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金乡县执法队长官商勾结、巧取豪夺民营企业账目和资产
  
  
  的举报材料

  我叫王东涛(370828197702082916),济宁高新区人,我实名举报金乡县行政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长莫继红,官商勾结,公然私闯民宅,并抢走了我公司所有的账册和交易协议,致使我们这些金乡县益家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原股东:蔡君杰、王东涛、孙英杰、姜卫东、王传兵,遭受极大经济损失,原公司五百多万资产被他们强取豪夺之下据为己有,事实如下:
  我们2009年6月通过招商引资到金乡开办企业,成立金乡县益佳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在金乡县卜集镇,占地15亩,2011年公司正式投入运行,当年销售总额680万,2012年销售总额560多万,2014年由于股东矛盾,56万货款收不上来,现金流短缺,公司停产。尚有土地和房产价值300多万,设备与汽车价值近200万,债权56万,2016年2月姜增涛找到我,想买公司的土地,当时,由于公司欠银行贷款的利息逐月增加,同意将公司土地使用权以200万卖给姜增涛来偿还银行贷款。当天,莫继红就带着姜增涛和我到金乡县土管局咨询土地转让的手续办理情况,但被告知:2016年国有土地最低价格是15万每亩,除了土地价格外还需要缴纳40多万的税收。随后,莫继红又带着姜增涛和我到他的律师朋友那里去咨询。回来的路上,姜增涛说他要卖股权,我说买股权要和每个股东单独谈,而且公司没有清算,债权债务太复杂。他说他打听了你们就二三十万债务没啥事,先把你们的股权转给我,你们再慢慢算。当时,姜增涛合伙人急于建冷库。我们还没签股权转让的时候,他已经进驻到公司了,由于大部分股东都比较实在,答应转让后再算清算。2016年3月9号,除原股东王留昌没签到股权转让合同外,其他股东都签了股权转让合同。由于说好了先签后清算,也没有约定支付的具体日期。但王留昌不同意这么便宜卖掉股权,随后姜增涛单独支付给王留昌的妻子王秋菊5万元现金,并写下十万的欠条。
  3月23日完成工商过户。
  自从股权转让后,姜增涛偿还了公司150万的银行债务外,没再支付我们一分钱。我们的账目没有得到清算。
  2016年12月1日上午他们约我在金乡县青年路附近,莫继红、姜增涛带着3个人社会闲杂人员,抢夺我的手机并将其摔坏。威胁我上他们的车,我不同意。当时与我一同去的郑如立报案,我被他们4人强行带到车上,莫继红说:“信不信我把你从车上扔下去摔死你”我很害怕,问他们想干什么 ?他说:“拿帐”,我说:“不是说好由我们几个股东算了帐再交接吗?”他说:“这由不得你”!
  莫继红等人将我挟持到我在济宁的住处,莫继红指使带领的人员乱抢乱翻,我要求拍照所有资料,他们又摔了我前妻蔡红梅拍照和录像,(录了原始凭证)手机后,莫继红等人从我家抢夺:
  1、金乡县益佳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账目20余本(两大袋),
  2、金乡县益佳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3本原始凭证(共3大袋),
  3、原股东:王东涛、孙英杰、姜卫东、蔡君杰、王传兵与姜增涛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5份原件,
  4、300万公司资评估报告,税务部门的完税审计一份,公司立项报告,规划许可证等5、公司给我个人打的借条原件 24份。
  他们离开我家,我当时很害怕,也没有手机,更害怕被报复,所以没敢再报案。
  民不与官斗,我们的帐被抢走后,我通知了其他的几个股东,大家都本分实在,大家觉得认倒霉吧,然而这才是噩梦刚刚开始:
  一、1、2017年5月24日,姜增涛以资产转让协议(复印件)起诉原股东。由于法院通知开庭日期不准确导致所有的原股东没参加法庭审判,导致金乡县胡集法庭以姜增涛虚假的资产转让协议(复印件)为依据判原股东偿还19万元。
  2、2017年6月19日金乡信用社以150万公司贷款未还执行我,执行我4。3万元。执行号(2017)鲁0828执978号,到现在我也不知道150万银行贷款还没还,还了为什么还会执行。我到银行去咨询的时候,发现莫继红和姜增涛都在银行里,好像跟银行的人很熟。
  但是,公司债权人卜集镇东门屯村王友德并没有收到姜增涛一分钱的代偿款,直到现在,王友德还一直打电话给我们要钱,我们股东都很茫然,到底这些债务有没有真实的偿还,还是借着偿还债权人款项为借口向原股东勒索。
  由于账目的被抢,我们无法清算公司资产和债务,无法证实我们300多万土地和房产车间,近200万设备和汽车,55万债权无法主张,无法证实股权转让真实性。有些债务中哪些是虚假的我们也不能证明,更可怕的是,我们担心随时会出来一份欠款盖到我们原股东的头上。目前我们签了500万公司资产及股东转让协议,除了银行贷款150万外,我们其他资产就这样不翼而飞了。我们还得偿还公司欠下的近50万的外债务,朗朗乾坤下,这种巧取豪夺还这样明目张胆。
  同样的股权转让协议,有的股东拿到股权转让金,有的拿不到一分钱还被迫害。
  我们忍了这么久,忍来的是贪得无厌的榨取和谎言。所以我们不能忍下去了,我实名举报金乡县行政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长莫继红这种强盗逻辑下的勾结和掠夺行为,抢了我们也就没证据了吗,不知道这种强抢行为违不违法,我们要求把所有的真相晒出来,见见光,让天下的良知为我们做个公证的评判。这种官商勾结,威胁强盗行为,也不符合山东当前的营商环境。
  证据:1、手机录像及照片;
  2、被摔的手机照片 ;
  3、当时的报案人及联系方式:郑如立:15092676195。
  我们要求1返还全部账册和股权转让合同 和公司资料
  2返还剩余股权转让金
  3核实银行150万偿还真假。


  举报人:王东涛(17362145263)
  2020年8月5日


  受害人:蔡君杰
  姜卫东
  王传兵
  孙英杰
  (13258008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