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否打黑除恶反腐??重庆酉阳恶性伤人致骨折,公安机关拒绝抓人有内幕
文章目录
重庆市酉阳县酉酬镇村民张老太(女性,64岁,下面简称张某))被邻居田太文(男,40多岁,下面简称田某)用木棒暴打致胫骨骨折(之前老太曾多次被田某殴打),住院期间饮食需要人喂,大小便需要人抱。事发当时家属已经报警,时至今日,凶手仍逍遥自在,期间张某的儿子上方了诸多相关执法部门要求扣留凶手,公安局及相关执法部门称他们现在不能抓人,并做伪证称张老太先动手打人。6月20日,网名为“平安酉阳”的网友回帖称酉阳公安局(或酉酬派出所)于张某出院后多次联系张某及其家人,以便处理该案件而无法取得联系。经证实,没有任何一个执法部门联系过张某任何一位家属(就算没有联系方式,张某之子曾到派出所、县公安局、信访办及乡人民政府留下过联系方式)。如此荒唐的说法,显然是欲盖弥彰。
如今的法制社会,执法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不认真处理案件,对凶手没有任何强制措施而采取袒护、纵容;拟伪证指被害人先打人,实在是与当地公安机关“公平、公正、合法”的口号相对立。
拟伪证指被害人先打人,如此说来是否可以理解为凶手曾先被害?让人不用动脑子就可以明白有两种可能的隐情:一、凶手向相关部门给予某些好处,让执法人员“不好意思”依法办理;二、凶手有强硬后台,执法人员“不敢”公平、依法办理。无论是哪一种,都是与腐败不无干系。又一次的反腐之风难道将重庆列入名单之外?只有口号无实际行动,无异于响雷不下雨,又一次欺骗我们广大老百姓吗?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3-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