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休要大惊小怪
  昨日媒体发布的《江苏大丰市官员开会发言受阻掐局长脖子被拘》、《县委书记被盗100万,警察得暗示将笔录改为6040元》这两篇新闻报道,顿时引起若干网友的火爆评议。
  有网友惊呼道:“天呀!党员干部的光辉形象,就这样被这种丧德的官员给全毁啦?”
  有网友怒斥道:“这哪里像是由各级组织部门考察培养选拔出来的党员干部嘛?简直就是些垃圾!”
  我则认为:“这种丑事恶行,全世界各官场都有发生,只不过中国官场腐败之风最盛,比他国多了一些官痞罢了,网友们休得大惊小怪。何况中国农谚不是早就说过‘你播种什么,就会收获什么吗’?而且,我们不是也曾有长唱不衰的红歌如此颂唱道‘栽什么树苗结什么果,撒什么种子开什么花,啊,啊,啊。。。。。。’吗?”
  我还认为:“正由于有这些丧德官员与垃圾官员的存在,中央才会旗帜鲜明地大反腐败,老虎、苍蝇一齐打,并对腐败现象坚持零容忍嘛。要知道,这个‘零容忍’就是一种态度,就是一面旗帜!”
  下面(摘要)转载这两篇新闻报道,供网友分享并再热议。
  第一篇:《江苏大丰市官员开会发言受阻,掐局长脖子被拘》。
  《人民网》报道:近日,网曝江苏盐城大丰市人社局私分国有资产百余万,并将其作为奖金派发。8月28日,大丰市人社局副局长吴卫向人民网作出回应,称该局发奖金之事发生在2012年春节,数额是80多万元。
  在发放标准上,一把手局长比副局长多500元,副局长比科长多500元,科长奖金1万多元。
  根据网帖反映的内容,大丰市人社局魏姓科长因为举报此事与局领导产生矛盾,在今年3月初的一次局务会上,“局长王某禁止其发言,双方因此事发生小争执,王于是动用公安,将魏带走拘留一周”。
  但按照吴卫的说法,事情并非如网上所述。他称,此事发生在3月份,局里早上开例会,魏某迟到了1个多小时,进会场后要求发言,但会议已快要结束,王局长请魏某把要发言的材料找分管局长陈述,随后魏的情绪和言语比较激动,欲将纸杯中的水泼向局长。“例会结束后是局党委会,老魏走进会议室掐住了王局长的脖子”,由此导致魏某被治安拘留。
  “局内干部职工几乎个个有奖,科长以上奖金超万元,地方财政统一安排”——此种现象,是否合法合规?
  第二篇:《县委书记被盗100万,警察得暗示将笔录改为6040元》。
  《法制晚报》(北京)报道:2012年12月30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公安局刑警队抓获了一个以县处级领导住所、办公室为目标的盗窃团伙。该团伙借逢年过节之机,潜入县委书记、县长或其他领导干部住所、办公室实施盗窃,且屡屡得手。
  办案机关的资料显示:该团伙仅从河南正阳、西平、平舆、唐河等四个县委住所盗窃金额就累计高达250多万元,盗窃赃物还包括金条、高档礼品等大批贵重物品。该盗窃案侦破后随即便进入了司法程序开庭审理。
  然而,随着正阳县县委书记赵兴华被纪委调查,却牵出了案中案。被盗后,赵兴华在听完办案民警的汇报之后表示,“我这里是被盗了,但没像你说的那么多,就几千元钱而已!”随后,刑警队办案民警迅速修改了笔录——原本100多万的盗窃金额,立即“变”成了只有6040元。
  于是在对盗窃团伙的起诉书上,正阳县县委书记赵兴华的被盗金额也就由100万元“变”成了6040元。
  在接受调查期间,赵兴华供述其在住所内的100多万元现金被小偷偷走,而且小偷也已经被正阳县公安局刑警队抓获。得知此消息后,纪委立即展开行动,核实真伪。
  但当纪委工作人员到正阳县公安局查阅案卷时却吃惊地发现:王胜利等犯罪嫌疑人的笔录上,关于赵兴华被盗窃的金额却只有6040元!
  原来此“变”是通过被盗“领导们”的求情,正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案人才开始反复给王胜利等犯罪嫌疑人做“工作”,要求他们改口供,并告知其“几十万与几百万罪名相差巨大,以现在的供述罪名很重”。盗窃者们立即明白了民警的“意图”,便在民警的授意下改了口供。民警把拟好的材料重新做了一份新的口供,这就是本报道的来龙去脉。
  目前,被盗窃的正阳县县委书记赵兴华已经被组织调查,四名办案民警中的两名警员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