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商监守自盗坑农害农
文章目录
供电商监守自盗坑农害农
农电工依法抵制惨遭报复
我叫李存福,系临泉县高塘乡供电所农电工,已经连续工作8年半。自从取消每户每月收取1度的损耗后,基层供电所为线损达标并获取高额的奖金,不惜采取监守自盗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地坑农害农。本人多次向基层领导提出不同意见,均遭压制。无奈之下,我向安徽省电力总公司如实反映了情况,结果我县供电公司将基层供电所的种种坑农害农行为栽赃陷害于我,对我大事报复。把自身的违法行为强加到依法申诉的农电工身上,自己反倒成了维护群众利益的卫士。我已被解聘,之前被强制为欠费用户垫付的5万多元无人解决。我已经身陷囫囵。我现在把我在工作中发现的供电商的丑恶行为公示于众,以求揭开冰山一角,望广大媒体和有关部门给予重视,并还我应有的清白和正当的利益。
一、且看供电所如何监守自盗
2006年,由于每户1度的月损耗禁收,加之农电的线损指标降到8,导致变压器的总表度数和到户的分表度数差距加大,为了供电所的私利,当时的所长李建军多次让我在我管辖的农户电表上做文章,要求农电工提码多抄,然后再以校验为由,将电表带到供电所拨到所里要求的指数。我拒绝后,2007年7、8月份在所长李建军亲自带着所里员工多次在夜间共在我的辖区共拨80余户,结果还是被群众发现,所长为掩盖违法坑农的事实,谎称是夜里检查偷电,但还是激起了群众的不满,导致我所辖区的那时段的电费无法征收,由于已经虚抄电度,当时所长安排我先垫后收,我不同意,他就强制要求我先打领条,领回用户电费发票,并许诺此款作为电度损耗。当时的领条是18340元的发票,这个领条为我和后来的所长的矛盾埋下了伏笔。
2007年10月新任所长王伟调来,自行决定让我向所里支付领条的全部金额,我当然不同意。于是他便在工作上给我小鞋穿,在2008年3月6日的县级行风检查时,在我不在岗时(我在县上学习),他带人撬开我管理的电表箱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多有谬误。以此借口,我被停职。王伟在对付上级的线损指标考核用的手段更是明目张胆地监守自盗。我被停职后,我辖区的电表由他亲自安排抄录,出现了极为严重的错抄、估抄和提码现象。原先的所长是在夜间偷偷拨表,而新任所长居然在阳光下公开作案。2008年5月18日,王伟所长带着县公司的人要查电表,我只负责交上表箱钥匙,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发现了一块叫杨秀英的用电户电表被所里“校验”过,尚未来得及安装,下子多拨了32度,我查看了记录,发现凡是被他们私自提码的电表都动了手脚,这些事情是发生在我的辖区用户,以前有过这样的教训,街上的群众难以糊弄,我怕再次出现群众因此拒交电费的情况,尽管所里让我暂时停职,但对我考核还是少不了的,况且上次的领条还没有解决。于是我就制止他们这样做,他们不听。我怕日后工作难做,就及时向省公司打了投诉电话,并请求省公司对我所屡屡发生的坑农害农现象给与调查处理。所长王伟和县公司的叫李涛的人员对我说“你吃着公司拿着公司还出卖公司吗?”,我冒着生命危险扣留了当时他们私提表码的原始记录和未来得及上线的一块电表作为证据。我的悲剧就此揭开了序幕。
这些情况远不能概括基层所的违法、违规行为,比如高价让用户安装指定电表、强制农电工垫付用户所欠电费、县乡联手拨表盗窃。。。。。。,如此手段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同当前以民为本的和谐社会向背甚远,本人在电监会、上级供电公司、部分新闻媒体投诉、反映,目前得到的是他们从县公司了解的情况恰恰相反,官官相护,官僚至此,我心悲哀!
二、农电工的悲哀、依法申诉的代价——罪恶的盖子何时掀开
2008年5月20日上午,县供电公司来了好多人,总经理张辉宣读了对我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意见,理由有四:1、多抄电表指数,违规提码140户,我在停职期间的抄表工作由所长王伟负责(发票为证)。为达到更有力的栽赃陷害证据,县公司把所长王伟私自提码的140户统一了清册,进行了有条件的退款,凡愿意指证画押是农电工李存福提码的方予退款,这样就造就了公司处理我的“正当”理由和公司“清正”的假象,同时还掩盖了其他辖区、其他乡镇的类似现象。2、违反计划生育,根据原劳动人事部《辞退规定若干问题解答》(劳人劳[1987]31号)的明确规定,合同制职工通过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来实施辞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属于违反企业劳动纪律的范畴,不能按《辞退规定》处理,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问题,应按国家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处理。公司居然以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中关于违反计划生育的条款对依法维护群众利益的员工给予打击报复,并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其行可悲。这种做法毫无法律依据。3、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所纪、所规,我在近9年的工作中,任劳任怨,由于集上情况复杂,流动人口多,给收费带来很大困难,多年来,为了所里的整体利益和达标考核,我在电费无法收齐的情况下都是从家里垫付,从不托所里后腿,他们找的这个借口太让我伤心。4、不服从安排,制造不团结,正式的电力员工,再低职位的都是我们农电工的领导,所谓的“不服从”,指的是不愿和他们同流合污、坑农害农,所谓的“不团结”是我反映了他们的违法行径,但是,受到制裁的却是我自己。依据上述是非颠倒、栽赃陷害的牵强理由,让我倒成了因坑农害农而被解聘的对象。天理何在!是啊,听说临泉县电业公司正在“创国一流”,牺牲一个小农电工——小菜一碟,保住公司名声才是大事嘛!
由于对我“动态学习”、“ 停职暂不安排工作”以至“解除劳动合同”等迫害,我辖区的用户欠费所里又强迫我结清(未解聘前),所长王伟辞职调离,一走了之,新任所长不管我的事,县公司又不愿退还我已垫付的5万多元电费,现在我认识到,我也无法、无权、更不应该入户收缴,让农电工垫付用户所欠电费,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县公司应无条件收回我存的用户电费发票,退回我的垫付资金!还我的劳动权利!
据我了解的情况,目前我县的对农电工的实际管理,电工不垫付电费的情况几乎没有,电工苦于供电所的线损考核压力,连同县乡一起坑农害农的现象极为普遍,如有铁肩担道义的正义记者或执法部门愿意躬身调查,我代表全县的农电工、全县的被坑害的群众致以最真最诚地感恩。
社会的每一次小小的进步,都将融进勇敢者的先行的血泪,愿你和我都是她的小小的动力,人民期待着,社会期待着。。。。。。
一个无助的、执拗的、被解雇的农电工:李存福
联系电话:0558—6343470
13866247789
二00八年五月三十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08-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