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一个农民,一个没有文化的农民,我现在十分困惑和忧伤,我无助的心灵无处表达,只好向您倾诉 :
  我叫尹艳,女,今年37岁,是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大佛乡人,在重庆富士康公司做农民工,和广大的普普通通的农民工一样,也在为国家和社会做应有的贡献,我每天辛勤的工作,就是为了我的孩子能吃饱饭穿暖衣,能去学校好好学习,学好文化和本事将来成为国家有用的人才,可现在我的孩子死了。
  我的孩子叫何俊霖,今年7岁,在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罗渡镇大佛乡小学读一年级。2015年3月26日下午2点多钟,在学校上课期间被同学带至该校教学楼的四楼,从屋顶推下,高坠死亡。事后,学校当即清理了现场,极力隐瞒死亡原因和死亡真相。当地政府、派出所、教育局阻止我们看望儿子的尸体,更不许我们把孩子的尸体接回家,在我以死相逼下才同意我们见了一下我孩子的遗体。他们把我和公公、婆婆分别进行拘禁,限制人身自由长达四个小时。当地公安机关至今也未对我们作案情通报。
  在处理孩子后事时,教育局的段股长对我们说:“农村孩子的命跟猫儿、狗儿一样,有啥了不起呢,赔点钱就差不多了,哪个学校不死一些人?”
  大佛乡政府的人也说:“你们不签字的话,孩子存放在殡仪馆的费用将由你们自己承担,我们将用你们孩子的死亡赔偿金来支付,直到抵扣完为止。你请律师打官司也可以,你要知道教育局是国家的,你打得赢国家吗?你有多少钱请律师?你请一个来,我们给你挡一个走。”
  岳池县公安局一个姓何的警察强迫我们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说:“你们必须在协议书上签字,如果不签,我就拘留你们,我有权拘留你们。”我就在这种胁迫和恐惧中糊里糊涂的签了字,送走了我的孩子。我十分自责和内疚,我对不起我的孩子。他在学校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了,我却不能为他做点什么,连责任人都找不到。他们说我孩子是在教学楼的屋顶被同学推下去的,我在想孩子当时是在上课呀,他又是怎么去教学楼屋顶的呢?还有屋顶的围墙有1。4米高,而我孩子的身高只有1。2米,他又是怎么被推下去的呢?公安局不让我们查阅现场勘察报告,只说我孩子是高坠死亡,真相我至今不明。
  我孩子死后,岳池县教育局局长赵玉林在全县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大会上,公然的将该校校长杨晓评为先进、树造成全县校长和教育工作者们学习的榜样?我不明白,我孩子在学校上课期间死了,而学校的校长咋就成了先进?成为榜样的呢?我孩子今年才七岁呀,他啥都不知道,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他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他不管怎么好奇,他也不会知道这个世界存在着了邪恶和腐败。他更不知道,他的死会成就出一个榜样,会给妈妈带来无尽的痛苦和悲伤。我孩子死在学校,而岳池县教育局的这些领导们不但没有半点怜悯之心,反而还拿他的死来做尽文章。他们为了自身的利益,却踏在我孩子的尸体上去摘取荣誉桂冠。这是什么世道?这些人怎么这样残忍?
  我孩子被同学从高楼上推下来,这本应是一件刑事案件,是发生在校园里的一件严重的责任事故;可在岳池县教育局却成了一件褒奖事迹。他们想以此来掩盖这桩死亡事件背后的真相以及腐败利益关系?他们都是共产党人呀!他们如此背弃党性、背弃良知、背弃人性。在他们眼里只有官位和利益。
  我孩子掉下来的这栋教学楼刚刚竣工,我们乡的很多人都知道,这栋楼是教育局姓赵的和我们乡姓唐的合伙修建的。他们这种行为本来就违背了党纪国法,但是这帮贪官污吏实在贪得无厌,连教学楼最基本的安全设施都不完善,就开始投入使用了,以致我孩子与其他同学在上课期间误入该楼的屋顶。他的死就是一场腐败行为所致。
  您提出的依法治国、反腐倡廉深受人民的拥戴,但是对我们这个小地方而言“法”与“廉”却似乎还很遥远。我希望你的英明能普照大地同时也能温暖我这个满是哀伤的母亲的心。
  因此,我向您请求,调查这桩命案的真相,严惩这帮腐败分子,为民声张正义,还我孩子一个公道。正如您在人权报告中讲到的那样,“所有人的权利一律平等,追求人权是我们的共同目标”。
  作为我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村妇女来说,我不知道人权到底是些什么,但是,我知道我是孩子的母亲,我儿子在学校死了,而学校的校长却被评为了先进、成了榜样。这对我孩子是一种玷污。我有责任向这些腐败势力发起挑战,为我儿子讨回公道。
  我们是农民,我们要求:我们的生命权与人格尊严权,跟中国其他公民一样受到保护和尊重。
  此致
  敬礼



  中国公民 尹艳
  四川省广安市罗渡镇大佛乡罗善桥村三组
  电话 18202361011




  公元201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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