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过程:11月25早上7:30左右,送孩子上学等绿灯的时候被后车追尾。车屁股撞出两个洞,车锁锁死,打不开。后车是一辆雪弗莱,具体型号不懂,也是送孩子上学的。出事后就开始打电话,找保险公司吧。我报了警。
  警方处理:拍照,认定对方全责,然后让双方签字,然后交警就走了。
  损失:当天孩子因为上学迟到很着急,我也没能上班。但是大家能够想像到:上班前一刻给老板请假的滋味。(工作受到什么影响也不细说了)至今车还在修,因此生活上非常不方便(具体这么不方便,大家可以想想:开惯了车,突然车没了)。最近天气寒冷,还有雨。
  质疑:为什么警方不判对方赔偿?除了车受损,作为受害方难道没有其他损失吗?为什么不扣分,不罚款?闯红灯等违法罚款扣分不就是为了减少交通事故吗,真出了事情,为什么反而不罚了?(体现司法对肇事者的人文关怀吗?受害者谁来安慰?)
  后续:后来交警有回访电话,问满不满意这种处理方式,我说不太满意,然后就完了。
  肇事者反应:送去修车后加了我微信,说4S店打电话给他了,他关照要给我把车修好。至始至终没有说一句对不起,也没任何要赔偿的意愿。
  咨询:后来出门打的,问出租车司机类似情况怎么处理。几位师傅都说现在就这样,非营运车辆不赔偿误工费之类的。
  个人认为合理的处理方式:交警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判罚赔偿。受害方因为遭受损失较小,打官司不合算,但损失是实实在在的。警方的判罚能降低受害方心理上的不满情绪,减小司法压力(小事故天天有,都去打官司的话法院忙不过来);也是为了防止受害方小题大做,出现类似讹诈之类的情况(因小矛盾闹出大事故的事情还少吗?)。
  大概情况就是这样,之所以说出来主要是释放自己的不满情绪,免得压抑太久报复社会(此处有个笑脸表情,但非VIP不能使用)!还是希望能引起一点点关注的,特别是司法部门,司法要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啊,这种闹心的小事其实最容易造成精神文明的崩溃。
  最后希望大家出门顺顺利利,不要遇到这种闹心的事,天天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