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7日因中心医院西南侧地段实施规划改造建设项目,盖州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发布了《拆迁告知书》告知将我们合法所有的房屋征用拆迁,《拆迁告知书》是以老城区改造为名,其内容是收回该区域内所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盖州市土地局《盖政资字(2010)54号建设用地批复》在土地用处一栏中明显写的是《商住用地》。这就是政府为了利益在欺上瞒下,损害被拆迁人的利益。而且征用我们的房屋是门市房,且在经营之中,效益良好,是我们全家人的保障,但此次征用补偿为给居民楼,补偿条件明显不合理,因此我们提出自己的意见,索求按门市的补偿原地回迁,因此没有与拆迁办公事达成动迁协议。
  2010年6月21日上午8 :10分,高世义正在家门前与邻居聊天,突然有10多名综合执法人员冲上来把我们强行拽到路边停着的综合执法面包车上,并由好几个人看管,不准我们说话,行动,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然后在市领导陆开山,西城办事处书记吕永强,主任梁德宏,执法局金振石等人指挥下,在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手续,没有出示执法证件,甚至在金振石等人没有穿执法服装的情况下,动用消防武警,公安民警,医护人员,政府公职人员,综合执法队员,消防车一台,救护车一台,警用车30余台,指挥抓勾机把我家夷为平地。而我们在眼看自己的家变成废墟后,被西城分局的警车把我们拉到西城分局,不准我们上厕所,不准我们与外界联系,非法拘禁长达4个多小时。当我们报警时,警察却不理睬。
  詹运祥家也是在没有强迁通知书的情况下,由市委秘书长陆开山指挥,在该户屋中无人,破门而入的情况下,将屋内物品强行搬出,门窗被拆除运走,致使房间正在经营的物品,个人用品,衣物,钱财等价值150000元得物品不知去向,毁损消失。在接到邻居的通知后1个多小时,詹运祥到现场并拨打110报警,警官称是政府行为,无权也无能力管此事,然后一走了之,至今也无人给个说法,赔偿我的经济损失。所以詹运祥只好把强迁后的现场实情进行拍照录像。
  违法强迁至今3年,政府不给任何补偿。我们去找政府理论,政府领导陆开山却说:强迁我们的房屋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不容商量。言外之意愿上哪告哪告去,所有的回迁户已经回迁了。住进了新房,而我们俩家的房屋却至今没有着落。
  综上所述:强迁行为违背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负责人将被追究,还要求各地不能强行实施征地拆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同时还要严格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对拆迁户进行补偿,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因此,这种野蛮拆迁时违法行为。所以,恳请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于此类故意毁坏财物,无理拘押的强制拆迁行为应予严惩,增加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希望有关部门合理解决我们的问题,还我公道,还我家园,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