别人的“唯我独尊”的不良气息。

  其二,获奖作品的质量值得敲打。在前三届中,别的艺术门类不讲,单讲文学创作,廖家庄的散文集《走进贺州》、肖晶的散文集《枫尾子》、莫薇的小说集《富裕的日子》乃属自费出版,他们集子当中的很多文章是没有公开发表过的,有些甚至没有一篇文章是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过,如此的文字推砌,看起来门槛又是那么低,与前面说到的门槛形成鲜明对比。因此我们会发出疑问:以后贺州的所有文艺创作者,只要自费出版了专著,是不是都有机会获得文艺创作麒麟尊奖呢?那么贺州文艺创作麒麟尊奖的“含金量”从何而来?

  其三,各文艺门类也存在文艺岐视。在前三届中,展览艺术类明显处于劣势,特别是摄影。从三届获奖名单来看,每届的摄影创作获奖一如凤毛粼角,首届喻湘泉获得,第二届由陈勇新、喻湘泉、韦国强获得,第三届摄影获奖为零。我们看到,这三位摄影获奖作者都是在公家单位就职的,当然他们当中不泛摄影创作的好手,但是,贺州摄影界在整个广西摄影界来说应该是排得上号、叫得响的,摄影创作队伍也比较强大,很多摄影人在省级以上报刊大量发表摄影作品或在省级以上各种赛事、展览中斩获大奖,那么,为何在贺州文艺创作麒麟尊奖中没有得到体现和重视?

  本文把话题放大到“社会闲杂人员”,是因为贺州市文艺创作麒麟尊奖是贺州市的最高文艺奖项,同时也是启用市财政资金的文艺评奖活动,是面向和鼓励全市文艺创作者(包含文艺爱好者)的一项文艺盛宴,而不是专为文艺场个别高官的个人喜好设定,也不是专为少部分文艺创作者而设立。

  如何排除小肚鸡肠、文艺歧视的嫌疑?其实很简单,一、文艺场高官放宽心态,放下个人的喜好,增强全局观念,以服务全局的态度来对待贺州市文艺创作麒麟尊奖;二、调整准入门槛,实在不好调整,可分设“公家单位组”、“社会闲杂组”、“学生组”、“自费出版组”,如此一般;三、平衡各个文艺门类的获奖机会,不要搞厚此薄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