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的河南省省委书记
  你好!
  荣盛公司将工程项目建设发包给中色十二冶施工,十二冶又转包给陈永斌个人,荣盛公司没有阻止该行为,明确违反建筑工程法的相关管理之规定,并默认十二冶将合同转让给第三方负责完成,陈又将劳务分包给我个人,陈不愿意对“如因甲方材料跟不上”的损失补偿签字确认,迫使我没有办法依法诉讼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被他人非法侵害,我只能选择以未完工不移交施工现场,而引发纠纷。依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荣盛公司想要收回施工现场,应当依法诉讼,或者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协调并解决分歧,但荣盛公司要求街道和派出所威胁我一名弱女子,说我是挑逗政府的底线,挑战法律,迫使我放弃几百万元的损失补偿,陈还不心甘情愿,又聘请穿着保安服的黑恶努力欧打我一个弱女子,天呀,天理何在、法理何在。
  作为上市公司的荣盛公司,及以央企的中色十二冶,不应该与陈永斌“合谋”欺负一名弱女子、帮助陈永斌采取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合同的实际履行行为来达到非法侵害的真实目的,更不应该由一份简简单单的经济合同纠纷变更为刑事案件、违背相关法律法规聘请相关公职人员参与经济纠纷,确实应该拿出上市公司与央企的担当来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解决分歧并处理问题。
  我真诚希望书记大人的正义不会迟到、更不会缺席!
  上访人:翁凤明(手机:13647629878)
  202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