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村规民约成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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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是村民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为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等方面制定的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也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在实现基层自治、管理公共事务、保护环境资源、促进邻里和睦、启迪教化村民、维护乡村安全与秩序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从实际工作来看,部分村规民约并未得到真正执行,作用发挥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静静停在纸上”“高高挂在墙上”“远远地脱离群众”;各村约文内容大多雷同,存在高大空,泛泛而谈,不切合本村实际;有的是纸上谈兵,没有发挥“紧箍咒”的作用;有的更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摆出的虚设等……凡此种种现象,应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全国所有村普遍制订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工作目标,如何规范提升村规民约治理体系建设,如何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已经成为当下各乡镇、农村面临的不容忽视的现实课题:
首先,要因地制宜制定,解决好“约什么”问题。随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步伐的加快,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和特色的公序良俗。村规民约的约文制定要具体细致,各村要打破“千村一面”“千篇一律”的做法,因地因时因势地调整和制定约文内容,要结合信访维稳、环境整治、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经济发展、移风易俗等中心工作,提升村民的参与度和认同感。
其次,要大张旗鼓宣传,解决好“知晓度”问题。村规民约一经制定,就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宣传引导,让村规民约家喻户晓,提高群众的关注度和参与热情。要充分利用各村乡镇政务场所、农村集市、乡村大喇叭、文化墙等阵地直面宣传。有条件的村还可以辑印成册发到每一户家中,让每个村民熟知《村规民约》,懂得自己应该怎么去做才能顺民意、合法规,并规范教育身边的人。
最后,要推动落实落地,解决好“执行力”问题。要健全完善村规民约督查机制,制定奖惩措施。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村规民约的落实督导。“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民间组织要发挥道德舆论监督力量。要健全完善奖惩机制,发挥载体评判的功能。执行过程中村干部和党员要严格带头遵规守约,引领示范村民自觉遵守执行,提高村规民约的执行力,逐步形成相互监督、共同遵守村规民约的良好风尚,努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杨光丽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