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我以下寨村村民名义向文昌纪委反映新室村委会书记叶世胜做为蝇贪一事威害村民共有利益,文昌纪委前后派出锦山纪委主任林道剑和市纪委林姓工作人员18976831387做为调查人员都是做为叶世胜等保护伞而来,两人均一句话 :经调查叶世胜等干部没有问题。试问 :1,调查依据在哪?材料在哪?为什么不公开?2,纪委办案是不讲证据的吗?3,问题太多,就说太阳能路灯一事,两人均表示我村安装的太阳能路灯为国家亮灯工程,扶贫项目,所以每盏才326元,其他为国家补贴,两个均颠倒罗缉,黑白不为,和美国总统特朗普一样。理由如下 :1,太阳能路灯一盏由一根700元到1000多元的太阳能杆,一个太阳能光伏板,一盏太阳能灯,五米或十米线(这三样也就几十元到上百元)组成。2,国家的亮灯扶贫工程其中最贵的太阳能杆去哪里了?跟随美国总统特朗普了吗?3,国家的扶贫项目没有太阳能杆就好比买一辆车没有轮胎的,合理合法吗?4,两位文昌纪委工作人员不是黑白不分,颠倒罗辑吗?网友们,希望转发,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