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深圳市出台了地方法规《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这个地方法规,规定了能吃的动物的范围,开列了可食用动物的“白名单”,不但把野生动物排队在外,也让狗肉猫肉名落孙山。如果有人食用“白名单”之外的动物将受到处罚。这竟然在网上的掀起了小小的波澜,吃与不吃狗肉的话题再度发烧,吃狗肉者与“狗粉”又开始撕逼。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深圳市的做法以立法的形式进行规范吃的行为,可谓是敢为人先。吃狗肉已经从道德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当然,这是在疫情发生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国家和地方出台了最严厉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令,力度是空前的,“拒野味”的横幅满大街都是。野味已经是风声鹤唳,甚至某地养殖的食用蛙类滞销,人工养殖的食用蛇类也前景暗淡。

  新冠病毒疫情的爆发,一般认为是野生动物传染给人类的,源头可能是中华菊头蝠,中间宿主可能是穿山甲;2003年的“非典”病毒的中间宿主可能是果子狸。这基本是科学界的共识,所谓的美国阴谋论只不过是捕风捉影而已,不足为凭。

  根据农业部规定,可食用的禽畜必须符合四点要求:一是经长期人工饲养,并在生产中广泛应用;二是表型和野生动物发生本质变化,有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三是已形成稳定的疫病防控体系;四是符合国际惯例。狗肉显示在这个范围外,狗不太适合人工饲养,也没有人工选择的经济性状和稳定的疫病防控体系,比较戏剧性是最后一点,不符合国际惯例,因为世界上食用狗肉的少数国家就集中东亚。

  当然吃狗肉、猫肉的只是非常小众的,而且吃猫肉的人更是微乎其微。比较张扬的是玉林市的荔枝狗肉节,它受到了全世界的口诛笔伐。当前这个节庆活动日益萎缩,高调变低调。小小玉林城,想与全世界对抗,显然没有充足的底气,想必它的消亡已经是指日可待。

  中国自古是缺少宗教信仰的国度,这有优点,也有缺点。优点是,没有繁琐礼节的束缚,包袱劲,这是中国和东亚儒家文化圈的优势,能够比较迅速的接受西方文化,这是东亚地区能紧跟西方人步伐的原因之一。缺点是,缺少敬畏之心,表现在饮食上,禁忌很少,一个吃货的国度,几乎到了无所不吃地步。其中广东人最滥吃,天上飞的不吃飞机,地上爬的不吃汽车,水里游的不吃轮船。滥杀滥吃、缺乏环保意识,这是国人的通病。

  比如说印度人不吃牛肉,素食主义盛行;穆斯林不吃猪肉,因为它们是不反刍动物,而且认为猪十分肮脏;西方人不吃狗肉,因为觉得他们是“伴侣动物”,而且西方也不吃引起不洁想象的猪蹄、猪肝等“下货”。

  中国古代,在战争和饥荒背景下经常发现大规模的吃人肉事件,原因有二,一是处于野蛮时代,二是食物匮乏,“易子而食”的惨剧并不遥远。小时候的七十年代,食物匮乏,特别是缺少动物蛋白质而营养不良。那时候的人们无所不吃,角落里的落了红头苍蝇的死狗死猫剥皮吃掉,瘟猪、米猪照吃,刺猬、老鼠也有人照顾。现在想想可怕,但是有情可原的,毕竟是为了活命。其实,在规模化养殖场出现以前,人们是不可能获得充足的肉食的。现在不同了,普通人很容易获得猪牛羊肉、禽肉、水产,基本不存在营养不良的现象。

  狗作为一种被人长期驯养的动物,已成为最能理解人的意志和指令的一种动物,并且被认为人类最忠诚的朋友。除了看家和作为宠物以外,狗还可以用来刑侦、缉毒、导盲、搜救等。可以用来捉老鼠,也作为宠物。人类如果以残忍的方式来对待之,这就显得缺乏人情味。

