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删除周禄宝事件虚假新闻,是道德光辉的升华
  ​
  文周禄宝
   
  璀璨的玉,即使镶嵌了完美的金边,也难免有其内在的瑕疵和美中的不足,人民网在内的媒体从业者,都是有血有肉的热血“战士”,在具体法律细节和涉及到疑难案子专业问题的时候,难免被一些用心不良的地方部门专业人员误导、带偏。正如笔者周禄宝在2021年4月9日晚间通过网络发表的一篇表达内心真实感受的文章《周禄宝:新华网删除虚假新闻也是人格上的进步》。
   
  我的网名和真实姓名都叫“周禄宝”,当初决定在网上用实名发文章,是为了让自己笔下的每一个文字、每一句话、每一件事情,都真实到有人负责、有据可查,算是一种自我监督,从内心里想给自己发布在网上的文章,找寻一个有人负责的“桌面”。
   
  说来惭愧,严格意义上讲,我也可以算“半个媒体人”。2002年底,我入伍宁夏中宁某部,在银川参加驾驶员培训过程中,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部队内部一个水泥式的简陋茅厕里捡到了一张报纸,正是我所在军区《人民军队报》,从此,我与报纸结缘,在热爱文字的基础上,再次与新闻写作建立了热恋一般的深厚友谊。
   
  从第二年上等兵开始,我一边刻苦学习《人民军队报》、《解放军报》等军中报刊的新闻作者知识,一边自费报读了《解放军报》新闻中心第十五期新闻函授学员培训班,通过长达一年挑灯夜战的“吐血式”学习,我先后拿到了《解放军报》部队新闻实习采访证、结业证,还先后在《解放军报》、《人民军队报》等军中报刊版面头条和重要位置,发表了诸多“豆腐块”,还立了一个三等功。
   
  在我的印象中,我有一篇报道军中重视减负增强实效训练的新闻稿件,报社编辑直接用我的标题做了那期报纸版面头条的大标题。在绿营中,我白天正常参加日常训练工作,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学习新闻写作知识,有时候晚上熄灯后,为了一篇新闻稿子,通常拿手电筒套在洗好的湿袜子上“爬格子”到夜半时分。
   
  多年以后的2013年8月里,我万万没有想到,我曾经的从军经历、绿营学习新闻写作和在基层连队从事新闻报道的那段刻苦到吐血的往事,成了新华网、央视焦点访谈、人民网、南方都市报在内的各大主流媒体刻意抹黑我的“宝典”。当时,包括人民网、新华网在内的国内主流媒体发通稿宣判“周禄宝对三家寺庙实施敲诈勒索”,将实际实施欺诈行为的空壳和皮包公司,描述成了所谓的寺院和寺庙,包括人民网和新华网在内的主流媒体,还捏造周禄宝拥有100万粉丝、敲诈100万元、自2012年以来在互联网共发布攻击诋毁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帖文1.5万余篇……一些权威媒体众口一致污蔑周禄宝2012年至2013年共发布了1。5万余篇诋毁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帖文。
   
  这些年来,我一直纠结一个正常人如何在一年时间里发布一万五千篇文章?我也粗略统计过,一年有365天,周禄宝一天到晚不吃不喝,一天假设写三篇文章,一个月30天还发表不了100篇,一年365天粗略计算下来也就1095篇文章,周禄宝就算有孙悟空的七十二变本领,用尽毕生力量也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完不成1万5千余篇的“天文数字”啊。
   
  周禄宝事件于2013年8月爆发,2015年才迟迟迎来宣判,与最初的媒体审批到实质性走程序性过场,庭上不见一家媒体、不见一个记者,周禄宝事件到头来成了一场不敢面向媒体、无法对媒体开放式公开进行的荒唐闹剧,而周禄宝事件最终被认定所谓敲诈勒索三家寺庙的“事实”,实际上都是发生在2011年8月左右。
   
  离奇的是,2011年8月,当时被认定的所谓被害人还是公司,也就是周禄宝事件发生之前被投诉欺诈游客的皮包公司、欺诈者,而到了2013年8月,这些曾经欺诈游客大肆“套路捐”的空壳公司、假和尚公司,被新华网和人民网在内的国内主流媒体,硬生生渲染成了所谓的“寺庙”。媒体笔下的三家寺庙、寺院,实际不是所谓的被害人,在法律上,寺庙作为非盈利性质的活动场所,也无法成为被敲诈勒索的客体对象。有句话叫“人在做,天在看”,周禄宝事件中,周禄宝针对的是假和尚皮包空壳公司,而媒体维护的确实这些作恶者,假如苍天有灵,真佛或许曾经亲自目睹和见证过周禄宝的遭遇。
   
  当年,周禄宝在旅游途中被旅游公司假和尚实施欺诈行为后,通过发帖投诉举报方式,向非法经营寺院和寺庙的假和尚皮包空壳公司提出了合法的索赔行为,并没有威胁或要挟寺院和寺庙。
   
  截止目前,最高检、新华网、人民网采取“全网删”措施,通过及时发现及时删除的有效手段,删除了不实报道和虚假新闻,初步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在捍卫媒体和媒体人职业道德的同时,也进一步历练了媒体高标准的职业道德,更是一种道德光辉的升华与闪亮的进步。
   
  不需要任何道歉,更不需要任何赔偿,周禄宝作为一个热血男儿,只希望自己的国家好、民族好、媒体真、报道实、法律公、人心平、视野宽、事业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