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须水街道小李庄村村民李广辉、刘秋霞利用“假离婚”实施违法犯罪 郑州市和中原区两级法院的判决是民事枉法裁判 法不该为恶与假买单
  全国罕见的诈骗骗局 隐蔽难察的枉法判决
  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做出的(2014)中民二初字第107号民事裁定和(2014)中民二初字第291号民事判决,及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4)郑民三终字第1625号民事判决均是错误裁判,该案原告刘秋霞诉前夫李广辉和郑银焕(及郑银焕之妻宋蚕荣)(三层)楼房返还案是刘秋霞与李广辉恶意串通,以“假离婚”掩盖非法目的,以虚假捏造的政府证件为证据实施的虚假诉讼诈骗犯罪,该案民事判决完全颠倒了“真与假、是与非、善与恶”和法与不法的关系,严重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明显的枉法裁判,助长了违法犯罪,并造成严重后果,民事裁判应依法撤销,案件重新审理。对刘秋霞、李广辉恶意串通实施的“三个虚假,一个暴力”(“虚假”离婚、虚假卖院、虚假诉讼、暴力侵占)的违法犯罪行为应依法打击,对被害人的经济精神损失和引起的物权及拆迁纠纷依法处理,并依法错案追究。
  须水街道小李庄村村民李广辉、刘秋霞夫妻在自己的老宅院里计划盖建(三层)楼房,却有意利用“假离婚”(指二人离婚证件来源真实,但仍共同生活,财产分割意思虚假虚构,取得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是处于非法目的)来实施违法犯罪,骗人财物。二人用“假离婚”骗人开始的目的应该是想赖掉对楼房承建人的工程款,据当年给他们盖建楼房的郝永江(荥阳市豫龙镇人)回忆,当年是通过别人介绍,给小李庄村的李广辉、刘秋霞家盖楼,是和李广辉签订的盖建楼房合同(包工不包料),时间大概是2011年农历的10月份,从施工开始到后来因工程款纠纷打架(2011年12月30号)间隔时间大概一个多月,而李广辉、刘秋霞二人的离婚时间是2011年农历10月19日(公历11月14号),距离因工程款纠纷打架时间是一个半月多,因此分析,应是楼房开始盖建不久,李广辉、刘秋霞二人就悄悄离婚了(民政局协议离婚),并把计划盖建的450平方米三层楼房约定给刘秋霞,写在了离婚协议书里。李广辉、刘秋霞二人这样做的目的应是计划在三层楼房盖建好后,让承建人郝永江不知道该给谁要钱,从而赖掉李广辉和郝永江签定的盖建楼房合同的工程款。郝永江盖到一层主体起来后,李广辉不按施工合同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引发矛盾纠纷并停工,后李广辉就又找其他人(须水村人秦小根)接着施工,郝永江知道后就在2011年12月30号带人阻挠施工,推到砖墙,并引发打架,致工程一直停工,造成郝永江故意伤害李广兰(系李广辉胞姐)刑事案件(刑事判决书2012中刑初字第136号,该案卷有建筑物照片资料),刑事判决书表明刘秋霞和李广辉、李广兰都出现在了打架现场,但这时李广辉和刘秋霞已经离婚一个半月,判决书中称谓刘秋霞还是“李广辉妻子”,郝永江说不知道那时二人已经离婚,因此分析,开始李广辉、刘秋霞故意“假离婚”,目的是想赖掉工程款。刑事案件发生,工程停工烂尾后,李广辉和刘秋霞二人又谋划(主谋是李广辉)卖院骗人盖楼这个局,一计不成,又施一计。李广辉故意对外声称,离婚家庭变故要卖掉这个(半拉子工程)老宅院,却称离婚协议书丢失而故意隐匿,并在离婚证复印件上手写宅院归自己,与刘秋霞无关的“声明”骗取信任,郑银焕是外地人,打算买院盖三层楼,正符合二人的目标人选,于是李广辉、刘秋霞二人鬼迷心窍,胆大妄为,决心利用内容虚假(450平方米楼房)的《离婚协议书》诈骗楼房财产。不明就里的外地农民郑银焕2012年3月13号和李广辉签订了《建筑物和宅基地转让合同》(转让款24。1万元),郑银焕联合亲属在既有的(一层多)地基上加盖建好楼房并居住后,刘秋霞以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为主要证据,以侵权为由,先后提起两次虚假恶意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刘秋霞对该450平方米三层楼房具有所有权,并要求郑银焕返还。就这样李广辉、刘秋霞二人利用“假离婚”,从开始计划骗工程款,到后来以虚假诉讼方式诈骗他人盖建的楼房,并在法院生效判决后企图暴力侵占楼房,形成了“三个虚假,一个暴力” 的违法犯罪事实。刘秋霞、李广辉二人恶意串通,共同实施违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郑州市和中原区法院在民事审判中坚持认定刘秋霞原告主体适格错误,以土地法宅基地不能买卖为由,做出的《建筑物和宅基地转让合同》无效的民事判决应撤销,该案应依法重新审理,追究刘秋霞、李广辉虚假诉讼诈骗和其它违法犯罪的法律责任。