  从文化传统上看,虽然人与狗的关系很密切,狗既是忠诚的象征,却也是低三下四、肮脏、猥琐、凶狠、帮凶、可怜、寄生的代名词,骂人最难听的话几乎全部与狗有关。“狗娘养的”,把别的人老母比喻成狗;“狗日的”暗指人与狗杂交,生父是狗;有令人啼笑皆非的“狗屎运”“狗血剧”等词汇;“疯狗”连主人都咬;还有走狗之说。鲁迅作品里,狗对富人摇尾乞怜,对穷人狂吠,狗仗人势,他以“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呛噎梁实秋。

  在狗文化上,西方人与中国人极大的区别。在西方,狗在日常语境中,狗是可爱、俏皮的代名词,根本没有人骂人的意味,常把人比喻成狗,如luck dog (幸运的人)、 top dog(大款大人物)。饲养宠物的家庭很多,猫狗在家庭中的地位,简直与家庭成员无一,当仁不让地享受各种权利。西方人能够善待野生动物,广场上有鸽子飞翔,据说在美国的一些城市中的林子中可以见到松鼠在蹦蹦跳跳,根本不怕人。

  中医把所有的野生动物的肉都赋予了医疗价值,这是人们相信野味有食疗效果的原因。传统上,国人的生态保护观念相当淡漠,对自然资源采取的是掠夺性开采。中国的大型野生动物几乎都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自然环境也面目全非了。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中产阶级”的崛起,宠物已经走进了万千家庭,狗猫被称为“伴侣动物”。饲养宠物,既有娱乐性,能填补生活的空白,能培养人的爱心。可以设想,如果谁家饲养了宠物,他今生恐怕就不会再食狗肉了,可能会变成一个“狗粉”。

  从前的玉林狗肉节有对狗野蛮地虐待与屠杀的血腥场面,令人侧目;也有人故意虐狗,为的是让“狗粉”出大价钱为狗赎身。对动物的屠宰方式,是文明的标志。杀狗的方式也很血腥,一般是用锤头砸破它的脑袋,或用一壶开水灌死。

  作为肉食狗,饲养的难度比较大,饲养场也很少,养殖成本很高。有人指出,狗肉的来源可能不正当,可能是盗窃、毒杀;对狗肉检疫也不够,狗本身可能携带传染病。从另一个方面看,国人基本已经不存在食物短缺的问题了,肉食的来源很多,狗肉的营养并不是不可替代的。

  回到生态保护这个主题。不吃狗肉,是文明、有爱心的表现。爱屋及乌,从这里可以延伸到不吃野生动物的肉,不去破坏生态平衡,不毁坏自然环境,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相处的价值观念。现实中、网络上,出现了激烈的狗肉之争,也有许多爱狗人士的“过激”行为。这都是爱护动物、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的觉醒。

  愚以为当前比较严重问题是对养宠物缺少立法。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是不适合养宠物,特别是养狗。宠物可能传染一些疾病,产生新的不安全因素。现在宠物太泛滥,产生了不少流浪者,城市街道到处都有狗狗的粪便。狗叫扰民、被狗咬伤打疫苗的事也常有耳闻。这不但是个人素质的问题,而是缺少立法规范。本人以为,规范养宠物的立法非常急需,不知有没有人为之奔走。

  深圳的立法受到许多人的攻击,是因为有些人强调这是迎合西方人文化,是西方价值观的渗透,是对传统文化的背叛。我不明白他们对西方文化恨之入骨,视为洪水猛兽。如本人常关注的微博论坛的“国际观察”版块就不少帖子,沿袭的一贯做法,言辞十分激烈,对深圳的立法颇有腹诽。中华文化走到今日,其中有多少观念是纯中国式的,你穿的西服、牛仔,你开的汽车,你时时不离的手机,哪一样的中国原创的?你的思想观念占有多少是传统文化的成分呢,孔夫子让 “男女授受不亲”,而现在青年男女可能在大街上接吻。我们的公历、一星期七天难道不是西方文化的产物之一吗?

  对于人类而言,应当有所吃,有所不吃,有所敬畏,做一个文明的地球人。可以说,不吃伴侣动物,也是文明进步的表现,也是人类价值观趋同的表现。向不吃狗肉的立法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