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治”发挥监督的力量 立足纪检监察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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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保证,是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有效运转的重要支撑,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胜利召开,并发出了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的动员令,监督工作必须要打头阵、,必须要发挥好基础性、保障性作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要承担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责,还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尽职尽责地做好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做实基层监督和巡察工作,紧盯行使公权力的人和事,根据实际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能够全面从严治党中看到公平正义。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将监督落到实处,监督要防患于未然,使监督更加规范、常态,使干部能够时刻警醒自己,习惯于在监督下开展工作。要让群众知道监督的重要性,能够时刻参与到监督中去,切实推动群众与基层的密切关系。
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紧盯各级监督部门的落实情況,时刻跟进,定位精准,以多种形式,确保十九大五中全会精神学深,谋新,干实。要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监督保障、尽职履责,发挥作用,将自己置身其中、将职责揽在身上、将工作落到实处,在学懂弄通做实,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要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让五中全会的决策部署在基层不断“发酵”,以高质量的监督促进高质量的发展,不断用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反腐败斗争新成果取信于民,为惠民富民、共同富裕的政策提供保障。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