  买院盖楼是重大民事经济事件,郑银焕方相对完善严谨的证据手续,并没有打消刘秋霞、李广辉二人利用虚假离婚非法侵占他人(楼房)财产的“初心”。刘秋霞提起两次民事诉讼,第一次民事诉讼(后撤诉,被告是李广辉和郑银焕的妻子宋蚕荣,2019年被郑银焕查知)的独审法官昌晓艳是第二次民事诉讼(被告是李广辉和郑银焕)的审判长,第二次民事诉讼从简易程序转为一般程序历时近6个月,开庭两次,证据材料和庭审质证足可以证明:原告刘秋霞恶意串通前夫被告李广辉企图通过民事判决使原告刘秋霞侵占被告郑银焕家购买后盖建的(三层楼房)财产,二人的行为应依据2013年民事诉讼法第111条和112条的法律规定审理判决,驳回刘秋霞诉讼请求,或依法中止审理,移送公安机关。除非原告刘秋霞是无辜的受害者,事实求是诉讼,承认楼房被加盖建设装修的事实,当然具有民事诉权,在折价补偿郑银焕的情况下对三层楼房有权利主张,而李广辉要面临涉嫌诈骗郑银焕24。1万元的刑事犯罪问题,刘秋霞显然不是这种情况,二人“假离婚”违法犯罪的目标就是别人盖建好的三层楼房。面对《转让合同》里对建筑物描述与离婚协议书里差别较大的矛盾,李广辉对刘秋霞的律师谎称他卖楼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并谎称离婚时有450平方米的三层楼房归刘秋霞。两次诉讼中刘秋霞以李广辉拒绝提供买卖协议为由有意回避使用《转让合同》,后刘秋霞提供了《转让合同》。
  刘秋霞的两次民事诉讼显然表明她不是无辜的受害者,而是违法犯罪实施人,原告刘秋霞起诉都是请求确认其具有450平方米三层楼房的所有权,并要求被告郑银焕停止侵占,把该三层楼房返还给原告,是提起的给付之诉,诉讼请求也根本不是请求判决李广辉、郑银焕(2012年3月13日)签订的《建筑物和宅基地转让合同》无效的确认之诉。第三人请求法院确认他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第三人必须是适格的原告,否者即便是绝对无效合同,案件也不能成立。依证据规则,本案刘秋霞的证据与《合同》标的物没有事实关系,可以得出没有法律关系,而法院依据李广辉认可有事实关系,进而认定刘秋霞与本案有法律关系并认定主体适格是错误的,因为有事实关系未必有法律关系,而且李广辉言证也和他自己的“声明”书证相互矛盾。后刘秋霞放弃对该三层楼房返还的诉权,法院是否审查准许判决书没依法载明,若准许本案应按撤诉处理,法院把原告刘秋霞的所谓“撤回第二项诉讼请求申请书”存藏于案卷档案里(2018年复查档案被郑银焕发现),这样的处理和判决明显违反法律规定,也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中民事案件可继续审理的情形。刘秋霞、李广辉的《离婚协议书》这个本案重要证据里不仅 “450平方米楼房”的内容虚假捏造,二人财产分割也属虚假伪造,郑州市和中原区两级法院故意对被告郑银焕隐匿原告刘秋霞的证据(原告刘秋霞部分证据材料和“撤回部分诉讼请求申请书”存藏于其第二次民事诉讼案卷里,被告郑银焕不知情),剥夺了被告郑银焕对原告刘秋霞和被告李广辉恶意串通的控辩权和反诉权,该案经两次起诉,两次开庭,法官查明存在恶意串通实施违法犯罪的情形后,应依法实事求是处理,法院却继续以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的案由审理判决是错误的,两级法院法官故意不按2013年《民事诉讼法》的法律规定审理判决,严重违反程序,故意错误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坚持认定刘秋霞原告主体资格成立,有意使原告刘秋霞胜诉,是助纣为虐,是明显的民事枉法裁判。
