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焦作武陟县龙源街道龙源村村支书候选人李建设 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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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焦作武陟县龙源街道龙源村村支书候选人李建设
弄虚作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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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我是龙源村村民,是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龙源街道龙源村村民。在此,我本着对党、国家及村集体负责的态度,实名举报我村村支书候选人李建设弄虚作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甚至违反选举法律法规等严重行为。我作为一名普通的村民,本着事实求是的原则,将李建设的诸多不规事实情况如实反映给上级部门,请领导给予高度关注,尽快查清事实真相,及时给我们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被举报人:李建设,男,现年44岁,党员(非正规程序加入的),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龙源街道龙源村人。
事实情况反映如下:
一、李建设弄虚作假,伪造党员身份和文凭
1、伪造党员身份。
李建设心术不正、动机不纯,为了在龙源村谋得一官半职,便伪造了从龙源冷冻食品厂转过来的党关系,但是他本人从未在食品厂上过班,而且曾经乡里某领导看过他的档案,他的档案里边全是空的,根本就没有任何入党手续。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条明确规定,采用弄虚作假发展为党员的,不仅要处罚入党者,而且要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分。党员姓“党”,对党忠诚是第一要求,为民服务是根本宗旨。对党员而言,入党承担着责任与使命,意味着奉献与拼搏,然而对于李建设来说,是为了谋身份、谋权力、谋利益。说到底,“假党员”是思想作伪、工作失职共同酿造的苦果,损害了党员群众利益,败坏了党风政风。
2、伪造假文凭。
李建设自上学伊始就没有组织意识和纪律意识,学习中下游,初中毕业后没能考上中专或高中,辍学在家,后打工,开大车。李建设从未读过大学,就连中专大专也没有上过,学习不好的李建设却动起歪脑筋,竟然伪造大专毕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据此,李建设的行为应当被依法处罚。
二、李建设恶意造谣中伤他人
在2018年村支部委员换届选举中,非法操纵选举活动。李建设严重违背组织法及选举法的相关规定,激起广大村民的强烈愤慨。李建设为了自己能够继续连任村支部委员,指使其姑姑家的表兄弟李鹏在村里、公园等处大肆散发造谣传单,败坏时任书记程火的名声。后村委报警,派出所立案侦查,而李建设不但没有丝毫的悔过,还通过找熟人奔走钻营,到现在都没有处理结果。
三、李建设曾涉嫌犯包庇罪
李建设的表弟曾在2012年驾车撞死2人,后肇事逃逸到他家居住。当时公安机关在李建设家抓获他的表弟,李建设也因涉嫌包庇罪被公安机关审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确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据此,李建设犯了窝藏、包庇罪。
四、李建设不尽职尽责,尸位素餐
几年前李建设就是靠不正当的手段谋取到了村支部委员一职。现如今李建设为了逃避政审,进入村书记候选名单,宴请公安人员吃饭喝酒(宴请证据照片附后)。李建设,一个没有任何文化底蕴,一个靠弄虚作假谋上官的人,他的为人处事可想而知。这样的人担任村干部后,遭殃的是村民,毁掉的是党的声誉。而且,李建设常年在外开大车,不在村里工作,不参加村里的劳动与集体活动,更谈不上管理村事务,带领村民致富了。这样不履职尽责的人怎么能胜任得了村干部一职呢?
五、李建设把控基层政权,大搞一言堂
李建设在村里拉帮结派,结拜兄弟10余人。曾经强揽13年村里拆迁工程。伙同村妇女主任梁金凤把控基层政权与党员,使得年轻有能力,有本事的党员不能进入村党支部。110余名党员,30岁以下的仅6名,且都与李建设、梁金凤有亲属或其他关系。60岁以上的党员占百分之七十,都是他们自己能够掌控的。另外,党员严重老龄化,不会写字不会网络的占百分之二十,而不受他们掌控的年轻党员就是不让进。他们在村支部大搞一言堂,想让谁当书记谁就当。
综上所述,武陟县龙源街道龙源村村支书候选人李建设肆无忌惮的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不法行为,严重违反了一名党员的基本行为准则,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于李建设来说,党的纪律规矩要求未能入其脑也未能入其心。“心中有戒,则不逾矩;心中无戒,则必逾矩。”对于李建设这种心中无纪、心中无戒的党员,不严惩不足以明党纪,不足以平民愤。再次请求上级领导彻查李建设党员的合法性并开除党籍,并监督龙源村的选举工作,选出村民信得过的,能真正带领村民致富的带头人。
特此反映!
2020年12月19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