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第一家公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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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市内交通条件,发展城区公共交通,1933年,重庆市政府公布《公共汽车招商承办条例》,卢作孚、何北衡等9人筹资,组建了重庆市公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重庆城第一家专营城市公交线路的汽车运输企业。9月20日,该公司第一辆柴油客车开始经营曾家岩至七星岗线路,12月5日延伸至旧城区小什字为终点。紧接着又添置了5辆汽车,分曾家岩至两路口、至七星岗、至较场口、至小什字四段行驶,每段票价银5分,车票分临时和长期两种。
这个票价按当时的购买力计算,可买10多碗小面,普通市民根本消费不起,再加上公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不善,两年之内,曾两度停业。1936年,市政府拨款资助,增购汽车16辆,才恢复营业。
抗战开始后,国民政府迁至重庆,大量人口拥入,是发展城市公交的好时机,但该公司由于资金不足,不能添购新车。为解决市民出行难的问题,国家银行“四联总处”注入资金100万元作为官股,增购汽车76辆,将商办的公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改为官商合办。1941年4月,重庆市政府又决定,该公司改由政府独资经营,成立重庆公共汽车管理处,原商股一概退出,政府拨款退还原商股本金,并加还利润。这时,公共汽车管理处有汽车135辆,职工1437人。
当年的汽车虽说是稀罕物,但并没因其贵重而松懈监管。公交和出租汽车开始发展后,市政府颁发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对驾驶员、载客量、牌照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和处罚规则。特别是对非法从事营运的自用车,即现在所谓的“黑车”,打击力度非常大,不仅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出面,还有驻军配合。1933年10月,重庆市长潘文华和省路政局长、重庆警备司令联名颁布取缔自用汽车营业办法,规定自用汽车不准搭客营业,如愿营业,必须遵守市政府核准的一切营业办法。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