  原告刘秋霞以2015年1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生效的(2014)郑民三终字第1625号民事判决胜诉为由,联合李广辉和李广辉的母亲陈凤英等亲信多人于2015年3月7日下午(正月十七,春节期间)寻衅滋事、侵入住宅,打砸毁坏郑银焕和亲属联合盖建的楼房设施,损坏财物价值约7千元,阻挠通水电半个月,强行驱赶郑银焕和亲属,企图暴力侵占楼房财产,郑州公安机关对郑银焕和亲属的报案“以刘秋霞自己砸毁自己的财物”为由不履行职责,至今多年一直没有处理结果,提起行政诉讼,一二审法院均以超过起诉期限驳回起诉,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申请被(2019)豫行申169号行政裁定驳回。从2016年楼房被拆迁,包括李广辉诈骗郑银焕的24。1万元,郑银焕及亲属没得到任何来自当事人和政府的赔偿补偿,控告信访,政府司法机关都互相推诿,提起诉讼,又被法院以各种理由驳回,目前共计收到6个从基层法院到河南省高级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
  法院的错误判决给郑银焕及亲属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的同时,也对基层纪检、司法和政府拆迁等工作都造成了秩序破坏、认识混乱和法律困扰。该被拆迁宅院的物权主体是谁成了难解之谜,政府拆迁指挥部要求涉案当事人签订提存《协议书》背后,又默许刘秋霞、李广辉按“同一个家庭成员”拆迁,而李广辉、刘秋霞2011年离婚后并没有复婚,李广辉的母亲陈凤英又和刘秋霞变成了“婆媳”关系,并充当了被拆迁宅院的名义物权主体人,实在滑稽。这既是犯罪分子玩火自焚,走投无路的表现,也是错案未纠情况下拆迁工作无奈的权宜之策,直接打脸了法院的生效判决,也是对政府颁发离婚证的无情嘲讽,更是郑州市中级法院和中原区法院法官肆意妄为、玩弄法律,民事枉法裁判的直接后果和有力证明。
  2014年初,郑州市中原区须水小李庄村刘秋霞诉前夫李广辉和郑银焕(450平方米三层)楼房返还案是二人恶意串通以“虚假”离婚、虚假诉讼方法手段诈骗(楼房)财产的刑事案件(该三层楼房实际是郑银焕在从李广辉那买宅院后在原有的一层地基上加盖建设而成),判案法官查明知道事实真相后,故意不按事实真相审理处理,坚持按农村买卖宅基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纠纷审理判决,判决《转让合同》无效,使(恶意串通,共同犯罪的)刑事案件变成了民事案件,犯罪分子成了原告,而受害人变成了被告,掩盖了本案刑事犯罪案的实质,刘秋霞又联合李广辉以法院判决为依据,寻衅滋事打砸破坏楼房设施,企图侵占楼房,公安机关以“自己毁坏自己的财物”为由拒不立案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该案民事判决不仅严重违法,也完全颠倒了“真与假、是与非、善与恶”和法与不法的关系,严重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彻底纠正。
  2013年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案完全符合以上两条法律中“构成犯罪的”情形,应驳回刘秋霞诉讼请求,或中止审理,移送公安。但却被法院法官按民事案件枉法裁判了,造成认识混乱,产生法律悖论。出现法院以土地法、合同法为依据判决《转让合同》无效后,楼房被刘秋霞、李广辉二人故意砸毁破坏,报案至今多年,公安机关一直不立案处理,提起行政诉讼,区、市、省三级法院都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驳回,拆迁中,被拆迁宅院物权主体不明这样的法律难题。目前涉案被拆迁宅院的签名业主是三个:李广辉的母亲陈凤英(宅基地证持有人,也是当年和李广辉一起在《转让合同》上按手印签名的卖宅院人),刘秋霞(民事诉讼的原告,庭审结束后向法院递交了放弃对该三层楼房权利申请书,法院判决书对此没有载明,2018年郑银焕查得该申请书),和郑银焕。郑州市中级法院(2014)郑民三终字第1625号民事判决直接造成了原被告的人格混乱。如果依据民事法律,郑银焕应该独自对该案三层楼房合法具有所有权,进而对土地具有使用权(地随房走),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返还第三人。