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之德在于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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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之德在于清廉。为官一场最起码应留个清名,持身必须以清廉为准则,凡利禄名誉,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清廉历来都被作为官最基本的品德,判定一个人清廉的标准是什么?个人认为,清廉就当如陶行知先生所讲:我们每个人都有两种资格,一是个人,二是团体的一份子,我们应当把这两种资格所包含的任务分得清清楚楚,即就财产一项而论,个人的私产和团体的共产是应当有很分明的界限的。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公款姓公,一分一厘不能私取;公权为民,一点一滴不能私用。党员干部作为党和国家政策的执行者,公与私的界线必须划分清晰,只有将公务与私务、公财与私财、公心与私心、公法与私法分开,才能抑制私欲,真正做到行有所止,才能树立法纪的敬畏之心,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情所困,不为私利所惑,才能不至于在公与私的选择面前昏头,在人生道路上跌倒。
治官事则不营私家,在公门则不言货利,当公法则不阿亲戚,奉公举贤则不避仇雠。”党员干部从政用权必须坚持公正廉洁、公私分明。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大的障碍也是自己。能不能把握好公私界限,正确处理公私关系,是检验一名党员干部党性纯不纯、作风正不正的试金石。只有时刻以“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为底线,才能言有号召力,行有凝聚力,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