刘秋霞恶意串通前夫李广辉通过“虚假离婚、虚假卖院、虚假诉讼”实施诈骗楼房违法犯罪,经过两次诉讼(郑银焕方对撤诉的第一次诉讼不知情,2019年被查知),两次开庭前后近9个月,两次诉讼审判法官联合办案(合议庭),查清事实真相后,合议庭法官故意对郑银焕隐匿原告刘秋霞和被告李广辉恶意串通的证据资料和事实真相,故意严重违背法律和法定程序,查知二人的“离婚” 财产分割存在虚假真相后,不能再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继续民事审理,应按假民事案,真刑事案来处理,“虚假离婚、虚假卖院、虚假诉讼”是该刑事案件的三个组成部分,不能割裂开来,法官却串通原告变造有关材料和证据(原告刘秋霞庭审结束三天后递交所谓“撤回第二项诉讼请求申请书”),把二人的“假离婚”按真离婚对待审理,法院承认该民事诉讼为“真诉讼”不是“虚假诉讼”,就是承认“真离婚”,即二人的财产分割约定真实,如果这样,那被告李广辉的虚假卖院行为就必须按真诈骗(郑银焕24。1万元)来对待处理,而不能把虚假卖院又当做“真卖院”来审理判决,“虚假离婚、虚假卖院、虚假诉讼”这“三个虚假”不可能在民事法里找到统一,而法官却硬要统一,在程序和适用法律上又把被告李广辉的行为按“真卖院”审理判决,十分荒唐可笑,刑事案件硬是办成了民事案件,法理上行不通,实践中必碰壁,本案就是在拆迁实践中全面暴露,真相水落石出,案情真相大白,被碰得头破血流,造成了恶劣影响。
  由于该案犯罪的手段十分罕见,法官枉法处理十分隐蔽,案情确实有买卖农村宅基院的情节,该案涉及的法律知识专业强,办案法官和犯罪分子掩盖该案方向一致,致使该案的真相和实质在一定时期内很久都不被包括被害人和一般法律工作者在内的人所知和认识,但受害人郑银焕和亲属对李广辉故意欺骗隐瞒骗取24。1万元的情节和事实以及2015年1月法院生效判决后刘秋霞联合李广辉在春节期间寻衅滋事,打砸毁坏楼房设施,毁坏财物价值7000元,阻止通水电半个月的违法犯罪一直在控告,由于公安机关一直没有处理,受害人也一直控告公安机关失职渎职、包庇违法犯罪,做为老百姓,对于司法机关背后的法律逻辑关系并不懂,也是在控告公安机关的过程中才让受害人通过专业人士的指导,逐步掌握了更多资料,了解更多真相,也逐步动摇了对法院审理判决的信任,并在法律专家的指导帮助下,特别是拆迁档案的解密,对拆迁权益的诉讼,更认清了该案的实质真相和问题根源,就是法院的审理判决错误。
  两年来郑银焕和亲属一直控告该案法官民事枉法裁判,2019年11月15日下午,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对此举行了有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听证会,但至今没有对控告人给出结论,对引起的物权和经济纠纷法院也拒绝审理。我们要求对该案全面依法处理,要求对法官故意包庇犯罪,故意枉法裁错案追究,依法处理;依法打击处理刘秋霞、李广辉的犯罪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依法审理处理引起的经济物权纠纷,赔偿受害人的所有经济精神损失。还历史以真相,还法律以公正,还世间以公道。这正是:
  犯罪分子是原告 受害人还不知道 法院判决似人妖 半男半女耍花招诈骗打砸没人管 判决原是保护伞 罪犯起诉证虚假 法院装聋又作哑

  【错案源头郑州市中原区法院2014年8月依据土地法、合同法做出(2014)中民二初字第291号民事判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找不到。】


  刘秋霞、李广辉 “假离婚”虚假诉讼诈骗案
  涉及的部分司法文书目录

  附:该案涉及的部分司法文书目录表
  序号名称文 号结论主文备注
  1判决书(2012)中刑初字第136号有期徒刑刑事
  2裁定书(2014)中民二初字第107号准许撤诉民事
  3判决书(2014)中民二初字第291号合同无效民事
  4判决书(2014)郑民三终字第1625号维持原判民事
  5裁定书(2018)豫0105行初210号驳回起诉行政
  6裁定书(2018)豫01行终729号维持行政
  7裁定书(2019)豫行申169号驳回行政
  8裁定书2019豫0102民初5564号驳回反诉民事
  9裁定书2019豫01民终18172号维持民事
  10裁定书(2020)豫01民申380号驳回民事
  11回执郑公须(侦)(2015)2740号受案公安
  12通知书郑公须侦不立字(2016)0002号无犯罪公安
  13复议书郑公须刑复字(2016)001号撤销决定公安
  14通知书郑公须侦不立字(2016)0005号无犯罪公安
  15复核书郑公刑复核字(2016)014号维持公安
  16答复函郑中检控复字(2016)6号调查检察
  17答复函郑中检控复字(2018)6号维持检察
  18通知书郑公须侦不立字(2019) 10013无犯罪公安